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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为准确的认知自我,包括性格类型与适合自己的行业、职业,我选择了两个较为权威的测试模型(即MBTI和DISC职业性格测试)来辅助自己进行自我认知。
1、MBTI职业性格测试
(1)测试结果。MBTI测试结果显示,我的性格类型倾向为“INTJ”型,即“内向、直觉、思维和判断”型。
(2)关于INTJ型性格的解读
“INTJ型的人是完美主义者。他们强烈地要求个人自由和能力,同时在他们独创的思想中,不可动摇的信仰促使他们达到目标。 INTJ型的人思维严谨、有逻辑性、足智多谋,他们能够看到新计划实行后的结果。他们对自己和 别人都很苛求,往往几乎同样强硬地逼迫别人和自己。他们并不十分受冷漠与批评的干扰,作为所有性格类型中最独立的,INTJ型的人更喜欢以自己的方式行事。面对相反意见,他们通常持怀疑态度,十分坚定和坚决。权威本身不能强制地们,只有他们认为这些规则对自己的更重要的目标有用时,才会去遵守。 INTJ型的人是天生的谋略家,具有独特的思想、 伟大的远见和梦想。他们天生精于理论,对于复杂而综合的概念运转灵活。他们是 优秀的战略思想家,通常能清楚地看到任何局势的利处和缺陷。对于感兴趣的问题,他们是出色的、具有远见和见解的组织者。如果是他们自己形成的看法和计划,他们会投入不可思议的注意力、能量和积极性。领先到达或超过自己的高标准的决心和坚忍不拔,使他们获得许多成就。”
(3)基于测评结果,MBTI推荐的适于自己选择的行业与具体职业
①适宜从事的行业:
“您适合的领域有:科研、科技应用、技术咨询、管理咨询、金融、投资领域、创造性行业”
②适宜从事的职业:
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律师、研究所研究人员、投资银行研究员、投资专家及社论作家等等。
2、DISC测评
(1)简介:DISC测评是一种“人类行为语言测评”,基于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莫尔顿马斯顿博士(DrWillia Marston)的研究成果而设计的职业性格测试。该测试由四项因子组成,即支配(Do)、影响(Influence)、稳健(Steadiness)和服从(Co)。
(2)DISC测评结果
①他眼中的我:服从型
②工作压力下的我:稳健型
③综合情况下的我:服从型
即在DISC测试中,我的职业性格属于稳健、服从型性格。
(三)自我认知小结
结合自认自我评价和相关职业测试的结果(虽然测试结果存在部分冲突的之处),对于自己的性格和未来职业兴趣趋向,我有了明确的认识:
1、关于自己的性格:总体而言,我属于内向型性格,稳健、理性且思辨能力较强;是完美主义者,对自己要求比较高;不迷信权威,但是也会服从;具有顽强的意志力和执行力。
2、 关于未来职业兴趣趋向:从事一份稳定且发展空间足够大的工作,因为只有在长时间的实践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二、环境分析
前面就自己的性格类型和职业兴趣趋向,我做了大致的分析,此为影响职业规划的内部因素;接下来,我就外部因素即有可能影响自己职业选择的环境因素加以分析。
(一)家庭环境分析
就家庭环境而言,我认为这个不是影响我职业选择的主要因素。因为虽然自己的家境不是很殷实,但是家人对我没有施予丝毫压力。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很和睦,家庭氛围较民主。即使父母也曾建议我选择公务员为职业,但是他们也表示会尊重我自己的选择。故而,家庭环境对于我选择职业的影响可以予以忽略。
(二)学校与专业环境分析
1、 学校环境分析
由于本科与研究生均就读于“中国法学教育之最高学府”即中国政法大学,且专业为法学,所以就学校出身而言,凭借中国政法大学的良好社会声誉,在业界的权威性来说,应该说我不用担心学校名气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公检法等就业领域。
2、专业环境分析
我研究生阶段的专业是刑法。由于刑法的公法性,和市场经济发展对于私法人才的大量需求似乎格格不入,因此,我们的就业路经相对较窄。这里我以中国政法大学2009届、2010届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流向之数据统计加以说明(见表1、表2)[②]:
以上图表即为我就本校本专业研究生就业流向的实际情况所做的定量分析。从图表中,我们可知通过传统的公检法等公务员就业路经和事业单位等准公务员路径就业的人数占到了绝大多数的比例,而且在这些特定的就业路经中,法院分别以2009届的37。50%和2010届的34。62%占绝对领先的位置,相反,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所占比例总数尚不到15%。这在一定程度上, 给我的职业规划选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考标准。个人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公检法等单位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地域环境分析
对于绝大部分的硕士研究生而言,自我的预期都比较高,这是因为他们有着区别于本科生的学历优势。体现在就业地域的选择上面,研究生更加偏向于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比如被普遍认可的“北上广”等。同样以2009届、2010届的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流向为例:2009届的104名硕士毕业生中,有59人选择在北京工作,占到了总数的56。73%;2010届的104名硕士毕业生中,则更是有64人选择在北京工作,占总数的61。54%。
