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由谁来做,浅谈怎样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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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怎样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准备阶段
我所在接受企业委托后,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为清产核资作好准备:(1)成立由部门经理(合伙人)、项目经理、助理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项目小组。在该小组中,由具备多年国有企业审计经验的资深审计人员严格把关,辅以勤勉尽职、审计与会计经验丰富和计算机技术熟练的助理人员及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相配合。(2)收集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包括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政策、办法、相关企业清产核资的操作方案等。(3)项目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所收集到的清产核资资料,通过讨论、质疑等方法力争深刻理解政策内涵,并就政策疑点和操作方法(甚至包括申报文件、报表、证据的编制方法和索引勾稽关系等)在事前向财政部咨询和请示,以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清产核资政策的内涵及外延。(4)得到财政部的反馈意见后,在项目小组成员中进行交叉培训,力争让每一位成员都深刻理解清产核资的相关政策。(5)充分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明确客户的工作重点和风险程度。(6)制订事务所工作程序控制图、工作底稿编制方法及要求等详细的内部操作执行文件。
▲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的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1)立争使事务所成为财政部与企业的沟通管道,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辅助企业制订执行方案,把握工作进度。如在会同总公司制订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可将整理好的财政部已颁发的有关清产核资的文件、资料等汇集成册,下发给其各子公司,并对财政部清产核资政策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讲解,回答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问题,然后将典型事项分类整理汇总后向财政部咨询,得到答复后再传达给各子公司。(2)指导各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在子公司资产清查的过程中,我们与总公司多次就相关子公司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讨,将新事项多次向财政部请示,把阶段性的会谈纪要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操作依据。结合专业实际经验,将政策明细化,具体到公司的每一事项,并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同时推动公司把握清产核资工作进度,提醒各子公司注意时限要求。在我们的帮助和督促下,各子公司按时将资产清查资料上报至总公司,为总公司与我们的一同会审创造了条件。(3)与总公司一同对各子公司资产清查资料进行会审。在对各子公司资产清查资料进行初审后,我所按照财政部政策要求将基本符合损失申报条件的事项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收集完全直接能够进行申报的;一类是需要执行相应审计程序以收集进一步证据的。同时,根据各子公司的地点分布及损失类型,我们将必须进行监盘和函证的事项分离出来,确定了清产核资财产损失实地复核地域分布表,为实地复核取证提供思路。(4)实地审核取证、确认损失申报项目。在与总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们首先选择较近的、损失类型较全的子公司进行了实地审核试点,主要对存货、固定资产损失进行抽盘复核,同时还完成了对坏账损失、投资损失等进行函证和询问等审计程序。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各子公司财产损失进行了全面的实地现场复核,从而确定了损失申报项目并收集到了相关证据。同时将基本符合损失申报条件但缺乏相关证据的项目留作开口,待各子公司在一定时限内收集完全后补报。这样,我们基本确定了总公司的损失申报项目,并实施了相关的审计程序,基本完成了实地鉴证工作。(5)讨论证据,汇总、复核资料,编写报告,代编报表,完成申报。对于拟上报财政部的损失申报项目,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及所内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多级复核。对于损失性质清晰、证据不全的项目,在请示财政部的情况下在鉴证报告中进行了中肯、恰当地表述,同时代该公司编制了资金核实申报报告、清产核资报表等相关资料,总编成套后上报财政部。
▲后续工作
1.配合财政部、企业,完成三方会审,最终确认损失核销项目及金额。
2.在充分了解客户情况的基础上提供延伸服务。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我们牢记服务的基本职责,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如针对该公司各子公司效益较差的现实状况,我们对其改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其资产管理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对行业状况、特点进行了分析,为该公司出了书面的“企业走出困境”思路建议,并为企业相关财务人员提供了现场培训,获得各子公司的一致好评。
▲对清产核资工作的一些思考
1.关于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为了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财政部在核损时以合法的、关键的外部证据为标准,损失核销条件十分严格,导致企业实际损失很大一部分不能按财政部清产核资政策核销,尤其是经营严重不善的国有企业更是如此。笔者认为,企业能够持续经营或者某种经济资源仍具有独立的经营价值应成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前提条件之一。企业如果实质上已经处于破产境地,就不应该进行清产核资,因为它没有最终解决破产企业的退出问题。如果国有企业无法持续经营,那么应该申请其破产。然而,国有大中型企业破产是有指标、有条件且需要审批的,一旦考虑到企业职工的破产安置问题就可能导致破产无法实施。如在我所实地核实的该公司中,起码有4到5家子公司已多年经营不善,职工工资已长期不能发放,企业实质上已处于破产境地。虽然企业接近破产的国有企业能够通过清产核资解决表面的一些局部问题,但无益于问题的根本解决。而且,破产是在停止经营基础上进行的,而清产核资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进行的,这就导致对企业损失的确认的巨大差异,最终也就无法反映国有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清产核资还应该与企业改制相联系,即通过清产核资核实国家出资额,与其他种类出资相匹配,既不高估国家实际所有资源,也杜绝国有资产实际流失。
2.关于清产核资与其他审计业务的关系。清产核资损失鉴证与一般的年审不同。一般的年审是抽样审计,而清产核资是对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详细审计,更重视符合财政部政策要求的证据。另外,清产核资损失鉴证属于企业财产损失鉴定审计范畴,但也略有不同。财产损失鉴定审计主要依据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而清产核资中的财产损失鉴证除了要依据上述准则外,还要依据财政部清产核资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财政部清产核资政策规定的财产损失才有必要对其进行鉴证。因此,在清产核资工作中,需要对政策把握与专业判断进行权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紧紧把握清产核资基准日这一时间限度,运用检查、监盘、函证、观察、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对损失申报项目进行鉴证,力争为国家把关,为企业减负。
