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条件及有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2007年6 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2.2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
三、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审核及面谈、离职手续,核算员工离职前的工资、福利等项目。
3.2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员工离职事项,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3财务部负责结清员工借款。
四、 工作程序
4.1 离职类别及条件
4.1.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可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⑴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
⑵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同意员工辞职,但有以下情形除外:
a.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b.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c. 在劳动合同或与劳动合同有关联的专项协议中约定有必须服务期,且必须服务期未满的。
4.1.2资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因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调整、岗位撤并等,致使员工的岗位消失的;
⑸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或因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体力、健康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调整的。
4.1.3协商解除
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随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4.1.4违纪解除
员工有不法或违纪行为的,公司可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或公司《员工纪律条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1.5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4.1.6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均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4.2 离职流程
4.2.1用人部门或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2.2部门经理收到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谈话,确定员工的最后工作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4.2.3人力资源部审核,视权限批准。如属员工辞职,还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4.2.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人力资源部在最后工作日前3天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发放《离职手续表》到财务部结算借款和工资福利。
4.2.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人力资源部于最后工作日当天办理退工手续。
4.3 离职谈话
4.3.1员工提出辞职时,部门经理应与员工确认以下事项:
⑴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⑵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⑶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⑷离职员工如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和服务期协议等专项协议的,所在部门应根据协议的约定,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4.3.2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希望其留下积极、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公司持续改进的参考(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4.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4.4.1赔偿金
公司或员工根据本办法4.1.1或4.1.2条提出解除合同,如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的,则按实际不足天数计算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4.4.2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⑴公司根据4.1.2或4.1.3条规定,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
⑵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24个月。
4.4.4解除合同的医疗补助费
仅在公司根据4.1.2中第⑴项解除合同时,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外,公司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4.5计算方法与标准
⑴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实得工资为计算基数,其中按4.1.2中第⑴和第⑶项解除合同的,如员工月平均实得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计算。
⑵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均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⑶本办法所称实得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
⑷离职的当月不考评绩效也不计发绩效工资。
五、 相关表式
5.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5.2《离职面谈记录表》
5.3《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单》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七、 附件
7.1 员工离职流程
终止/解除合同申请表
员工姓名
性别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部 门
岗位
合同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请附书面辞职报告)
□试用不合格(请附《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期满不续签(单位不续签□ 职工不续签□)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出□ 职工提出□)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 其它 请说明
直接主管意见
最后工作日期:
签名:日期:
部门领导意见
签名:日期:
办公室意 见
签名:日期:
总经理意 见
签名:日期:
**加美木业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名):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员工姓名: 最后工作日期:
1、您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2、你是否加入公司的竞争对手
3、您对工作感兴趣和不感兴趣的地方是什么
4、作为一名员工,您能获得完成工作所需的所有信息吗
5、您认为您公司给予工作所需的培训吗
6、您对您所在部门的管理满意吗?有待改进的地方在那里
7、您认为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在市场上有竞争力吗
8、您认为公司是否提供你个人发展足够的机会
9、您认为公司最需改善和提高的地方是什么
面谈主管签名/日期:
员工离职手续单
部门
姓名
岗位
聘用日期
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部门
应办事项
扣(付)款项目/金额
经办人签名/日期
所属部门
工作交接(可附详细清单)
交接物品:(1)工具
(2)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3)办公用品
(4)办公室钥匙
报考勤
其它
人 力
资源部
(1)员工手册
(2)审核专项协议
(3)结算工资
(4)结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5)结算医疗保险
(6)结算赔偿金
(7)结算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
(8)其它
注销帐户等
结算借款
IT部
结算借款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调配专员确认签名/日期
离职手续完毕确认
注:上述事项必须完全办理清楚,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退工手续。
员工离职流程
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
自动离职/资谴/协商解除
员工/用人部门
合同到期终止
辞退通知
1.根据20x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以下简称《劳动法》)的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公司20xx年1月颁布的《考勤制度》及《补充说明》第二节第4条:
“旷工者,按比例双倍扣除工资。累计旷工3天将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XXX同志:
因自XX年XX月XX日起,公司未收到你的工作汇报内容,且在办公地点均无任何考勤记录,本公司根据最新《劳动法》的规定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司依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条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及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将不对你支付经济补偿。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盖章之后生效,单位与该职工各持一份,电子版发送至该职工邮箱。
特此通知
XX公司
XX年X月X日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孙秋双同志,性别女 ,31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372501198110143885,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3年1 月21 日至2014 年1月 21日止),因 个人提出辞职 ,于 2013年10月2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 位:(章)
职工签字:
签字时间:2013年10月21日
(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其中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权益的;……。关于这条法律的适用程序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以前是可以作两种理解的:一、劳动者可以随时作任何方式的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有第三十八第规定情形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笔者代理的一起劳动仲裁纠纷案中,该案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裁判该案中认定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没有上班,属自动离岗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有关制度,用人单位在仲裁时提交了《开除通知书》,对劳动者进行了开除处理,驳回了其申请补偿的请求。如果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要依据第三十七条程序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相关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更得不到相关的补偿。第三十七条是规定一般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而第三十八条是用人单位有特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应当不以第三十七条为前提,不得适用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天的要求。
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其中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中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与第(五)、(六)项是并列的条款,说明不以第二项为前提。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后,但愿那些审理、裁判者应该能理解这条法律。
2016年劳动合同范本
1、双方合同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 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部门担任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
2、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
所有津贴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会保险条例要求,甲方为其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给乙方发放适当的奖金。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4、乙方基本职责: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 和出差。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乙方患有职业病 或因工负伤在治疗、疗养期内的,以及经医疗终结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合同:
经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乙方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 并经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条第2、3、4项规定以及法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条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9、双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时,如乙方符合第五条第1、5、6项,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0、乙方因违反纪律而被辞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条第4项规定,则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则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
12、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休假等有关待遇。
13、甲方明确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劳动法 》之规定,实行平均每周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14、职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违反上述行为者将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合同期满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且书面通知对方的,则合同自动延期生效一年。
16、当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二十日内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有限公司(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则本合同即行终止。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付给乙方食品保健费,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合同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
│七、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 月份工资:共计¥ 元
b) 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 元
c) 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 元;
e) 其它:共计¥ 元;
f) 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 年 月 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以劳动合同中“甲方”名称填写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本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 年(或____ 个月),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 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 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