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法律知识我知道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过你让更多的同学知道: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悲剧。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烧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悔莫及,可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可是他的父母却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应该知道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安全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题2.0分,共计8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B)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30B.15C.10D.7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且情况严重的,应当(C)。
A.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C.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D.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由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D)签字后实施。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B.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C.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D.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由(A)支付。
A.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B.作业本人
C.作业人员所在的工程项目部D.作业人员所在的劳务分包单位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D)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A.建设工程承包合同B.监理大纲
C.项目管理规范D.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在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施(C)监理。
A.巡视B.检查C.旁站D.平行检验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经(B)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A.业主代表B.总监理工程师
C.项目经理D.专业监理工程师
8、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A)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D.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C)。
A.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材料供应商
B.设计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型号
C.除特殊要求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材料供应商
D.除特殊要求外,设计单位可以指定生产厂家和材料供应商
10、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C)。
A.5年B.2年C.产权年限D.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1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责令改正,处(D)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C)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A.新建、扩建B.新建、扩建和改建
C.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D.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
1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B)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应将约定各方拟承担工作和责任的共同(B)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A.等级较低投标协议书B.等级较低履约协定书
C.等级较高投标协议书D.等级较高履约协定书
15、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进行(C)公开。
A.招标标底B.评标委员会委员名单
C.招标活动的信息D.投标方案
16、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B)。
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B.隶属于某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D.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17、某招标人欲兴建一办公楼,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3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期,若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至少应在(C)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A.2011年3月1日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D.2011年3月20日
18、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A)依法组建。
A.招标人B.招标代理机构
C.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9、投标单位有以下(D)行为时,招标单位可视其为严重违约行为而没收投标保证金。
A.通过资格预审后不投标B.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撤回标书
C.不参加开标会D.中标后拒签合同
20、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之间的关系是(D)。
A.矛盾的B.对立的C.统一的D.对立统一的
21、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A)负责编制。
A.项目经理B.承包人C.监理工程师D.咨询工程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B)的质量。
A.建筑和安装工程B.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C.建筑和装饰工程D.主体结构和屋面防水工程
22、《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由(D)负责。
A.建设单位B.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监理单位D.建筑施工企业
23、我国《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A),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工程总承包B.施工承包C.勘察设计承包D.监理承包
24、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的责任为(B)。
A.按份承担B.连带承担
C.由联合体主办方承担D.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
25、《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B)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A.1次B.2次C.3次D.4次
26、《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D)。
A.检举和控告B.控告和投诉
C.批评、检举和控告D.批评、检举和投诉
27、《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D)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A.施工图纸B.施工现场情况
C.建筑工程的特点D.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A)。
A.淘汰制度B.严格审批制度
C.报告制度D.登记备案制度
2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年。
A.1B.2C.3D.5
30、在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A)。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C.安全生产教育制度D.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31.某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没有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危险因素进行说明的情况下,就要求刚刚签订劳动合同的操作人员立即进入现场作业,则该负责人侵犯了从业人员的(A)。
A.知情权B.紧急避险权
C.建议权D.拒绝权
32.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A)的方针。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第一,兼顾效率
C.安全第一,群防群治D.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33.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于某由于重大安全事故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D)于某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1年内B.3年内C.4年内D.5年内
34.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A)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发包单位
35.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中,(B)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A.安全责任追究制度B.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C.群防群治制度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6.下列的行为中没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是(C)。
A.施工单位没有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要求自备
B.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口头告知了危险岗位违章操作的危害
C.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人员逃离危险区域
D.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将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检测,导致工程事故
3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部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D)标准。
A.行业B.部门C.地区D.国家
3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起重吊装工程的说法不正确是(C)。
A.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B.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C.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后实施
D.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D)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安全生产管理部门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C)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A.8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
4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定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为(D)。
A.6个月B.1年C.3年D.5年
42.某施工单位为了创造社会效益,未经业主同意,自费将设计图纸中采用的施工材料换成了性能更好的材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B)。
A.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材料的差价
B.该施工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该施工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该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值得表扬的。
43.某施工现场运来一批拟用于装修的金属板材,对于这批装修材料的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如果金属板材的厂家出示了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就不需要对其进行检查。
B.对金属板材质量的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施工单位不需要检查。
C.对金属板材质量的检查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检查。
D.对金属板材的检查取样应该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
44.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
A.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才可使用。
B.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使用。
C.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均是设计单位编制。
D.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均是施工单位编制。
45.某建设单位将写字楼改建为公寓,需要进行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可直接进行装修B.需要重新备案
C.需要有设计方案D.申请施工许可证
46.(A)不属于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
A.《建设工程监理规范》B.《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主要是为了加强对(D)的监督管理。
A.建筑活动B.工程质量C.工程安全D.建筑市场
4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文件应当达到规定的深度并注明(C)使用年限。
A.最短B.经济C.合理D.最长
49.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B);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A.负责重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B.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C.负责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D.负责排除妨害,并支付赔偿金