清产核资立项方案怎么做有什么 范本吗
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决议和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进一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17号)文件精神及财政部颁发的《1995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清产核资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工作范围
1995年清产核资范围:各市属、区属的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上述单位开办的境外企业、机构等都要纳入清产核资范围。
对上述企业、单位投资或参股的中外合资、合作和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国内联营、合资及股份制、集体等企业、单位,主要由国有企业、单位作为投资参股方清理国有资产的原始投入及其增值。
市直属的联营企业、单位以及市直属的境外企业机构等同时纳入清产核资范围。
各类地方性金融企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也纳入清产核资范围。
市属、区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凡是1993年没有进行财产清查登记的,同时纳入清产核资范围。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范围主要是市属、区属各级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使用、占有的土地,包括清产核资企业、单位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国内联营、股份制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
企业、单位使用下列土地暂不估价:
(一)企业、单位占用的临时用地;
(二)已用作商品化或已出售作为商品房占用的土地;
(三)已用经过评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或入股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使用的土地;
(四)1993年清产核资已估价的土地或股份制、企业改制已进行评估过的土地;
(五)已进行或拟准备进行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房屋占用的土地;
(六)国有企业中的农、林、牧、渔业用地;
(七)土地使用权尚未明确的土地;
(八)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公路、公共交通临时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占用的土地。
二、清产核资的总体要求
1995年的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摸清全市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
市属、区属已参加过1993年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调整清产核资有关数据,填报有关统计衔接报表。
凡没有参加1993年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按1995年清产核资要求,全面进行清产核资。1993年清产核资工作不彻底,或不合格的企业单位,按1995年规定重新补课。
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在境外举办的企业、机构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财清〔1995〕3号文)和《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工作有关规定》(财清办〔1995〕20号文)两个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境外企业、机构的清产核资工作,由
国内投资企业或开办单位负责清理,驻港澳企业的清产核资基础性工作由香港深业集团公司负责布置落实,由国内投资单位审核、汇总上报。
土地估价工作是清产核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土地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财清〔1994〕1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土地估价的实际,制订土地估价方案。具体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
各部门尚未进行财产清查登记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市财政局管辖的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三、清产核资主要工作任务
1995年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彻底清查企业资产,清理债权债务;二是界定产权,明确各企业法人占有财产的产权界限;三是对主要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和对所占用土地进行估价;四是核定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国家资本金。已参加1993年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
要积极做好衔接工作。
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财产、清理损溢、核实权益、登记产权、建帐建制。
企业土地进行估价工作的主要任务:凡是列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单位所占用的土地都要按规定进行估价,1993年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凡是没有进行土地估价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土地估价工作。
四、清产核资工作时间和步骤
凡是境内列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资产清查时间点统一定在1995年3月31日。
境外企业、机构的资产清查时间点统一定在1994年12月31日。
具体工作主要分为:户数清理、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总结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全部工作于1995年第三季度未基本完成。
基本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户数清理阶段
1、属于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配备、充实业务骨干人员。
2、各级清产核资单位必须按市清产办《关于开展清理清产核资企业单位户数工作的通知》(深清办〔1995〕1号)明确的范围,分清已进行清产核资户数和尚未进行清产核资的户数,逐级汇总上报。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清产核资单位,根据国办发〔1995〕1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进一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层层贯彻落实。
2、对参加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
3、土地清查估价工作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完善清产核资土地估价方案。
4、召开驻港澳企业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会议,部署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作阶段
1、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查。
