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飘读后感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1861年南美战争爆发前夕,16岁沉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的斯佳丽却爱上了艾希利,但艾希利却选择了温柔善良的梅兰妮。出于嫉恨,她将婚姻和爱情作为筹码,抢先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但查尔斯却在南美战争爆发的战场上牺牲。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商人白瑞德,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白瑞德。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忍,也体会到了战争给人类带来的苦难。在艰辛的生活中,她的同情心和责任心逐渐苏醒。在困难面前,因为对艾希利的承诺,她是敢于承担责任,凭着可贵的精神和毅力,果断地替玫兰妮接生,救了梅兰妮。回到塔拉庄园,面对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姐妹重病,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没有逃避,勇敢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在面临交不出税款的情况下,她企图利用美色去向白瑞德借钱,为了重振家业,她与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结婚,弗兰克却在聚会时遭北方军包围中弹身亡。在经历了一切之后,她明白了金钱在这个动荡社会的重要性。她再次成了寡妇,白瑞德再次向她求婚,那颗渴望安宁的心使她与白瑞德结了婚。但她却无法忘记艾希利,在一次翻艾希利的照片时被白瑞德发现而婚姻破灭。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孤独的梦。
在她身上有一盏信念之灯始终闪光,使她没有成为生活的懦夫,命运的俘虏,那就是对艾希利深深的爱,她不顾一切社会观念勇敢追求自己的爱,但她却被爱所迷惑,因为艾希礼只是她内心完美的形象,错误的迷恋。当她醒悟时却已经错过了真正的爱,真正的幸福。对于我们,在一份执着而持久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转瞬即逝的感情面前,我们将如何选择。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总是驻足欣赏别人的风景,却不知道我们的幸福也在别人眼里。珍惜手中的拥有,珍惜身边的所爱。
面对战争的废墟和硝烟,生活的贫穷和艰苦,命运的摧残与折磨,斯佳丽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肩负起对国家的重任,她永远自信着。她的自信使全家人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虽然不折手段追求金钱,但她内心却渴望安宁。爱情的失意,战争的磨难,贫穷的磨练,婚姻的失败,没有使她向命运低头。面对困难和挫折,她没有怯弱地选择逃避,而是不屈不挠地冲破重重障碍和关卡,在她内心深处有着不屈的灵魂。困难是无法拒绝,无法逃避的,但很多人却视人生之艰苦为畏境,因为炽热的心被现实浇注冰冷而无力地向现实屈服。既然注定了要经历命运的考验,就让我们用坚强的心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有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飘》读后感
“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啊。”时光如流水般悄悄的逝去,载着我们的悲喜,或荣耀,或屈辱,一刻不停。可是,当今天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我们的面庞时,就不要再去想什么曾经,未来。我热爱思嘉,爱她的勇气,爱她的坚强,爱她的自信,爱她在生活的重担中还能扬起下巴,对着明天弯出深深的酒窝。
爱便要告诉!那时艾希礼欧洲归国,思嘉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马上沿着长长的林荫道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他困倦的灰色眼睛,他悠扬,悦耳的声音,让她为他倾心,那个瞬间,她想要得到他,单纯而不加思量。白瑞德说,思嘉从来就不是个上等女人。她的血脉里流淌这爱尔兰的倔强与高傲。艾希礼订婚了又如何?于是,她在藏书室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可是,换来的却是艾希礼的退缩。那又如何,好胜使她嫁给了查尔斯,然后变成了寡妇。这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来说是何等痛苦,可她只是耸耸肩膀,说“明天,我一定会把他给夺回来的。”
南北战争爆发,亚特兰大的大火,这场在美国内战中载入史册的事件。就在围城危在旦夕的时刻,炮声冲天,火光隆隆,面对着临产的媚兰,没有任何助产经验的思嘉却毅然决然的担任了接生的工作,并在媚兰顺利产子后找到白瑞德,让媚兰母子顺利回到了塔拉,这是怎样的决断与冷静,让一个小小的女孩,爆发出足以保护身边人的力量。皮特姑妈说“有她在,我便安心了。”媚兰说“她比男人可靠。”思嘉,我佩服你的决断。
接下来,在满目苍痍,饥渴难耐,无衣无食的情况下。思嘉,这个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或者无忧无虑的,衣食无忧的公主般的生活的女孩,像是黑奴一样,跑到田里去干着艰苦的农活儿,她为了生计,为了一家人免于挨饿,忍受苦累。这是何等的坚强!从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闺阁千金,到落魄的如奴隶般的干活,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一家的衣食。思嘉,你艰苦卓绝的精神,让我感动,你的毅力,让我敬佩!