50.下面属于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协议终止的是(A)。
A.业主和承包商接受了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按照新的标准结算了工程款。
B.业主和承包商接受了监理工程师调解,双方同意推迟一个月结算工程款。
C.发生了战争,业主和承包商按照合同的约定终止了合同。
D.由于承包商违约,业主合理终止了合同。
5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由(C)承担法律责任。
A.被代理人B.代理人C.行为人D.第三人
5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不包括(D)。
A.业主B.分包商
C.总承包商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A)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A.项目监理机构B.业主代表
C.设计单位代表D.施工单位代表
54.根据《建筑法》,下列有关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将监理业务部分转让给别的监理企业。
B.由于监理工作的失误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C.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只维护业主的利益。
D.监理的权限要视建设单位的委托而定。
55.在工程建设纠纷中,因施工单位脱离设计图纸,违反技术标准与规程而导致的纠纷属于(B)。
A.合同变更纠纷B.质量纠纷
C.主体纠纷D.工程款纠纷
56.下列选项中(D)不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规定性文件
5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代使用。
A.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8.为了保证某工程在10月18日前竣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工程进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因为工程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这样要求,但要支付赶工费用。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这样的要求。
C.如果施工单位同意,他们之间形成了原合同的变更,是合法有效的。
D.建设单位不能直接这样要求,应该委托监理工程师下达这样的指令。
59.下列关于合同生效的时间说法不正确的是(D)。
A.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60.合同的转让实质上是(C)的一种特殊形式。
A、合同终止B、合同订立
C、合同变更D、合同履行
二、多项选择题(41题—50题,每小题2.0分,共计20分)
61.《建筑法》规定,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实行资质或资格审查,从业资格制度是指(BD)制度。
A.项目资质B.单位资质C.业主资质D.个人资格
62.建设法是调整建设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含义包括(ABD)。
A.建设法律关系是建设法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确立建设法法律部门的基础。
B.建设法律的制定是国家权力机关或授权的行政机关,以强制性规范为主构成的。
C.建设法律法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监督部门。
D.建设法调整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63.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叙述中哪些为无效合同(BD)。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C.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4.工程转包是违反《合同法》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下属情况属于转包的是(ABD)。
A.承包人将承包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B.承包人将承包工程的主要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C.承包人将承包工程的基础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D.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发包
65.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中,如遇隐蔽工程重新检验应按(ACD)原则进行。
A.当工程师提出对已隐蔽工程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覆盖或修复
B.若工程师已参加验收又提出重检验,属于刁难行为,承包人可以不予配合
C.如果重新检验工程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
D.如果重新检验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工期不予以顺延
66.为使要约不生效,要约人可以发出撤销通知,该通知能够产生效力的条件是(BD)。
A.要约人接到承诺通知之前发出要约撤销通知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收到要约撤销通知
C.要约人发出的要约通知中已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的同时,收到要约撤销通知
67.在下列各项内容中,属于勘察设计委托人责任或义务的有(AB)。
A.不得将勘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B.为配合施工的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C.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
D.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68.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属于承包商权益或义务的是(BC)。
A.按规定时间向业主递交支付证书
B.提交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估算表
C.保护工程师提供的坐标点和水准点
D.在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69.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评标的原则是(ACD)。
A.竞争优选B.不正当竞争
C.公正、公平、科学合理D.规范与灵活性相结合
70.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建设项目中必须进行招标的有(ACD)。
A.某城市利用国债资金的垃圾处理场项目
B.某地的国防工程
C.某小学的第三教学楼扩建工程
D.利用外国银行贷款新建某高速公路
71.某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8日上午8点30分,开标地点为建设单位第一会议室。有甲、乙、丙、丁、戊五家单位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由于甲单位中标,开标时只邀请甲参加即可
B.只有甲、乙的投标文件满足要求,此次开标失败
C.招标可以随时改变开标地点
D.各投标文件必须盖有法人公章
72.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是(AB)。
A.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B.此次投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C.吊销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D.招标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重新招标。
73.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许可证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有(BD)。
A.企业职工名单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学点法律知识
我常常爱都些法律小故事,看些案例分析之类的文章,没想到还真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时候还到处乱用呢。比如妈妈要我擦地板,我大叫“不去使用童工”。妈妈叫我少给“狐朋狗友”打电话,我却说:
“通信自由,你管不着。”妈妈起的要把我撵出门外,我又说:“我未满18岁,你有抚养我的义务。”就这样,常常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不过,你别以为我只会乱用“法”,我还会正确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朋友的权益呢。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到公园玩。玩累了我就邀请他们一起到附近的小买部去买了几袋龙条吃。到那一看,“哇塞!”下调大减价,每袋便宜打三毛钱!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了五袋。拿到手后,我正要拆,猛然看见升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些虾条的保质期已经过了四个月了!我指着虾条的包装袋对店老板说:“瞧,都过保质期了。”“我这不是都大削价了吗?”老板回答。我说:“削价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是违法行为。”我把前几天看到的《产品质量法》中的类似案例简要讲给他听,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都讲了出来。小伙伴们瞪大了眼睛听,店老板也傻了眼,只好从里面拿出几袋新鲜的虾条换给我们。
瞧,懂法管用吧,只要你正确运用“法”,就可以维护大家的利益,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读学点法律知识吧!
法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学习法律知识
犯法它们是兄弟吗?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 ,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 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 ,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 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 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 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 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 我一定能*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 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 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 ,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 ,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 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 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 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 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 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 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 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 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 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 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 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 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 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 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 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 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 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 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 ,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 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 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知识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从台湾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接着,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马上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么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他吧!
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知道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2600元和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后来报了案,但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防范意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法律小知识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警察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警察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法制知识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刚看了一个网站,就使我大吃一惊:一位同学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后却害的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心想: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电视上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知识
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阴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警察叔叔为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主题是——青少年犯罪。
警察叔叔说,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很多,他们犯罪都是因为从小就养成了偷东西的坏习惯。小时候就开始开始偷钢笔啊,手表啊之类的,再大一点,就开始学着偷钱了。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犯罪的人在大牢里好好反省,反省后社会还是会接受他们的。我感受到我们一定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要是你从小时候就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堂法律课让我懂得了很多法律地知识,也令我感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法律知识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