2、已参加1993年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或股份制改造完成的企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清产核资的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1995年3月31日的资产数及财务状况,填报资产负债简表(财清企衔表01),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核实申报情况表(财清企衔表01-1)
,土地估价申报情况表(财清企衔表01-2),于8月31日前上报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3、深圳市驻港企业、各主管公司的海外企业机构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财政部清产办关于《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工作有关规定》(财清办[1995]20号)的要求执行,驻港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各自企业进行基础性工作,深业集团和各投资企业负责落实。各投资企业要督促
、检查、审核、汇总。各级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系列汇总报表必须于8月31日前上报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4、清产核资的土地估价工作。要按深圳市土地估价工作方案和报表要求,完成本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工作。
5、实施阶段工作有关政策及办法按照财政部《1995年清产核资办法》执行。
(四)制度建设和总结工作阶段
1、各级清产核资单位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2、市、区清产核资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境内外企业、机构的清产核资进行检查、重点抽查和验收,并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
3、各级清产核资单位,要根据清产核资的大量数据,从企业规模、效益状况、资产结构、分布状况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处理措施等,提出全面分析报告,有突出问题的要作出专题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五、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
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在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清产核资单位必须成立清产核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企业、单位要由法人代表负责领导和指定专人组织本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的办事机构必须由负责财务报表工作、土地价估工作、境外清产核资工作等三方面的人员组成,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同步进行。
清产核资的原则:一是谁投资,谁清理,投资到哪里,清理到哪里;二是谁控股,谁为主;三是谁主管、谁负责。
六、清产核资工作纪律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清产核资的各项规定,不得自行其是。
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由于失职、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帐物不符,“家底”严重不清、资产损失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于用各种手段侵蚀国有财产、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低价变卖,转移国家资产以及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
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企业、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不如实填报报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据国务院第159号令《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995年的清产核资工作必须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进一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17号)文件精神,希望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加强领导,确保按期完成我市清产核资任务。
清产核资的工作总结
为了配合我省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财政部部署,省财政厅于XXXX年下半年选择了省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等七个部门了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试点工作;XXXX年X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其中省直单位XXXX年全面铺开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各地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本地机构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实际需要逐步推开。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清查核对、复查核实、审核批复、检查验收、建章健制等阶段,至XXXX年X月,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部门预算改革服务,摸清预算单位“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以及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真实的依据。主要做法及特点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健全的机构是难以完成的。为了加强领导,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单位共同组成了“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省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产核资工作中的问题,这是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各部门(单位)也陆续成立以主管领导挂帅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在内部指定相关机构组成清产核资办事机构,成立相应的专业工作清查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工作,在清产核资中切实做到工作机构明确、重大问题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干、工作时间有保障、工作任务能落实,为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精心组织,充分准备