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是为了金钱。许多人说思嘉是一个任性,轻率,自私,冷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可我却不这么想,在战火冲冲的时代,有几个人敢到监牢里去。明知塔拉农场的危机,她依然坚持回家,一个女子,挑起了一个农场的重担,一季回环,一季变换。教育家李霁野说过:“人生的确是无常的,不过人生的可爱处也多半就在这无常之间。”在义卖会上,当白瑞德出资一百五十元金币时,思嘉那声大胆又响亮的:“我肯的。”道出了多少十九世纪被压抑女性对于个性与解放的渴望,这般的勇敢与大胆,又有几个人能有。
对于这本书,有人说,这只是一本流行一时的通俗小说,一本畅销书罢了。有人说,《飘》有着很高的艺术成就,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一个个生动而又个性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女主思嘉更是堪称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艺术典型。书中对人物心里的刻画真实细腻而深刻,让读者感同身受。情节的描绘具体生动,情节具有戏剧性,可以说是经典之作。我认为,作为一个读者,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享乐与震撼,让我从另一个角度,一个南方奴隶主的全新视野了解了南北战争,这便是成功。
对我来说,《飘》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昙花一现的畅销书,而思嘉,也足以成为我敬佩的良师益友。
飘读后感
在困境之中,人类必须找到精神支柱。在我这刚满13年的人生中,文字带给我的力量,是巨大的。在那段时间,那段心灵狠狠被霸凌的时间,我开始寻找生活的意义,寻找着生命的理由,寻找着能抚触我心的事物。很幸运地,我找到了一本属于我爱的经典,这本来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著作——《飘》。
从小就对这本书印象颇深。在我还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喜欢钻到在读书的妈妈的怀里。那时候,妈妈很钟爱的一本书就是《飘》。在她读英文原著的时候,我就在一边静静地听着——虽然我当时是听不懂英文原著的,但是还是很喜欢里边的抑扬顿挫、重复出现的主角的名字,在妈不在的时候,我就偷偷地打开书柜去碰触那本好看的封皮。
后来我长大了一点,母亲在一个年夜,把一本中文译本送给我。厚厚的泛黄纸张摞在一起,是20多年前——1997年妈妈的朋友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打开那本书,我安安静静地开始读起来。这本80多万字的,相当于3本《傲慢与偏见》的巨著,就这样被幼小的我揭开了面纱。
初开始读的时候,我被原作者玛格丽特的文笔深深折服,傅东华老先生的译作惟妙惟肖,我很快就被带入了故事情节。当时的我就像战火还未波及的塔拉庄园——是一个笃信“人间皆美”的小女孩。放学后的傍晚我总会在脑海中认真构思18世纪美国南部的模样——一片一片的棉花田,小姑娘穿着弹簧箍撑起的长裙,遍地是枣红色的骏马……很美好吧?我兀自想着。
很快北方的战火点燃了起来,我的人生轨迹也像苟延残喘的战争一样急速下落。那些从学校归家后以泪洗面的日子,麻木地让我停止反抗,沉默不语。不甘和愤怒被我强压,我开始怀疑自己——我是不是真的是值得被这样对待?我开始习惯独来独往的生活,开始在厕所泣不成声,作文迷网开始捧着书本麻痹自己——书中的郝思嘉也是这样……战争让她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挚爱,失去了家园。那些日子,我呆坐在沙发上,一页一页地翻着书,眼泪簌簌落下——我和主人公一起同样脆弱同样悲伤,但是我突然发现:
郝思嘉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因为她从来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战胜困难的坚定信心。
从一个富庶农庄的千金小姐,到一个为了家园开始操起黑奴职务的千金小姐,她开始顶着太阳收割棉花,开始负伤却仍旧坚强地骑马跑长途,开始拿起枪杆决绝地直面扫荡的北方军人,开始为了整个家庭的责任拼命赚钱……她从一个娇滴滴的十六岁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变为了一个坚强勇敢的独立女性,战争结束,继续热爱着自己的南方……
她没有让我失望。她像是有一双翅膀。
我知道,我也需要改变。我也想拥有一双翅膀。
我开始学着和自己和解,学着克制自己的脾气,学着努力接近排挤我的同学,学着放下以前和老师的恩怨,努力打破老师对我的原本成见。我是为了我自己活着,I。
晚归回家之后,我仍旧继续读《飘》,尽管已经看了几十遍,那些优美的文字,熟悉的情节,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海,我甚至可以从随机翻开的那一页开始看,然后一直一直地读下去,读到整本结束。很快“我”就归来了——可能连班主任老师都没想到,在竞选礼仪少年的时候,我的票数超过了当年的班长,半数多的同学选择开始支持我,我从人生的底谷爬了出来。我的生活成功地、又洒进了阳光,我找到了我的那双翅膀。
毫无疑问,我是幸运的,在我遇到人生旅途的一个小挫折的时候,我翻开了一本世界名著,汲取了重新站起来的力量,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回首看往事,那本《飘》告诉我,要有一双坚强的翅膀。
《飘》学生读后感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随笔
《飘》随感
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小姐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小姐,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飘难道变成爱情小说了吗
我很喜欢《飘》,高中时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我很喜欢斯嘉丽,喜欢瑞特。这种喜欢不是因为爱情或者说是演员。我喜欢的是斯嘉丽那种拼搏,喜欢的是瑞特那种真实。斯嘉丽的那种拼搏的精神,鼓舞了我,从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每当我失去了动力,觉得累时,每当我被人误解,走不下去时,我总会对自己说,像斯嘉丽一样走下去,坚持下去,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我很难想象,要是没有飘,没有斯嘉丽,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瑞特说话一针见血,我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知道,瑞特不适合21世纪的中国,因此,对瑞特的喜欢,只能在心里。有人会说,如果,你的周围也有一个别人都说他坏的男人如瑞特,你还敢接近吗?我会说,我敢,对于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是朋友,只要他的心是善良的。最后,我感慨一句,希望大家不要把《飘》仅仅当成言情小说读,希望大家更深入,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
随风而逝:《飘》读后随感
