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活动

  6月25日是第xx个全国“土地日”,为了进一步宣传《土地管理法》,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危机意识,使“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观念早入人心,深入人心,南逢小学和z土地管理局联合主办此次征文活动,旨在搭建师生展示平台,为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造机会,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语文综合素养和写作水平。

  二、评比办法。

  1、评比对象:3——6年级学生。

  2、评比时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交换进行,由学校语文教研室牵头组织评比。

  3、奖项设置以年级组为单位,分设:一等奖xx名。二等奖xx名。三等奖xx名。

  4、评比标准:围绕“保护耕地,爱我家园”的主题,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内容不限,让学生自由涂抹,自由创意,自由抒写。“以小见大”“世事洞明”“奇思妙想”均在倡扬之列。尤其希望学生能够深入生活,写出有见地的调查报告或综合实践报告等。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

有关奖励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xx农场,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分局:

  截至11月30日,通过省、市验收下达批复的新增耕地项目140个(批次),新增耕地14612亩(其中:130个新增耕地项目,新增耕地9912亩;增减挂钩项目7个批次,新增耕地3800亩;3个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900亩),占省厅下达任务的96%,占市政府下达任务的86%。各县(市)完成情况如下:

  xx县新增耕地任务17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补充耕地项目11个,新增耕地面积3700亩,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6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土地整治项目37个,新耕地面积2800亩,完成比例为108%。

  xx县新增耕地任务3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7个,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新增耕地2100亩,完成比例70%。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0xx亩,经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4个,新增耕地面积1380亩,完成比例69%。

  xx市新增耕地任务4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25个,新增耕地2429亩,完成比例60%。

  xx县新增耕地任务27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4个,新增耕地1573亩,完成比例56.9%。

  xx县新增耕地任务1000亩,经省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31个,完成新增耕地任务430亩,完成比例43%。

  xx区新增耕地任务为0,经市国土部门下达批复的项目1个,新增耕地200亩。

  目前在公示阶段项目情况:xx市有3个批次已经市局复核和2个批次整改的增减挂项目待完善相关手续下达批复,共计新增耕地1625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潜山共计有2个批次增减项目经市局复核,目前在公示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下达批复,新增耕地570亩;太湖有2个批次增减挂项目经市局验收,目前在公示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下达批复,新增耕地706亩。

  已经市局复核,未及时提供合理的相关部门手续为xx县,共计24个项目,新增耕地1200亩。

  经省级验收,目前正在整改的项目1个,为xx县xx镇大新圩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900亩。

  对于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补充耕地任务的xx县,xx县给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公示期满未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xx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市政府对县政府经济目标,耕保项目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须完善相关手续的县局应及时与市局、省厅进行工作对接。

  20xx年x月x日

公告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特通告如下: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法定的基本国策。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土地。

  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团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期限为三十年。承包期内调整土地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的用途由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并公告。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五、征用农民团体土地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征用农用地的,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征地批准文件必须公告。征地按照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安置方案也应当公告。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应公布。侵占挪用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六、建设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撂荒耕地。连续撂荒两年的,应当收回发包的耕地。违法很多毁坏耕地的,要追究刑事职责。

  七、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必须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新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超占宅基地建住宅的,将受到限期拆除、退还超占宅基地的处罚。

  八、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耕地开垦的费用,必须专门用于耕地开发。

  九、非法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非法批准占用、征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十、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要依法行政,并主动理解群众监督。对土地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均应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邮编:100035)

  国土资源部举报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x年x月x日

2013年农业局长农村经营管理会上讲话

  一是清理收费项目,对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进行清理,清理后公布。规定出台各类收费的权限。

  二是对村提留、乡统筹进行规范,规定以村为单位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后来又出台了“一定三年不变”,规定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农村两工不得高于30工。

  三是制定农民负担纪律,实行“八个不准”。

  四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

  五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中央已经连续4年对恶性案件进行通报。

  (三)农民负担重产生的根本原因:城乡二元经济

  产生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脱离农村实际,目标过高,急于求成。表现形式是各类达标升级活动过多。二是在分配关系上,存在忽视农村的现象,事权和财权不配套,农村义务教育、优抚、计划生育、村干部补助、乡村道路建设向农民统筹和提留。三是在管理体制上不相适应,基层供养人员过多,许多部门将人员工资发放建立在向农民收费的基础上。四是部门利益作怪,采取奇招怪法从农民身上掏钱。五是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这些原因从根本上说就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带来的,农民不能享受“国民待遇”。