不可否认,大城市存在较多的机遇、拥有较为完备的公共基础设施,但是中小城市也有自己的优点,比如生活压力较小、竞争程度较低、相关政策优惠等等。我认为对于是否留在“北上广”之类的核心城市要依据职业的选择而定:如果是想从事公务员职业,我认为与其留在“北上广”的基层单位,倒不如选择地方上较高级别的单位,这里的级别优势完全可以抵充地域优势;但是如果你想从事自由性质的职业,比如律师等,不得不承认核心城市有着中小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总之,对于我而言,我会根据职业而定就业的地域而非要必须留在所谓的核心类的大城市。对此,要慎重选择。
(四)政策与行业环境分析
1、政策环境分析
随着高校研究生扩招的弊端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找工作困难,尤其是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面对庞大的待就业毕业生基数,国家的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难的作用逐年式微。而且有关就业政策,比如“三支一扶”、“选调生”、“西部志愿服务”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等,在我看来仅仅只是“权宜之计”,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相反只是将越来越多的毕业生留滞到最后。所以,单凭政策是无法彻底改变就业困局的,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与竞争力。
2、职业环境分析
(1)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的人员需求量有限,而且之前几年的人员扩充基本结束,人员情况趋向饱和,招考条件越来越严格(比如要求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难度较大。但即便如此,其仍然是较为理想的就业路经。
(2)律师、企业单位。由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尚没有真正形成,从事律师等自由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较大,如果非出于必然之职业倾向且具有相当实力,一般不作为首选;另外,同样是基于这个原因,企业的法务人员如同虚设,对于坚定从事法律职业的我而言,不做重点考虑。
(3)其他职业。比如高校的教学人员、继续深造、书面评论人员等,一般要求较高,不是要求看待事件的角度要求苛刻,就是学历要求较高。
个人认为可以作为长远的追求目标,但是近期而言,相较于理论研究,我更倾向于实务实践。
综上,即为我对可能影响到我职业选择的外界环境因素所作的分析。
三、职业定位
通过第一部分的自我认知与第二部分的对可能影响职业选择的环境因素分析,我认为我的最理想职业选择是组合式的职业规划,即:
(一)行业选择
1、近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之内):法院审判人员;
2、远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以后):学术机构研究人员
这样规划的具体理由是:
第一、“性格使然”。自认为比较擅长思辨和理论分析,从事法院审判和学术研究会是不错的选择;
第二、符合通常认知事物的规律。先学习理论,后实践,最后再回到理论研究。这样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反哺理论。
第三、法律职业特点之要求。法律职业固有的魅力令我终生为之追求,而法律之较强的实践性,又决定实践的重要性。两者结合,我认为,是最好的选择。
(二)地域选择
由于在我的职业规划中的行业选择方面,法院公务员是自己的首选,结合第二部分“地域环境分析”中的论述,我会在地域和法院级别之间,更加看重工作单位的级别以及实务工作对自己未来研究的价值。我偏向于选择地方省市的中级法院,尤其是家乡省份的中级法院。
四、实现计划
(一)短期计划(在校期间)
1、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期间
(1)尽可能的修读本专业的额定课程,研习理论,将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进一步巩固,形成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
(2)学术研究方面,多思考、多总结。批判性认识已有理论。及时将想法形成论文成果,争取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成果;
(3)实习。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到相关法院实习,提前接触理想目标职业。
2、研究生入学第二年期间
(1)根据前一年的表现和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申请提前毕业。如果提前毕业,尽早着手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准备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较仓促,不推荐,除非有足够把握)
(2)如果决定不提前毕业,也需要构思学位论文的撰写,最好形成初稿,争取写一篇优秀学位论文;
(3)实践。在专注研究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实践。适度关注法院考试,物色目标地域的法院。
3、研究生入学第三年期间(如果未提前毕业)
(1)准备毕业事项,争取顺利毕业;
(2)积极准备目标地域(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的法院公务员考试。同时也要适当注意其他就业路经。
(二)中期计划(法院入职后到进入科研机构前)
1、考察期期间,要积极表现,取得相关人员的肯定与信任;尽快适应法院的工作氛围和节奏,争取一年的法定期间后能够顺利转正;
2、入职五年之内,争取到刑事审判庭的业务骨干人员,最好能够担任相关领导职务;
3、入职五年之后,十年之前,争取进入法院的研究室,从一线审判到理论研究的转变,为专门的学术研究做好准备;