读完之后,感慨万千,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
斯佳丽是我年幼时看电影《乱世佳人》就深深爱上的女主角。我相信没人会不爱电影中眼眸碧绿、狡黠灵动的费雯丽,电影一开头她那袭白裙上盈盈绿花,裙裾翩纤,被绅士簇拥着笑语姗然。费雯丽演活了书中的斯佳丽,也只有当费雯丽将书中那个斯佳丽具象化后,才更深刻地展现出斯佳丽的魅力。
当在书中看到斯佳丽在塔拉庄园,手捧红土,向上帝发誓决不再忍饥挨饿,这一幕文字中我眼前浮现的是电影里费雯丽扮演的斯佳丽在闪闪阳光下,扬着骄傲的头颅,眼里闪着泪光和决心,手捧家乡的红土,坚决地吐出这段话,让屏幕前的我也满眼泪光。
许多影评都说她是猫一样狡黠的女人,但斯佳丽的本质绝不是猫,更像食肉动物,豹子或者狼,勇猛坚定。看到这怎么能不爱上这个女人身上勃勃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勇气?她永不屈服、永不被生活压垮。最喜欢阿希礼对斯佳丽的表白,阿希礼为什么这么懂她?“像火、像风、像野生物一样纯真”,生机勃勃的斯佳丽,怎么可能会不吸引人呢
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三次表白,次次都令我这个看客无比心碎。真的非常非常能理解斯佳丽会沉迷于爱阿希礼,阿希礼像旧时代的骑士,潇洒又带着她读不懂的忧郁,彬彬有礼,又肆意洒脱。我也像少女斯佳丽一样,次次都期待着阿希礼答应一个少女天真又勇敢的求爱。斯佳丽永远也弄不明白,像阿希礼这般存留着旧思想旧制度的男人,是永远也没有她那样的勇气的,他不敢爱她。
前面写了斯佳丽的优点,其实也带有我的主观色彩。斯佳丽不是扁平人物,我能理解有更多的人不爱她、讨厌她。斯佳丽应该是文学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女性角色,米切尔如此大胆、毫无畏惧地描写一个女性赤裸裸的野心,她不是一个完美角色,甚至她的野心也并不高大上。受教育有限,目光短浅、自私自利,她的很多举动出于自己的欲望,而她的欲望显得那么简单,按马斯洛需求层次来说,在一开始,南方贵族还没有落败的时候,斯佳丽的唯一欲望就是阿希礼,即便阿希礼早已订婚,她仍然忠于自己的欲望,要叛于世俗向阿希礼求爱。后来,仓促嫁给查尔斯,又莫名其妙做了寡妇,她只希望能跳一场舞,能重回交际圈找乐子,即便这种念头在贵族阶层如此离经叛道,她也依然不会压抑自己的欲望。战争爆发时,她希望自己能有钱,能保护她热爱的塔拉庄园,因此,杀人也在所不惜,与士兵搏斗也毫不畏惧,甚至抢妹妹的男朋友。局势稳定后,形势却更加混乱,她想要更多的钱,在女性还被圈养在家的时代抛头露面,与对她虎视眈眈的男人、黑人、奴隶、叛徒打交道赚钱,做到许多男性做不到的事,养活一家人。在斯佳丽身上,野心和欲望是没有办法压抑的,她总会想办法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论手段多么下流。
斯佳丽这样桀骜不驯又自私自利的女人,她所渴望的安全感,一方面来自于母亲那个时代,那个旧时代把礼仪、尊严、名誉放得如此之重,一个女人一生只需要做一只大部分时间乖巧偶尔调皮的小猫,所能做到的极致也不过像埃伦一样,只需要打理家业、训诫奴隶、教养子女、关照邻居,那个时代斯佳丽可以将自己的本性埋起来,做母亲期待的淑女。可那个时代已经gone随风而逝了。因此,斯佳丽的安全感只能来自于于另一方面,来自于某些本质更强大的东西,可以在变革的洪流中立足,父亲桀骜不驯的脾气、从废墟中开荒的勇气,塔拉庄园肥沃的土地、丰盛的棉花,还有瑞德身上那种翻天覆地也毫不畏惧的秉性,都是她立于乱世的底气。
假如埃伦那个时代没有消散,或许斯佳丽还能安安全全地活着,即使要压抑她身上的部分天性。
斯佳丽很像她的父亲,她桀骜不驯嬉笑怒骂的脾气、热爱土地敢于开垦的爱尔兰性格,都来自于父亲。她旺盛的生命力来自于父亲。但身上的勇气或许来自于身边坚毅的女性,埃伦、黑妈妈、玫兰妮,她们是她身后的盾牌,牢牢撑起了她的生命。
