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笔记摘抄
读《孔乙己》读书笔记高中范文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孔乙己七年级读书笔记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鲁迅经典短篇小说《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是鲁迅的一篇经典的短篇小说。它塑造了孔乙己这样一位典型的封建社会底层的读书人的形象。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清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他穿的长衫又脏又破。孔乙己是个很穷的人,他没有什么钱,常常偷别人的东西,但是从来没有欠过酒钱。孔乙己读过书,但是没有进学,没考上秀才。他是个自视清高的人,学问并不是很高,却常常说那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比如“君子固穷”“者乎”,在别人眼里,他就像个笑话一样。最后,孔乙己被人打断了腿,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被人所知、不被人关心。
为什么孔乙己的命运这么悲惨呢?我曾经看过有关明朝的科举制度的书,这种严格又死板的考试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初。考生每人待在一个很小的房间里考试,一待就是好几天。在这种环境下,想考上官儿是很难的。况且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说过:“所有考生在作诗的时候不准叙述自己的观点,只能仿照南宋时期的诗人朱熹的写法去作诗。这不就是读死书、死读书吗?所以像孔乙己这样无钱无势的读书人,那点学问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啊!
我妈妈曾经对我讲过,她去过鲁迅故居绍兴,在咸亨酒馆里也点了一碗黄酒和一盘儿茴香豆,然后洒了半碗酒在地上说道“敬孔乙己!”我当时还很不理解妈妈的做法,现在我看了这个故事后,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我和孔乙己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住在同一个村里,在同一个酒馆遇见,那当他想给我讲字的时候我会认真听并说声谢谢,在他付不起酒钱的时候我可以用零花钱帮他付几顿酒钱(当然,长期是不行的,要不然我就破产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和孔乙己之间相隔了一个世纪(100年)呢!
中学生孔乙己读书笔记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初中读书笔记
曾有人问鲁迅:“鲁迅先生,您认为您的作品中,最令您满意的是哪篇?”鲁迅先生既没有回答《狂人日记》,也没有回答《药》,而是回答了《孔乙己》,这篇在当时大多数看来,绝对不是最好作品的《孔乙己》。
我相信在所有人在初中时都学过这篇文章,当时读后的感受,不过是看客的麻木不仁,封建制度的黑暗而已,可在我看来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示出的感情绝不仅是这些。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黄酒从坛子里舀出。”文章开头,这看似叙事的几段,其实早已暗中将文章中的人物划分成了三个类别。柜台外的短衫主顾代表的工人们,柜台内的掌柜与小伙计象征着商人们,店内的长衫主顾象征着有权利,有文化的人。工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来酒馆往往只是为了休息休息喝一杯酒,他们往往只花九分钱买一杯酒,买一碟茴香豆,他们和掌柜进行交易,相互依赖,却又不断进行着斗争,虽互相理解,但又互相不信任,因此,主顾们往往要看着黄酒从酒桶里舀出。可尽管这样,他们却又都敬畏那些穿长衫的人,因为长衫代表着文化,权利和地位,这三者掺杂在一起,当然值得敬畏,可他们敬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文化,还是权利金钱。孔乙己给出了答案。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站着吃酒的人,他和举人们一样穿着长衫,可举人们的长衫代表的是文化,金钱与权力;孔乙己的的长衫却仅仅代表着文化,文化没有了金钱和权力这层外壳,便如此的不堪入目,不值得人信任。可见当时人们的敬畏,人们所说的对文化的敬畏,不过是对权力和金钱的敬畏罢了,“孔乙己开口说话,讲的总是之乎者也之类的东西,叫人半懂不懂。”那么我们不妨想一想那些举人说话又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和孔乙己差不多罢了,可为什么他们能被人尊敬,而孔乙己却只能被人唾弃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否我也是这样的人呢?是否我也对金钱看得太重了,是否我也会为一次成绩而气馁,为一次失败而止步不前?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该忘本,都该牢记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修养,自己的精神品德,绝不是那一张张的试卷和一个个的分数。
名著《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我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齐,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孔乙己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
孔乙己读书笔记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初中生孔乙己的读书笔记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