  (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公共财政,给农民“国民待遇”

  几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有力的,效果也是明显的。但它只是对乱收费起到抑制作用。这样,农村税费改革就作为一项历史任务被来了。

  减调改稳:减就是实行三个取消。取消乡统筹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就是调整农业特产税。今年开始除烟叶外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就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名称从原来的村提留改为村公益事业资金,征收标准不超过原村提留水平。稳就是稳定农业税。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又规定减免种植粮油作物土地的农业税,宁波市、杭州和台州市区全部免征农业税。

  合理负担:税费改革以后,农民承担一金一工:一金指村公益事业资金,用于干部补助、五保户和村管理费支出。一工指村内通过“一事一议”进行筹劳。

  转移支付:税费改革取消收费项目减少的财政等收入,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

  配套改革:主要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等。

  到目前止,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基本全部到位。理论测算,全省农民负担可从改革前的32.54亿元,人均92元,下降到11.95亿元,农民人均负担34元,下降63%。实际运行比测算的减负幅度还要大。

  总之,减轻农民负担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得到了农民的拥护,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

  (五)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从理论上说,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政策真正到位还有一个过程。二是改革中的一些制度还留有反弹的缺口。

  从实际来看,现在农民负担出现新的趋势:由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向经营服务性乱收费转变,由全面、人人负担向局部负担转变,由村以上乱收费为主向村级收费转变。此外,农村事业发展导致支出呈钢性增长,很可能在一些地区和干部中出现习惯性的眼睛向下__违规地要农民集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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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民、壮农业、强农村

  今年六月,有幸参加了为期12天的全省乡镇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通过收看省领导的专题辅导报告和有关视频,倾听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学习兄弟乡镇的经验,我深受启发,感触很多。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农村土地确权这个突破口,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富裕谈一谈肤浅的想法,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第一、审视乡情定准位。我乡位于织金县南面,距县城38公里,有18个村123个村民组,使典型的贫困乡。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有:一是岩溶山区,土地破碎,土壤贫瘠。我乡国土面积96。8平方公里,境内沟壑纵横,没有粮食坝区,虽有耕地面积14580亩(其中田3000亩,土11580亩),但比较分散,生产用水困难。二是传统农业为主,工业惨淡。有7169户30224人,农业人口占比98%,缺乏支撑农业发展的资金、项目,缺乏农业生产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引领发展。虽有6个工矿企业,但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连续五年停产停建。三是贫困面大,程度深。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763元以下的贫困户有3412户10589人。四是缺乏掌握农业实用技术的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大工,留在农村的是年老体衰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妇女,严重影响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引用。五是缺乏释放土地红利,让农民受益、发展农村的有利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利条件:一是政策优势。2003年12月30日至2015年连续出台了十二个关注“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战略,为“三农”发展带来最好的机遇。二是交通优势。2014年全乡修建通村油路(水泥路)52。94公里,极大改善了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黄织铁路又穿越大寨、白马两个村,在白马将建设货场、客站,经过何家寨的普织高速公路即将建成通车,将加速熊家场融入贵阳一小时经济圈、成为织金半小时卫星城市的步伐,为农业企业投资、农业生产、农(特)产品产品销售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温泉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可能,为熊家场农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三是气候资源优势。我乡年平均降水量在1340毫米左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又有很多高山、丘陵,适宜种植三七、独角莲、杜仲、苦金盆、当参、天麻、半夏等中药材,适宜种植樱桃、猕猴桃、葡萄、梨树、李树、板栗、核桃等经果林,面积广袤的荒山草坡和撂荒的大量土地适宜种植牧草,适宜养殖牛、马、羊、猪等牲畜,世代相传、远近闻名的腊肉、腊排、腊肠、血豆腐、香肠手工作坊将得到千载难逢的升级发展的机会。综上所述,在新的形势下,我乡要紧紧抓住土地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激发农民的主体作用,争取项目、整合资源,发展以烤烟、中药材、养殖业、特色种植业为主的山地特色农业,相机发展乡村旅游业,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确保早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