这次清产核资是我省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规模较大的一次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了使清产核资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省财政厅清产办作了充分准备,先后制定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办法和规定,使本次清产核资有统一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工作规范。如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组织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范围、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有了基本依据;印发了《XXXX年广东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保证了全局工作有整体方案;印发了一系列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文件、问题解答、工作要求以及报表和配套工作软件,编发了《广东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用植帷罚明确了阶段性工作椰皿。省级各部门(单位)也印制、赚芒了预算单位清铂盟资有关文棘檬料,免定本部?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使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更加细化和切合实际,保证了清产核资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广泛宣传、认真培训是做好预算单位清产核资的重要准备和基础工作,为此,省财政厅清产办于XXXX年X月底组织召开了全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发动全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程序,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中遵守统一的政策、制度和规定,使用统一的报表和配套软件,严把各项工作质量关。为使有关人员掌握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法,省财政厅清产办连续举办了四期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政策、报表、数据录入和汇总等业务培训班,为各部门(单位)清产核资业务骨干XXX多人,还派出人员到下属单位较多的厅局进行培训辅导,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熟练地掌握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技术,为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做好积极的人力准备。在检查验收阶段,针对需要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常见的错误、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对委托检查验收的中介机构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了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协调督导,措施落实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如果不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清产核资工作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为此,省财政厅清产办在工作部署后十分注意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工作的落实。一是与各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形成上下联系、渠道畅通的清产核资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二是充分发挥省财政厅内各职能处室的作用,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如在检查验收阶段,与有关业务处组成了核查小组,深入单位对重大问题进行检查核对;在资金核实中,实行与有关业务处共同审核的办法,对各部门(单位)申报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和有关资金挂账,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核,严把质量关。三是抓好指导和监督,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清产核资工作实施过程中,省财政厅清产办细心解释有关政策,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清查、如实填报报表、充分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暴露的问题及时研究,统一口径和解决办法,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及时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慢或不认真的单位予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确保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地推进。四是借助社会中介力量对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客观、真实、可靠。省财政厅清产办在省直各基层预算单位对照检查和主管部门复(联)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预算单位进行了样本核查;在基本完成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批复工作后,选择一些资质可靠、认真负责的中介机构,按照统一的方案和标准,组织开展了清产核资验收工作,检查了各部门(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工作质量,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真实、全面和彻底,防止清产核资工作走过场。五是部署和指导预算单位做好建章健制工作,以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省财政厅清产办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和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边清边改边建制,及时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推动了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省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撤消、合并、改变隶属关系以及由行政事业性质改为企业经营单位等情况变化,加上有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许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通过本次清产核资,我们基本摸清了省直预算单位的“家底”,核清了省直预算单位人员结构状况及各项收支情况,核实及处理了账外资产、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弄清了省直预算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同时,这一次清产核资为测算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和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提供了基本数据,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基本摸清了预算单位的“家底”
这次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以XXXX年XX月XX日为基准日,范围包括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清产核资的省直预算单位共X,XXX户,其中行政单位XXX户,事业单位XXX户,社会团体XX户,企业管理事业单位XX户。经过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处理了资产盘盈XX.XX亿元,资产损失XX.XX亿元,资金挂账XX.XX亿元。在处理了这些问题后,省直预算单位截止于XXXX年XX月XX日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为:资产总额XXX.XX亿元,其中行政单位XXX.XX亿元,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和企业管理事业单位,下同)XXX.XX亿元;负债总额XXX.XX亿元,其中行政单位XX.XX亿元,事业单位XXX.XX亿元;净资产总额XXX亿元,其中行政单位XXX.XX亿
