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机构需要什么条件,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有什么
很多朋友对于成立机构需要什么条件和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有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有什么
一、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有什么
1、有以下几点: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材料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医疗机构的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1、所谓赔偿原则是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一般有以下三个原则,即全部赔偿原则、合理赔偿原则和财产赔偿原则。
2、全部赔偿原则是指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说,赔偿数额应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3、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包括受害人及其亲属精神利益的损失以及患者医疗机会的丧失。在这些损害中,有些是有形的,如医疗费损失,有些则是无形的,如精
神损害。不管哪种形式的损害,只要是医疗行为造成的,都必须全部予以赔偿。
4、合理赔偿原则是指在确定受害人的损失数额时应当合理计算,对受害人不合理的支出不予赔偿。此处所指的合理与否是一个相对的、尚未确定的概念,应以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符合社会政策为标准加以判断,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
注册教育机构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要求如下:
1、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4、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流程手续:
(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办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同意受理的下发《民办培训机构筹设通知书》,筹设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下发补正通知。
(二)评审。筹设期满,申请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报告及申办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举办者填写相应表格,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存入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作为机构存续期间信用资金;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四)发证。全部手续齐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告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什么设立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设立机构时需要设立以下机构:
1、会员大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单位的会员组成,负责制定单位的章程、选举和更换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等;
2、理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包括决定单位的重大事项、制定和执行单位的工作计划和预算、任免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3、监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是监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和法律合规性等;
4、秘书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公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如会议策划和组织、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设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时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以确保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经费;
3、有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需要有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确保单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的顺畅运行;
4、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时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以便为社会和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综上所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机构可能因单位性质、规模和章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请了解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确保设立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