  第二、改革驱动惠农民。在农村,农民是发展的主体,土地是农民最根本的生存保障,是保障生存和发展的特殊资源。我们将利用农村改革的好政策,激发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激活土地这个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让农民最大限度的获利并逐步走向富裕。一是抓住我乡作为全县2015年试点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二轮延包为基础,以承包台账、合同和权属证书为依据,按照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权,深入调查摸底,精准划清四至界限,耐心调解矛盾纠纷,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确权登记。二是按照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推进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四是坚持土地流转的底线,不搞大跃进、不搞瞎指挥,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村管理服务网络。

  第三、项目带动壮农业。农业要发展基础设施要先行。根据上级“十三﹒五”规划项目、资金的投向,认真做好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争取水、电、路、讯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小康寨项目,力争实现村村通、组组通,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美化靓化村容村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相机打造杜家桥温泉度假村、群潮村乡村旅游景点;整合扶贫、环保、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实施马店-群潮、木汪-干河、屯口-石马-大桥-高粱、何家寨-蒙坝-高粱等河道治理;积极争取种养殖业项目,培育和发展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加大对新兴种养殖大户的引导扶持力度,建立农技推广等服务机构,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上下联动、集团帮扶、精准扶贫、决战贫困,力争实现减贫摘帽目标任务,带领贫困户同步实现小康。

  第四、党政撬动强农村。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需要。农村工作是乡党委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乡党委的领导地位,发挥党委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党政撬动、农民主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财政投入、单位帮扶、群众自筹、社会资助的经费投入机制,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干部驻村、村干部包组、农户互助的工作机制,奖勤罚懒、评先选优的考核评价机制,群众自愿参与、自我管理、民主决策的议事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村(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三农”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激励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功立业,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当前我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城市拓展、科技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每年都有上千亩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上百户的房屋被拆迁,成百上千的农民成为征地农转非人员。东城街道是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战场,大量的农业土地被转化为城市和工业建设用地。经初步统计,近三年来东城街道被依法征用的土地累计达8571.26亩,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2893名。XX年,东城街道共实施28个征地拆迁项目,完成征地1937.01亩,拆迁房屋312户,拆迁面积共46534.17平方米,有734多人成为征地农转非人员。

  出于对土地的依赖,对变化带来的内在恐惧、对农业耕作的积习和安然,农民对农村城市化带来的积极后果确实难以形成共同的心理预期,特别是城郊农民,一方面有占有土地的安稳,一方面也在享受城市文明的现实成果。一旦面对征地拆迁,他们看到失去的是具体的,而得到的却是看不到、摸不着的。因此,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对此项工作笔者作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1、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再登记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虽然说,引进企业后,能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为被征地群众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由于他们大多数属于低文化、没技能的弱势群体,很难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也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轮为无业人员,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2、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被征地拆迁群众一般都能意识到城市发展是大势所趋,愿意配合和支持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也愿意安居在城市新环境。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鱼刺在梗,难以下咽,致使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

  一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中规定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计为该被征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至16倍,最多不超过30倍。按照这个标准,每亩通常都在1.5万-3.5万元之间。我县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为每人一次性补偿21600元。而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XX年全国和重庆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2736元、30965元。因此,这笔安置费还不足一般单位职工一年的工资收入,其补偿标准过低,难以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保持和改善,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现行的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未能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载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没有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引起土地价值变化的动态过程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直接导致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二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过低。我县执行的《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XX]12号)中规定,街道范围内砖墙(条石)预制盖房屋最高补偿标准为319元/平方米。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目前砖墙预制盖楼房市场造价大约需850元/平方米。而规划区的楼房比较多,房屋补偿价格与建房的成本相差较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响强烈,再加上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补偿标准相差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拆迁工作难度,挫伤了拆迁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有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生产经营性企业拆迁补偿费过低。按照《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被拆除房屋评估价格以被拆除房屋同地段同用途新建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为参考,因此实际评估的价格几乎是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但部分经营性企业还隐藏着潜在的价值,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拆迁时忽略了这方面的补偿,致使这些房屋拆迁难。

  3、法律法规缺失,农村房屋拆迁无法可依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我县农村房屋拆迁按《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XX]12号)执行。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财产。由于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只有根据市、县文件执行,而县与县之间的政策规定差异性较大,不利于拆迁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政策时的弹性因素,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环境

  1、对违章建筑的补偿,造成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近几年来,由于办事处无执法权,县里职能部门监察的缺位,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弱化,规划区的违章建筑未进行执法。同时在实施拆迁工作中,为了推动工作的开展,也对农户的违章建筑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偿,因此农户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现象非常突出。尤其是现在鬼神头储备地、城市功能核心区乱搭乱建、抢搭抢建率达60%。