元,事业单位XXX.XX亿元。
(二)核清了预算单位人员结构及各项收支情况
参加本次清产核资的省级预算单位定编人数为XXX,XXX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公检法)XX,XXX人,占定编总人数的XX.XX%;事业编制XXX,XXX人,占定编总人数的XX.X%;社团编制XXX人,占定编总人数的X.X%;另列编制XXX人,占定编总人数的X.XX%;老干部服务人员XXX人,占定编总人数的X.XX%。实有在职人员为XXX,XXX人,其中行政人员XX,XXX人,占实有在职总人数的XX.XX%;事业人员XX,XXX人,占实有在职总人数的XX.XX%。
参加本次清产核资的省级预算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XXX.XX亿元,预算外资金收入XX.XX亿元。行政事业支出总额XXX.XX亿元,其中:人员经费XX.XX亿元,占支出总额的XX.XX%;公用经费XXX.XX亿元,占支出总额的XX.XX%,
(三)规范了管理,完善了制度
在本次清产核资中,许多部门(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单位的内部管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客观上促进了各部门(单位)会计基础的规范化,推动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在财务方面,大部分单位经过对经费和收支状况的清查核实,找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补充、修订和建立了有关经费收支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财务行为和财务工作流程,让制度管人,并层层落实。在资产方面,各部门(单位)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点,逐一登记造册,建账立卡,编排序号,对固定资产印贴标签,做到一物一卡,促进账、卡、标签、实物一致。同时,对清产核资发现和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及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省直许多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和建章健制十分重视,在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等方面大胆创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年先后制定了出纳工作细则、填制会计凭证及登记账簿细则、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基建及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等十二个内部管理细则、管理规定,并汇编成册,下发本系统所有单位,指导全系统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省民政厅所属杨村社会福利院,单位领导与各资产使用部门签订了资产管理责任书,负责资产的安全使用,切实解决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省工商局对本系统在本次清产核资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全系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省检察院基于本单位资产的特殊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除了按统一要求对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外,还对清产核资基准日以后的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至今年X月底,资产清理工作基本完成。一些部门(单位)如省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监狱局为了强化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设置国有资产管理专职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科(办),统一协调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大部份部门(单位)都制定了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减变动、维修保养、资产清理、账卡设置、各种表格等都作了规定。一些单位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对专项资产的.管理,如省地税局所属的东莞市、河源市及博罗县等地税局,制定了《计算机资产管理制度》、《计算机设备使用规定》、《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空调管理制度》等;省水利厅所属的省飞来峡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制定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设备台账制度》等;省教育厅所属华南农业大学,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家具的管理规定》、《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等;省科技厅所属的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制定了《专利管理细则》、《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一些部门(单位)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管理资产,开发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涵盖了资产处置的各个流程,具备资产数据录入、查询、统计、打印等功能,可以输出资产卡片、标签、领用单、验收单和分类、明细报表等,建立了财务部门负责价值核算、机关服务中心和各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资产信息管理、各部门分工合作、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极大地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了管理工作。在这方面,省监狱局及所属XX个省属监狱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所属江门和开平工商局、省水利厅所属省飞来峡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等单位先行一步,已经实现资产管理的电算化,值得各部门(单位)学习和借鉴。
三、清产核资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套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贪大求全,不讲效益。这次清产核资反映出相当部分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与帐务管理脱节、有物无账、账卡不符、帐帐不符、帐实不符,形成的大量账外资产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等,具体表现在:
(一)基础工作不规范
清产核资发现许多部门(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支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使用多年仍挂在基建账上,未在单位的固定资产账上登记;接受赞助、捐赠的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有的甚至由私人长期使用;资产报废、毁损以及变卖、被盗、赠送给外单位,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仍将其长期挂在帐上;一年到头不清理、不对账,资产长期闲置,无人过问,使其自然损耗,造成浪费;不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卡片账,本单位究竟有多少类型和数量的固定资产,领导和财会人员都说不清楚等等。久而久之,就使许多单位“家底”不清,资产存量不实,管理混乱。
