转让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营业执照转让有什么风险)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转让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这个问题,营业执照转让有什么风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营业执照过户有风险吗风险很大,要和别人连带承担以营业执照签订合同产生的债务,签订任何协议均不能规避。并且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无法转让的。营业执照是对符合条件的特定的主体的经营资格认证,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不得有转让、出借、出租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变更经营者姓名。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是企业和个_进_营业所必须的,没有营业执照就属于违法经营。在_们_常经营的时候,也会发_把__的营业执照进_转让,由他_继续经营的情形。
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引发合同诈骗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执照后,往往是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订立合同,无形中就为合同诈骗提供了便利。从这些方面讲,国家禁止转让和购买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二、营业执照转让有什么风险
重庆麦积财税温馨提醒:
营业执照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营业执照是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资格,转让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如受让人可能无法获得政府的许可,或者受让人的资格不符合政府的要求,从而导致营业执照不能有效的使用。
其次,营业执照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财务风险,如受让人未能按时支付购买营业执照的费用,从而导致受让人无法获得营业执照,或者受让人不能按照协议支付费用,从而导致受让人无法获得营业执照。
此外,营业执照转让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一些技术风险,如受让人可能无法理解营业执照的使用规则,从而导致受让人无法有效的使用营业执照,或者受让人无法满足营业执照的技术要求,从而导致受让人无法获得营业执照。
总之,营业执照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进行营业执照转让之前,应该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风险,以便确保营业执照能够有效的使用。
三、转让公司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
营业执照转让有什么风险
有违反法律的风险。个体户营业执照是不能进行转让,并且个体工商户也不能进行法人变更的,要想变更经营者的话,必须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注销完成后由新的经营者持该个体户字号重新注册。
营业执照转让是有风险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现实中,这种风险几乎没有。只要没有人举报,工商局不可能知道,当然也不会去处罚。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风险一:公司的注册资金存在虚报以及抽逃等行为。如果是转让了这样的公司,那可能后续公司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后续可能公司还需要面临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有罚款产生等。
风险二:公司存在债务情况,以及股权分配存在分歧等。这种就是上面也有提到的,关于公司存在债务情况的,和公司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实际的公司股份所以权归属于谁等问题。
风险三:变更过程不完全,留下尾巴。
个体户营业执照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并且个体工商户也不能进行法人变更的,要想变经营者的话,必须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注销完成后由新的经营者持该个体户字号重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零七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