  2、执行政策的伸缩性,造成群众“胃口”越来越大

  在拆迁工作中,少数被拆迁户以各种理由拒绝拆迁,向拆迁单位漫天要价,提出一些超越政策规定的要求,而拆迁单位只能执行政策,无权制定补偿标准,没有办法,只好依法走程序,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但依法强拆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因此,作拆迁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往往会尽最大努力去满足被拆迁户的要求,达到和谐拆迁。这样久而久之,就不断滋生了那些被拆迁户的私欲,对拆迁补偿提出更高的要求,形成恶性膨胀,给拆迁工作带来潜在的困难。

  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

  1、制定法律法规,确保农房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县与县政策的差异性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而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使得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据,给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加强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促使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规范农房拆迁行为,提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2、坚持市场导向,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

  (二)采取多项措施,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从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考虑,必须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使他们“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1、增加“留地安置”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创办经济实体。目前执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征地安置方式,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失地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将批准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安置人员的“村留地”,由村集体经营、村民入股分红等方式兴办集体企业或经济实体,一方面解决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被征地群众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是抓好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本人自愿”的参保原则,组织符合参保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最大限度地消除它们的后顾之忧,达到“老有所养”。二是做好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对被征地拆迁群众中的如“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特殊群体,建立相应的社保基金,优先列入特困救济对象;对收入过低、经济困难的户,实行干部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对符合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被征地拆迁群众做到应保尽保,达到“困有所济”。三是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他们因病致贫等无法承担的风险,达到“病有所医”。

  3、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就业机会。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被征地拆迁群众参加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建立全新的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首先抓培训不留“死角”。与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烹任学校等建立长期培训机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以灵活而短平快的形式,积极组织被征地农民参加就业培训。其次抓就业不留“空白”。通过与各企业建立用工动态管理台帐,详细掌握企业的人员配置状况和用人需求情况,及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

  二是推进园区建设,增加就业机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引进一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被征地拆迁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做好已引进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在建企业早日竣工投产,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是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被征地拆迁群众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并可享受一定年限内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随着征地面积的扩大,征地农转非人员进入社区的愈来愈多,他们对社区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要求会越来越高,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势在必行。一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各社区实际,完善社区服务的设施设备,不断改善社区服务条件。二是实现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定期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区成员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促使社区服务上档次。

  (三)注重工作方法,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环境

  征地拆迁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及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最容易引发各种问题的矛盾焦点。因此,必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使征地拆迁政策家喻户晓。实践证明,只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依法征地拆迁促进城市发展的意义,引导群众服从国家建设需要,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二是组织被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对有关安置补偿法律政策进行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作用,提高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

  2、真情服务,亲情征拆,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拆迁户总体讲是弱势群体,一部分确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一部分抱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老观念,不争的事实是城市建设和园区用地等原因让他们失去土地和家园,要让所有的人一下子接受现行的征地拆迁政策是很不现实的。工作人员要充分理解被征地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亲情征拆、和谐征拆。一是工作人员要采取交友法、算帐法、一线工作等方法把重点工程的意义讲清、把拆迁安置的政策讲透、把拆迁户的心思摸准、把群众的疑惑解除,并努力以真诚的服务争取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妥善解决好困难家庭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情况摸清,把政策吃透,把工作做到位,尽最大可能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处理好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征地拆迁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3、统一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征地拆迁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二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减少政策执行的随意性,不得迁就少数被拆迁人的无理要求,使征地拆迁部门在群众心目中形成较高的公信力。三是对那些蛮不讲理,漫天要价,故意阻挠征地拆迁的不良现象要依法强拆,切实维护征地拆迁部门的权威性。四是要保持征地拆迁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成为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公仆”。

荷木山村征地问题的调研心情随笔

  20xx年7月17日,为调研即将兴建的粤西国际机场的征地问题,同心社会实践队的调研小组和新闻组来到了吴川市塘缀镇荷木山村,这是被征地的十五个村庄中的一个。调研组组长李颖从驻扎在荷木山村的政府工作人员及荷木山村村民那了解到了许多关于荷木山村的征地情况。