(二)资产处置随意性大
按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一九九五年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价值在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这次清产核资发现,许多单位将国有资产当作部门(单位)资产擅自处置,资产减少、报废、调拨等手续不全,不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对应当通过资产评估的资产,不经评估,低价处置;资产处置收入由本单位另行安排使用,逃避财政监管等等。
(三)“非转经”管理松懈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清产核资的省直预算单位“非转经”资产总额X.XX亿元,XXXX年度“非转经”收益X.XX亿元。一些部门(单位)利用闲置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经营,有许多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单位无偿将固定资产(房屋、车辆、设备等)提供给一些经济实体使用,或以低租费出租给关系人,或长期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成为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一个重大缺口;不少单位在“非转经”过程中,不按规定办理报批和资产评估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有些单位对“非转经”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既不实行成本核算,也得不到回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些单位的“非转经”资产,只见使用,不见收益,使资产在经营过程中得不到补偿;有些单位“非转经”资产经营收入不如实入账,少报、漏报,脱离财政监管,成为部门单位的“小钱柜”。
(四)账外资产、闲置资产以及资产浪费损失现象严重
参加本次清产核资的省直预算单位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XX.XX亿元(其中流动资产盘盈X.XX亿元,固定资产盘盘XX.XX亿元,未入账的对外投资X.XX亿元),资产损失XX.XX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X.XX亿元,固定资产损失XX.XX亿元,对外投资损失X.XX亿
元),资金挂账总额XX亿元(其中房改形成的资金挂账XX.X亿元,基建超支挂账X.XX亿元,医药费超支挂账X.X亿元,经营亏损及潜亏挂账X.XX亿元)。对上述问题,省财政厅清产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使各部门(单位)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清产核资情况还表明,目前省直各部门(单位)普遍存在资产分散、不能共享、重复建设的现象。据本次清产核资不完全统计,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达X.XX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X.XX亿元,交通运输工具X.XX亿元,通用及专用设备X.XX亿元)。各单位之间国有资产占用量参差不齐,办公条件苦乐不均。比如一方面,一些单位迫切需要添置资产,另一方面,一些单位资产闲置浪费,难以调剂。因此,如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组、优化配置,缓解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的矛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势必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五)部分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清产核资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与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和责任心不强有很大关系。一些财会人员只管一般的核算而忽视管理,缺乏责任心,不熟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不熟悉业务,对本单位办公大楼的基建款从哪里支付、固定资产帐入在哪里、产权归谁等都不了解,无法说清楚;对本单位资产长期不清不点,资产都已报废了,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冲销;财务报表不平,只是通过调帐上报;还有相当部分财会人员没有按文件规定提供资金核实申报材料,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质量不高,出现不少技术错误,这给资金核实审批工作增加许多难度,影响了清产核资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我们在对省直XXX户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验收中还发现,不少部门(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现象。如漏报、错报资产,漏报资产盘盈、盘亏及报废、漏报职工房改资金挂账损失,漏报“非转经”资产损失等。一些单位存在部分费用支出未取得合法凭证、用“白头单”报账的现象。有些部门(单位)对清产核资工作认识不足,片面理解清产核资只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忽视了对暂存、暂付等往来账款的清理,存在长期挂账的暂付款,以往来款方式反映其他收入和支出,同时少计收入支出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部门(单位)虽然制定了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方面的制度,但在日常核算和管理中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损失浪费。有些部门(单位)制定的资产管理的制度内容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相符。有些部门(单位)的运输工具产权不清,车辆的行驶证标明车主为外单位或个人等。
四、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本次清产核资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现就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后续工作,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后续工作,一是对本部门(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次清产核资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以及往来账款等进行清理核实后,按清产核资规定申报处理;对标明车主为外单位或个人车辆的行驶证标,抓紧办理过户到单位的手续。二是对本单位内部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落实,促进各部门按章办事;对本单位各项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的清理,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中,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等内容,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本次清产核资文件等有关规定。三是充分利用清产核资资料数据。清产核资数据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料,是一个单位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如果只是把它放进抽屉,锁进柜子,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