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小说500字左右
我爱小说
我爱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聪明的狐狸侦探小说记
想必看过我的《狐狸侦探对抗怪盗无敌夜猫(上)(中)(下)》的朋友都知道名侦探狐狸了吧。其实怪盗无敌夜猫的真实身份是魔术猫(月亮湾的一名魔术师),他的爸爸原来也是怪盗无敌夜猫,但后来惨遭杀害,魔术猫为了找出杀父真凶,就继承了父亲的职位:“怪盗无敌夜猫”。
而狐狸侦探虽然和魔术猫是一对好伙伴,他们也是对手。狐狸侦探不知道魔术猫的父亲惨遭杀害的事,但狐狸侦探知道魔术猫的真实身份。魔术猫自从狐狸离开后,也跟着离开了月亮湾。
自从那件事过后,狐狸开始了新的工作,他到了伦敦,在贝克街建了一个侦探事务所。几天后,狐狸侦探有了一个工作,有一家有钱的人家兔子请狐狸侦探调查老虎老爷家的一条狗。狐狸侦探疑惑地问道:“那条狗怎么了?”“那条狗前三天要死了我家的女儿。”狐狸侦探说:“哦!我想起来了,我三天前在报纸上看到了那篇报导,说一只老虎家的凶猛恶犬咬死了兔子的女儿。”兔子回答道“是的,听我女儿说那是一只好钩叫约翰,他虽然大,但脾气却温顺。不像是那种见物就咬的狗,后来因为证据不足被认为是意外。后来约翰被药物处理了。希望你能帮我女儿掏回一个公道,也帮那只狗伸个冤。”
狐狸侦探说:“没关系,一切都包在我身上,你放心好了。”“那就拜托你了,狐狸侦探。这是我女儿的照片,希望对你有帮助。”说完,狐狸侦探就走了。
中国梦·我的小说梦
我刚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刚学会唱《国歌》的时候。我就有了一个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一个梦,两个梦······全中国十三亿多个梦,十三亿多个中国梦。我的梦是长大了当一名小说家。
中国有句老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写小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我很小的时候,那些小说我都看不懂,只拣些我喜欢看的书。直到长大了一些,我才知道写小说的辛苦。比如曹雪芹,他花了毕生的心血才完成了《红楼梦》这部长篇小说。我读着他们写的作品,想起他们的感受。我也看过了许多小说,如:《刻在星星上的我们》,《狼王梦》,《十字骑士的诅咒》,《西游记》等等。这些小说作者不知流了多少汗水,花了多少心血。现在的我,虽然只有11岁,可也会写一点东西。比如:我写的《逆世界》,虽然比不上那些出版了的小说。但是,我已经很努力了。我感觉到了写作的辛苦,写作的力量,它能让人开心,让人伤心,让人愤怒。比如《狼王梦》这一部作品,我看完之后有点想哭的感觉,里面的主人公紫岚没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还看着它们在自己的眼前一只只死去,最后又把希望寄托在她的孙子上。小说里的人物像是我的朋友一样,也许就是这原因,让我非常喜欢看书,又因为我爱看书,让我又认识了很多作家。比如:严晓驰,顾抒,张玉清,杨老黑······
为了能当一名小说家,为了实现我的中国梦。我要从现在做起,认认真真地学好各门功课,为实现自己的梦,而努力学习。
小说
我写长篇小说的起点很早,如果算上最初的构思,那就要上溯到刚上小学一年极的时候了。
有一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也不知怎么的了,突然想构思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天女奇缘》在脑海里形成了,我以一个不谙世事的眼光就看待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名利等哲学家还未弄明白的问题。现在想一想,那时的观点真好玩,比如相爱的双方立场一定要敌对的,不敌对的最后一定不会在一起。甲方爱乙方,乙方就一定要爱甲方。除了男女主角,其他人一定抵不住名利的诱惑等等。构思也极可笑,11个女主角,1个男主角,10个只各自有一个帮手的天女要跟一个有百万雄师的魔女打,偏偏最小的天女爱上了魔女的部下,然后我就越编就越编不下去了。因为这部小说,我开始喜欢紫色,开始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我越来越大了,开始看武侠、玄幻、校园类小说,别人喜欢把自己代进小说的男女主角里,我却喜欢虚构一个女子,把我代进这个女子里,再将这个女子代进小说里,这个女子往往会抢了主角的风头,我再编这个女子的来历、故事,最后把原来的主角一脚踢飞,一个属于我的小说就诞生了。或者看到一篇充满魔幻色彩的文章,我就在脑海里扩充再扩充,这篇小说又属于我的了。
不过,写小说让我写记叙文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希望这部小说能写的久一点,最好写完!