  经过对多人采访,了解到政府为建设粤西国际机场预计征收土地5500亩,会有1000户人家的房屋得搬迁,目前已有950户人家同意并签了合同。签了合同后,政府会在一个月内把全部的钱给完村民。共征收村庄15座 ,其中有八个是全部村民都需要搬迁的,其余的七个是部分搬迁。

  荷木山村共有111户人家,其中94户村民已同意搬迁并签订合同了。剩余的7户人家不肯签合同的原因主要是对政府给予的赔偿价格不满意。不过,政府工作人员说,已经确定机场的建设会在今年10月份开工,到那时,对于那些到时仍不肯同意签合同的村民将会采取法律措施,强制征收他们的土地。关于村民房屋被拆后的安置问题,政府给出了两个方案,一是除了赔偿外,政府出资建立临时小板房给他们居住。另一个是每个月给他们800块每个人,但期限只有三年,钱是通过直接打给村民账号。

  目前,了解到大多数人都是同意建设机场,对政府的征地也是很乐意的。

土地征用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土地征收工作心得体会

  8月慈利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成立后,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以来,笔者作为该单位的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具体从事征拆工作,一直活跃在征收动员、谈判工作的第一线,从一名从未参加过拆迁工作的新人成长为一名初具拆迁经验的老队员。到目前为止,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按照国务院令590号的相关精神,全县共完成15个项目近2万平米房屋,涉及135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我们都知道,“拆迁工作天下第一难”,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司法强拆。房屋征收的动员说服工作是一个政策性、技巧性非常强的工作,在此,我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有了了一些关于房屋征收通过谈判而取得和谐局面的经验和心得,供工作探讨。

  在某种程度上,做被征收户的动员、说服工作和做生意十分类似。不同的是被征收户是卖家,我们是买家。我们要做的工作:一是说服被征收户同意卖房子;二是帮助被征收户合理地测算自己所要卖的房屋价值;三是在房屋价值初步测算出来的情况下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政策及价格标准的适用、工程量的认可等等)去达成双方认可的成交价;四是通过签订合同达成协议;五是不仅能够让被征收户以双方能够接受的价格达成交易,同时工作要做到“买卖”做成之后被征收户不忘给个我们工作一个好评。下面,我从征收动员的各个工作阶段来谈谈:

  第一步,就是要把自己推销出去。说服被征收户同意卖房子,人与人之间总是从陌生人通过高频率的交往和互动逐渐变成熟人和朋友的。刚去被征收户家做动员工作时,我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在宣讲完政策之后,总是多呆一会儿,聊聊他们的家长里短还有他们面临的拆迁心理疙瘩等。因为刚接触,不明白他们的家庭情况及对征收工作的想法,我得向记者做采访一样鼓励他们多说话,从他们的话语中来探听我们工作和他的诉求之间的切合点,这样在下一步工作时也就有了侧重点。同时也拉近了人与人心理上的距离,只有他认可你这个生意人的人品,他才愿意和你谈生意。

  第二步,帮助被征收户对所卖房屋进行合理估价。有人认为做生意很难,有人则认为生意这潭水很深。其实,难的不是生意,深的也不是生意这潭水。深的是人的内心,难的是如何把握顾客的心理。如果了解了顾客的心理,做成生意就不难了。唯有了解顾客的心理,才能根据顾客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满足顾客的心理需求,才能让生意得到更大的发展。对生意人来说,适当地运用一点心理学的技巧来揣摩对方的心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来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则能够使生意做得圆满顺当。记得有个故事讲:有个卖肉的比其他同行的生意特别红火,细问之下他说:“每次我称的时候,总是在秤盘上顾客所买的肉上多搁一条肉上去,最后的秤盘显示的正好是他所需要的斤两”。在进行房屋估价时道理类似:我们工作组和评估组不断地去被征收户家进行摸底调查、初评、复核等工作。每次去的时候把在政策范围内能计算上的物件都加一点上去,等最后一次复评的时候,还不忘关切地问人家一句:给您两天时间,您再仔细复核一下,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没有。这样,被征收户认为我们每次去了都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他多放一块肉到盘子里,而不是从他的盘子里割一块肉又放回案板上。人的心理是可以接受原先的固有利益慢慢往上加,却不能接受既得的利益受损往下减。