4、入职十年之后,争取再深造的机会。选择刑法或者刑诉法作为自己的专业,到更高层次的院校,取得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和为进入科研机构进行学术研究奠定基础。
注:此为法院工作规划,也是跳离法院的“时间安排”。在职期间,要注重不断学习,尤其要注重理论前沿的发展。
(三)远期计划(进入科研机构之后)
1、未来十五年之后,进入科研机构,潜心进行学术研究,争取就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多出成果,并取得一定成就。如果机会允许,尽量去国外的一些机构作研究,比如德国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即马普所)、日本的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和美国的相关法律研究机构等等。
2、除了科研之外,我还有一个与职业规划无关的心愿,就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可能是退休之后,在家乡的山区,在争取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为那里的孩子们建立一所现代化的小学,以弥补当地教育的落后状况,为其中的每一个孩子“插上梦想的翅膀”。
五、评估与调整
职业生涯的规划是且应当是一个动态的不断调整的过程。因为计划是固定的,但是现实具有一系列不确定的因素,所以需要制定一个评估与调整机制:
(一)短期的评估与调整。研究生阶段的中后期,重新审视自己的是否适合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因为理想与是否适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适合,继续按照既定规划进行;如果不适合或者公务员考试不第,选择其他职业路经,比如“律师学术科研人员”、“书面评论员学术科研人员”等等;
(二)中期的评估与调整。不管是法院在职的中期,还是律师、书面评论员之职业的中期,都必须要进行再次评估。当不适宜从事专门学术研究的情形出现时,比如家庭因素、经济因素与身体因素等,那么继续已有职业;否则,按照既定职业规划而努力;
(三)远期的评估与调整。这个阶段不确定因素会更多,比如是否具备出国访问的条件、是否具有相应的影响力和财力去实现目标计划等等。
总之,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调整的方向。
无论不确定因素若何,但总的调整原则是:除非相关因素不能克服,又或者变更计划有助于自己职业的长远发展,否则,对于既定的职业规划,不应当轻易改变。
六、职业规划结束语
以上就是我的对于自己未来职业发展趋向的初步思考,我相信它是适合自己的。然而,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差距,但是大致的方面应该不会改变。
没有规划的求职注定是盲目的。同时,它也是此类人们求职失败乃至整个职业生涯平庸无为的主要原因所在。但是,即便有一份完备的职业规划,却没有践行之,那么这样的规划无异于一张废纸。有人说,在职业生涯的道路上,最幸运的人莫过于认识到职业规划的重要性而未雨绸缪的人;最成功的人则是那些通过自己的努力,一路披荆斩棘将既定目标一一实现的人。但“成功不相信眼泪”,“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管我的职业生涯之既定规划实现的过程是何等的艰辛,我都会毅然前行,因为我已经是最幸运的人的了,最成功的人离我还会远吗?我坚信,通过自己的拼搏,我会有个成功的职业人生。
[①] MBTI模型源自荣格(瑞士)与Myers-Briggs(美国),是目前被广泛认同的职业性格测试。
[②] 数据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编的《中国政法大学2009-2010届毕业生就业流向手册》(内部资料)。
职业规划测评范文
一、本测试的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这个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中,对于每一位当代大学生来说,要想在未来社会中获得成功,不得不经常面对两个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学习”和“工作”的问题。但是不同的人之间,最终的学习效率和工作绩效,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同样作为大学毕业生,毕业一二十年之后取得的成就和个人的生活,甚至常常有着天壤之别。
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是否真正全面深入地了解自己的特点,并且根据自己的特点,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二、本测试的理论依据
职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格,对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无论哪种职业,都会对从业者的性格提出特定的要求;同时,从业者要想很好地适应这一职业,自身的性格特点最好是与这一职业的要求相符合。因此,我们在择业之前,首先对自身性格特点以及自身性格所适合的工作,进行一下全面深入地了解,就显得非常重要和非常必要。
三、本测评的主要测试维度
本测评主要对以下因素进行测评,并通过对测评者在以下因素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帮测评者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性格中的优势不足、职业素质、岗位趋向、职业类型等,并给出职业发展建议,从而帮助测评者全面了解自我,更加科学理性地规划自己的学业生涯和未来职业生涯。
因素a--乐群性:主要评估个体对他人的关注和感兴趣程度。
因素b--聪慧性:主要评估个体的智力水平和学习理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