写小说的乐趣
我闲暇的时候只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写小说。不同于那些知名的大作家成熟优雅的文字,我的文笔显得稚嫩和憨涩。但每当我的小说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的时候,我的心就沉浸在无穷的欢愉之中。
第一次写小说,还是因为田悦可和王艺洁。那时才三年级,她俩就能合写一本小说,我便按捺不住自己心底的那点悸动。虽然没有看到内容,但我的心里已经长出了写小说乐趣的种子,思索再三,在懵懵懂懂之中开启了我的写作之旅。
刚开始写小说,完全是把小说当作作文来写的,幻想有九个别墅,每个里面都住着一个有魔法的女孩。只不过千余字,妈妈却鼓励我继续加油。从那之后,我写小说的念头就牢固地扎根在了我的心田。
直到五年级,我也就只写了不到一万字,脑子里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早已沾满了灰尘,搁放在角落里沉默。早些时候的兴趣早已被学业埋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后来赵凝提出可以组建一个团,把喜欢写小说的人都加进来。我开始尝试从学习中挤出一点时间来写小说,哪怕只是几个字,我也敢写下去。
看着小说阻力其他的人都在奋笔疾书,我得向你也再次燃烧起来。尘封已久的想象力喷薄而出,短短的一个学期,我吃惊地发现自己已经写了三万字左右,而我的文笔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作文写得轻松自如。
直到现在,我的脚步也从未停止下来,不只是因为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也因为我早已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乐趣。哪怕是途中有挫折,有阻碍,我也会一直走到尽头!
冒险之旅(1)小说
突然,电脑发出一阵亮光他们几个不得不闭上眼,等到光亮消失时,他们已经来到另一个世界。他们几个无力的睁开眼,智慧老人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说:“这里是35世纪……”火龙抢着说:“什么?这是21世纪啊,拜托!”智慧老人示意他不要说话,接着说:“不,这里确实是35世纪,因为你们已经来到电脑中,在冒险岛的系统里,因为你们是21世纪的人,所以系统已经调出几个克隆的你们来在现实中生活。”说完,他就把手伸向冒险之门,把它拉开。叫他们几个进去。
进去后,冒险之门自动消失了!智慧老人叹了一口气,又说:“这里本来是美好的村庄,可好景不长,被那可恶的扎昆毒占领了,他派了无限只怪物在这里占地,有野猪、绿水灵、木妖和章鱼……现在你们的任务是:练好级,打败扎昆毒!”说着,他哭了。火龙连忙安慰智慧老人,说:“我们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希望的,是吗?伙伴们。”“是”冰虎、奇虎、火狮他们都异口同声的说。智慧老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擦干眼泪,说:“谢谢!那你们各个想做什么职业?”火龙和冰虎、奇虎、火狮商量了一阵后,结果是:火龙做战士,冰虎做法师,奇虎做弓箭手,火狮做飞侠。他们还组成了一个队伍,名叫:四大天王——东方不败。
他们出发了……
他们出发后会有什么奇遇?请看下集分解……
令我着迷的魔法小说
自从看了那本魔法小说后,我就对魔法深深地着迷了。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所以我不仅喜欢魔法,只要与魔法有关系的,我都喜欢。
由于我对魔法太着迷了,渐渐地就有了写魔法小说的冲动。但冲动不如手动,因此我开始着手去写我人生的第一部小说。可是写没3000字我就泄气了,因为这部小说我越看越没趣,越看越不想看。试问一部连作者看了都没趣的小说怎么能吸引读者。于是我一把火把它给烧了。
但我并不是一个遇到小小挫折就放弃的人。我吸取了上次教训,总结上次不足,到了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我便重新着手我那部魔法小说。
由与这次准备充足,所以我越写越勇,越写越投入,以致不能自拔。当我写了3章之后我给了一个朋友看,他说写得很好并且鼓励我努力写下去。在朋友的鼓励下,我信心倍增,更加发狂地写下去。但天意弄人,在此时,初3那繁重的学习任务,铺天盖地而来。使我写作的时间越来越少。唉!写作与学习不可兼得。我该怎么办呀?不过初3过后就是中考了,中考是我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点,我不能放弃,而写作在高中时也可以写。在两者比较之下,我决定舍写作而取学习者也。
到最终事实证明了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我考上了重点高中了。我将会以最光辉地姿态去迎接我那魔法小说。跟魔法一样令我着迷的魔法小说。
我们都是爱狂欢的孩子 校园短篇小说作文
第四章:在田野里撒野
昨晚睡得还不错,今天打算和她们一起去稻田里嗨一番,我还特意换上了背带裤,戴了一顶草帽,很有田园味。
我事先打了一通电话给班头,和他讲了上午我们这个组的安排。
我们到的时候,没有人烟,很寂静,当我们这群活泼的小精灵在里面戏耍时,可就不一样了。
在稻田里奔驰,追求风一样的感觉;在稻田里拂过稻子,体验大自然的柔美。
当风儿摇过稻田时,便会掀起阵阵金黄色的稻浪,波涛起伏。
旁边有条涧水,我们扶着岩石,走过溪水,抚摸着溪水留下的痕迹,感受溪水的柔和。
随即,我们又奔回稻田里,开始狂奔。
跑了一会,累了,思薇提议:“我们野餐吧!反正吃的东西够多,下午再回去。”
“那琪琪,你去给啰嗦班头说一声,我们准备!”我说。
“真麻烦!”琪琪嘟哝。
“武汉热干面!看我的!”我带了开水,直接冲,熟了之后水倒掉,倒上调料,美味!