  第三步,与被征收户展开讨价还价艰苦卓绝的谈判。对于征收工作人员而言,与被征收户进入谈判过程是一件既高兴又大伤脑筋的事情。高兴的是,人家愿意和我们谈判,证明我们还有机会和他们达成协议;大伤脑筋的是:讨价还价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又极其费脑力的一项工作。谈判是人们为了改变相互关系而交换意见,为了取得一致而相互磋商的一种行为,是直接影响各种人际关系,对参与各方产生持久利益的一种过程。谈判工作就是通过对话来调节各方利益,通过互相的妥协或让步来达成一致意见的一个过程。

  谈判之所以能够进行,并能够最终达成协议,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双方各有尚未满足的需要;二是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分歧之处;三是双方都有解决问题和分歧的愿望;四是双方能彼此信任到某一程度,愿意采取行动达成协议;五是最后结果能使双方互利互惠。征收工作人员在完成对房屋的估价之后的下一步工作第一是想方设法说服被征收户同意坐到谈判桌前进行谈判,二是在谈判桌上抓住被征收户的需求和困扰症结,采用有准备和有策略的谈判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首先,工作人员要有特别专业的拆迁政策和补偿金额计算知识,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工作人员可以得知被征收户的具体金额要求,拿到评估结果之后,马上自己先计算出一个精确的补偿金额,然后结合被征收户的要价,给出其第一次报价,在报价与对方相差不太多的时候,开始进入了艰苦卓绝的谈判过程。其次,对即将谈判的被征收户的选择:先易后难,优先选择在其他地方有房产,拆迁不会造成其暂时性失去住所的,或有把握说服的,他们有了退路,更愿意在价格差不了许多的前提下和你坐到谈判桌上。在即将进入关键时刻的最后几轮谈判环节,首先给对方报价的时候一定要把金额精确到几元几角,第一是告诉对方我们的计算程序是严格的,第二让对方觉得讨价还价的余地已经很小了。最后在快谈判成功之时,针对有的被征收户举棋不定,用上奖励等激励政策,可以给其考虑时间,但是一定要限时几天之内,让其尽快下最后的决心。

  最后,关于谈判的时间:一般选在下午或晚上,这个时候一天中最忙的时间已经过去,人们有时间和心情来考虑事情。谈判的地方,初期可以去被征收户家里,中后期可以约被征收户来单位谈。一个人从熟悉的说话场所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会有一种本能的不适应感。当然了,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的动因在于你这个人,被征收户认为你是一个真诚的可信赖的朋友才会去和你谈判,而每次他和你谈判中提出的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你能耐心倾听并给他一个合理的解决,这样,他对你的好感度上升,在被征收户自己的被尊重感和满足感提升之后,他才会和你谈最终的成交价。所以谈判的过程也是帮助被征收户解决一个个细小的心理困惑的过程。

  第四步,签订合同达成成交协议。这是谈判的最后一步,也是达成“交易”的一步,很多被征收户从来没有在政府部门办理过什么手续,他们对办理流程有着发自内心的陌生和恐惧感。这个时候就需要体现征收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了,让他们充分信任政府的同时,速战速决,不得拖拉以免中途生变,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给被征收户在最后达成交易时刻留下一个诚心诚意帮助他们办事的好印象。

  当然,这些谈判,必须有一个坚实的基础,那就是整个征收程序,要依法、规范、公开,稳步推进,不得偷工减料、短斤缺两,硬的一手一定要“铁硬”。

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学习,解决了我对征收补偿评估中的很多疑惑。

  一、首先要了解征收程序。征收程序是规范政府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促使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具体程序如下:1、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2、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3、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这些程序十分重要,知道程序有利于我们的评估工作开展。

  二、了解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因搬迁引发的矛盾大多集中在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补偿是否公平。征收补偿具体条款是我们理应高度关注的问题。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3、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该条款是本条例的核心内容,应该学通、学懂、逐句逐字领会其内涵,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使我们的评估报告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三、了解了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新规规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违法建筑拆除是否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补与不补的争议。补,是因为一些违法建筑的长期存在,与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有关,政府应当为失职买单;不补,是因为那样对守法者明显不公平。新规坚持了“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的立场。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条例》强调了征收与补偿的“规范、公平和合理”,体现了征收工作的“人性化、程序化和信息公开透明化”,有效地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利益。更快地适应新规,适应新的征收和搬迁工作,是我们的面临的首要问题。通过理论的学习以及实践的经验,做好手头的工作,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才能把业务做得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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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选修《论语》十二章

好奇心的三个分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