玫兰妮不是像斯佳丽这样的女性,你看着斯佳丽眼睛里闪烁的光就能被她的魅力折服。玫兰妮是润物无声的温和的风,有一颗善良、纯真、质朴的心。她是不灿烈的,只是微弱的光芒,但微弱的光芒能绽放多大的力量啊。
对于玫兰妮,印象最深刻有两处。一处当然是北军入侵塔拉时,斯佳丽开枪杀死了那个傲慢的官兵,玫兰妮提着军刀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病弱善良的为了斯佳丽坚定举起手中的刀。善良、勇敢的玫兰妮,她和斯佳丽扶持着走过这些最艰难最痛苦的岁月,这两个女人爆发出的能力之大,足以支撑塔拉和她们的世界。另一处是印第亚将斯佳丽和阿希礼的事弄得满城风雨,玫兰妮坚定地站在斯佳丽这一边,手挽着斯佳丽和阿希礼迎客,与所有说斯佳丽坏话的人决裂。这一幕只出现在斯佳丽的感受和描写中,米切尔没有在这件事上给予玫兰妮正面描写,因此读者难以判定玫兰妮究竟是如何想的。但这一幕怎么不让人心惊?面对可能背叛自己的挚友和丈夫,挡在他们面前直面流言蜚语形成的最大的风暴的竟然还是柔弱的玫兰妮。
玫兰妮就像母亲一样,只有当她永远地离开了,斯佳丽才真正意识到玫兰妮给了她多大的勇气、信任和支撑。
惊奇地发现,严格算来,瑞德竟然也向斯佳丽告白了三次。第一次也是最不合时宜的一次,在亚特兰大沦陷后出逃的路上。这一番剖白可比之前斯佳丽期待出现的任何一个时机都要不合时宜,但又那么真挚而动人,情深似海。叛逆的斯佳丽看似自私自利但在逃命的时候还带着她痛恨的情敌梅兰妮,叛逆的瑞德看似藐视一切但最后还要为必败的事业献出最后的热血,如此相似的两个人。第二次是弗兰克死后,瑞德急于真正得到斯佳丽。似是而非的表白,也让斯佳丽在婚后总感觉瑞德是自己无法捕捉无法征服的男人。第三次是瑞德得知斯佳丽与阿希礼被他人撞见。此时瑞德对于斯佳丽的态度已经非常消极了。这三次表白都不合时宜,瑞德还是用自己那种似真似假、游戏人间的态度,怎么能被斯佳丽所相信呢?即便如瑞德在最后所说,他太爱了,以至于怕斯佳丽“会因此而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所以从不直接向斯佳丽露出他的爱意。我总觉得,也因为瑞德这样的态度,所以斯佳丽看不清他的心,更难感受到爱。因此,他们走向这样的结局也是自身性格所致。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终于意识到她不爱阿希礼。她不可能会在这个时代里爱阿希礼。阿希礼和母亲埃伦一样,都代表着那个旧时代。若还是旧时代,阿希礼是骑士、是庄园主、是上流社会身份的象征,是斯佳丽能嫁到的最好的男人。可是在礼崩乐坏的时代,旧时代的那一套必须被淘汰才能不被时代淘汰。阿希礼是被时代淘汰的、只剩下虚影的残像。他们已经认输了,屈服于生活和苦难,并用所接受的绅士教育为自己裹上厚厚的壳,妄图粉饰太平。可斯佳丽身上的勇气和生命力使她永远不可能以漠视或潇洒的态度去经历这些灾难和痛苦,现在,她母亲留下来给她那种文明时代的教化,风度、礼仪、尊严,已经被生命的本能所取代。面对风暴,她永远怀着爱或恨去面对,逆风而行,绝不认输,绝不沉浸在回忆中自怨自艾。新时代适合的是斯佳丽瑞德这样的人,开拓者、反叛者、逆行者,他们生命的内核和本质是相似的,但也正是这种本质狠狠地伤害了瑞德。
再回头看看,那个旧时代真的好吗?也未必见得。米切尔用南方贵族的视角看南北战争,必然是彻头彻尾的灾难。虽然引起这场战争的根本原因未必见得有那么高尚,但至少部分黑人、贫穷的底层白人,还有像斯佳丽这样的女性,有重建生活、获取自由的可能。这样看来,这一切也有其历史必然性。
不管贵族们如何抵抗,那个时代都随风而逝了,连接他们和旧时光最后一点记忆的埃伦、玫兰妮也随风而逝了。
而斯佳丽呢,会永远向前看,她的生命不允许她追忆逝去的东西,毕竟,“to。”
关于飘的读后感范文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而《飘》就是我人生的灯塔。——题记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感谢这篇读后感,让我又再一次温习了这部漫长的《飘》,更加理智,更加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我现在的大学生活,让我又寻找到了我人生的灯塔