“水果沙拉!”“三明治!”“汉堡!”“嘻嘻,我调奶茶!”
看看,有面条,有面包,有汉堡,有奶茶,还有水果,照样有滋有味。
吃过午餐后,我们清开了一小片田,躺在了柔软的稻草上。
调皮的我们,还在这片草上滚来滚去,翻跟头,有时又起身,继续奔跑在麦浪中,继续撒野!
六年级小说:蒲公英的约定
韩晓雪坐在飞机上,带着耳机听着这首她最喜欢的歌,心里想着:“泽熙,我回来了。你是否还记得我?是否还记得我们在那一片蒲公英地里许下的约定?”
(回忆)
那时的韩晓雪,李泽熙差不多也就是个八九岁的孩童。由于他们的爸爸是挚友,并且同是成功的企业家。有一次,李泽熙的爸爸李文峰来找韩晓雪的爸爸韩牧谈点事,恰好把李泽熙带来了。来到韩晓雪的家,李泽熙就被楼上的钢琴声吸引了,不自觉地就走到楼上。看到一个乖巧的小女孩坐在钢琴前面,她穿着一袭白色的公主裙,披着长头发,是那样的纯洁美丽。小女孩发现了他,问道:“你是谁?”小男孩说:“我叫李泽熙,我的爸爸来找你爸爸说点事的。”小女孩恍然大悟说:“你是李叔叔的儿子?”小男孩回答说:“是的。”小女孩又说道:“我叫韩晓雪。”哈哈哈……他们笑了起来。从那以后,李泽熙来韩晓雪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也变成了两小无猜的好朋友。他们还一起约定长大要一起去环游世界,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但韩晓雪很快就被爸爸送去英国读书了。那天在飞机场,李泽熙对韩晓雪说:“晓雪,要记住我们的约定。”韩晓雪说:“我会的,我一定会记住的。你等我回来。”……
一下飞机,就有人来接韩晓雪。她坐上车,就直奔回家……
六年级小说作文
季风,季风。
真不知道为什么要以它作为题目。可能是一时兴起吧。
不管不管。先吃东西要紧。从果盘里抓起一个苹果就吃,生怕有别人来抢似的。
谁能来抢啊?都快放假了,自己在家里一定很无聊。不过还好,上午下午都有课,有时下午的课可以不去,还有幕、师傅、修她们呢,而且,放假了,写文章的时候就更多了。
下个星期二,马儿要去参加夏令营,一共四天时间,她没法上英语课了。听说,学校只有一个名额,给她了。要去大连。岐岐和楠楠这两个小妮子挺生气的,她们不太喜欢马儿。特别是楠楠,她说怎么不选上我呢,就是我不去让她当替补也好啊。
我不喜欢到处走,而且还要背题呢,还要准备节目等一大堆琐事,烦都要烦死了。我是这样回答她的。而且,我以后的愿望是周游天下,就连死海也要去呢,就别说区区一个大连了。
周游天下,这是我的梦想。我可不想过一天朝九晚五的生活,无聊。我向往自由,没有人拘束的生活。但前提是,我有足够的资金和准备。
看来还是得先找工作。
唉,最近天天坐着,屁股疼死了。可是我又不想动,只好一直坐着,坐着。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徒步天下,我可不想再让屁股这么痛了。
还有,我喜欢冷漠、生性淡泊的样子。下学期,我可要好好伪装一下自己了。免得到时候那些可恶的男生又来找我的碴。
好累喔,刚刚又坐了半天,该起来走走了。就先写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