飘读后感
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二)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飘》读后感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之读后感
当随风而逝变得可以掌握——读《飘》有感
导言——“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
作为连获奥斯卡八项大奖的《乱世佳人》之所以成功,其本身原因是作者,也是剧本脚本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那缓缓流淌的文字真真实实的打动了人们的心。
静静看着斯嘉丽,我只有十四岁,并不愿意评论写爱情或是南北战争责任,那太沉重了。
我只是看着斯嘉丽那明日复明日的宣言,心中无限感慨。
《飘》中最令我感动的段落,莫过于当斯嘉丽归家时,遭受了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家里被劫,一穷二白的多重打击之后的种种行动。每当我看见她摔在黑奴房前的土地上,一脸决绝地说着:“我发誓再也不要挨饿”的时候;每当我看见她挽起长发,呵斥自己的亲人干活时,我仿佛被鼓舞似的,血液中隐隐开始沸腾。一如书中所写,她之所以强硬,完全是因为没有信心去挑起这个担子。从亚特拉大回塔拉的那一段路上,她的心如茧包裹似的,冰冷而顽强。这之后,她的家,那一片红土地就成了她继“母亲,金钱,”之后的支撑。或许也不完全是支撑,因为她的家也如骆驼一般,只差最后一根稻草便会轰然倒塌。依旧是钱,她卖了自己,用三百美元的代价,用妹妹的幸福,用自己的声望,换回了家的稳定,她无怨无悔。
我并不想一昧的赞美她,然而看过费雯丽演过的那个猫眼女子后,我着实沉迷于她的女性魅力中,当然,我是女的。
与之相对的,是巴特勒·瑞德带给我无尽的感伤。
那时的她,已完成了最艰难的嬗变,由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美丽的蝶,自由而高贵,那时的思嘉就像一个女神---渴望富有、并为此能不择手段的欲望女神。然而然而,她忽略了一直为她付出的人——弗兰克,梅兰妮,瑞德,以致于他们都先后离他而去;其中,以瑞德最为决绝。“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那么轻巧的一句话,就击碎了我们渴望看“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梦想,他走了,无可改变。事实上,作者最先写的,就是这一段结尾。这注定是一个珍惜与否的话题。
她的坚持被他的冷淡化为无形,仿佛轮回循环一般,意犹未尽的结局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但毕竟随风而逝,就像导言,这个机会的失去对于27岁的斯嘉丽而言已成过往,我并不奢望,两人能重归于好,我爱这个结局,而也正是因为这个结局,使我舍弃了《傲慢与偏见》在心中的榜首位置,转而向飘致敬。
《飘》令我明白,有时候,把握机会很简单,失去机会也很简单,机会过后的空虚,虽不可弥补,但我们还有第二天的希望可以等待,争取。“after all, to is another day. ”这初稿的标题,或许就是全文的精华吧。
gone the 静静地,看着流年,随风而逝。凝望回忆,然后毅然舍弃。
挽起袖子,再一次面对种种困难,我突然觉得,血液中隐隐的力量几欲破出,我知道,《飘》今生将与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