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酒驾个人表态发言
酒驾心得体会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禁酒驾的心得体会
当前,在电动车未列入考证时期,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闯红灯、逆向行驶屡见不鲜,电动车事故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开着交通安全宣传车,不管是在8小时内还是8小时外,发现有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立即上前劝导,指出其违章行为,并给予当场纠正,力求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之目的。
今年的禁酒驾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处罚人员之多,历罕见。截至目前,我们大队查获酒后驾驶945起,醉酒驾驶62起。从查处数上看,我们在全市各大队排名中仍处于后位。但是,我们大队查处酒后驾驶小分队和各中队民—警,每天都在重点时段查酒驾,工作力度毫不逊色。交通安全教育也发挥了潜在的效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酒后驾驶人越来越少。我以为这就是的成绩!
凡是酒后驾驶人,在处罚时,不但要扣驾驶证3个月或6个月,还要记12分。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人必须接受7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科目一重考。面对庞大的考试人群,我们不厌其烦地组织他们学习,开展安全教育,给他们讲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细算酒后驾驶法律帐、经济帐、家庭帐,使酒后驾驶人懂得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消除侥幸心理,杜绝酒后驾驶。
随着禁酒驾工作的逐步深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越来越少。从被查处人员情况看,农村农民工较多。这些农民工被查处后,不但要拿辛苦钱来交罚款,而且还要用电脑进行理论考试。对初次接触电脑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大难题。为此,我们在对这些酒后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对电脑操作技能也一一进行讲解,消除他们的电脑考试畏难情绪,尽量为他们提供必要服务。
我们是人民的警—察,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群众工作并不是件非常容易的事,需要我们有较好的人格品质,还需要我们踏踏实实的工作,更需要我们面向群众、深入群众,为群众着想,创新群众工作方式,创新群众工作思路,用“细心+耐心+真心”的工作态度,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做阳光警—察,当人民公仆,并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在各自的岗位上实践,用言行来体现。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巩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征文
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很多人喜欢在饭桌上“比酒论英雄”,因此,有许多人把法规不当回事,他们或者存在着侥幸心理,或者自恃驾驶技术好,对“禁酒令”视同儿戏。5月1日“醉驾入刑”新政实施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共查获各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170起,其中醉酒驾驶118起。
危险!酒驾出事几率高16倍
据有关资料显示,机动车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开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这时司机反应能力有所下降,甚至会出现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的状况,往往不能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据测算,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增加16倍左右。
民警还说,交警所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馆、娱乐场所集中区周边,红绿灯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地方。现在查得严,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时间也推后了,以20时至22时这段时间为高发期。
注意!酒驾摩托车同样违法
“现在酒后驾驶汽车的少了,但酒驾摩托车的还是比较突出。”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众所周知,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民间俗称开摩托车为“肉包铁”,平时开摩托车就应加倍小心,酒后驾驶摩托车,更危险。在酒驾宣传和整治中,民警发现不少驾驶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以为然,认为酒驾摩托车并不违法,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包括的范围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大汽车、小汽车、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摩托车同样会受到刑罚或行政处罚。
不光如此,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同样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另外,在已经查获的各类酒驾违法行为中,参加“喜宴”后酒驾摩托车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其中,浏河、沙溪等区域发生此类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较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不乏其人。随着“十一”临近,我市将迎来一波办喜事的高峰。届时,喝“喜酒”的应酬会相应增多。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参加相关活动,喝酒庆祝一下无可厚非,但是要牢记酒后驾车的危害与教训,自觉调整好庆祝与喝酒、喝酒与驾车的关系,做到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不要喝完喜酒,又吃“罚酒”。
扫盲!“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饮酒与醉酒的处罚是有区别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酒后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算账!“酒驾”要算清“三笔账”
今年8月6日23时30分左右,王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04国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至直塘大洋桥路段处,与另一王姓女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83,属于醉酒驾驶。太仓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表面上看,王某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付出了“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代价。但是细细想来,王某付出的可不止这些。据了解,王某所在单位因其受到刑事处罚而将其开除。饭碗丢了不说,因为王某酒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也不予赔偿。王某酒驾不仅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同样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列出了“酒驾”而引发的三笔账:经济成本,包括因酒驾受伤所要担负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法律成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酒后驾驶及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处罚规定;家庭成本,包括因酒驾造成的对自己、家人、朋友等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影响。
酒驾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敌,其行为是危险的,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惨痛的。“酒驾入刑”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力度,这对稳定交通秩序是好事,对公众人身安全是好事,公众对此拍手叫好。但是,要想真正将酒驾彻底消除,只有广大驾驶员提高自律意识,把酒后不开车当成一种自觉行动,自觉在内心中升腾起对生命的敬畏。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幸福,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征文范文
“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道路两旁象这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但因醉酒驾驶车辆酿成的惨祸却屡见不鲜。
去年12月份的一天傍晚,在我县县城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辆轿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撞飞五米外,骑三轮车的老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
今年春节期间,在漯舞路大刘段,一辆轿车由东向西行使,却一下子开到五六米深的大沟里,车轮向上,车身朝下,司机及车上的人全部重伤,肇事司机还是醉酒驾驶。
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肇事司机仍是醉酒驾驶。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亲爱的叔叔阿姨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亲爱的同学们,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拒绝酒驾的安全演讲稿
文明行车不仅是驾车者的义务和责任,更事关生命安全和人生幸福。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您全家的幸福和安宁,我们呼吁全社会的交通参与者,广大司机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一、参加活动及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活动及聚会时,做到对开车来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并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注意饮酒的朋友是否有驾车,如发现应立即制止。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
五、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不往车外乱扔废弃物等。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为了每一位朋友的家庭和睦、幸福安康,衷心地希望每位车友时刻铭记,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了你的亲人,为了你的朋友,为了你自己,从我作起,远离酒祸,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让我们携起手来,打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希望此倡议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祝大家生活幸福!
禁止酒驾安全的演讲稿
全县广大司机朋友:
喝酒开车对别人有害。为了自己的安全、家人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司机朋友提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驶,不酒后驾驶。
二、如果你是司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开车前不要喝酒,更不要劝他们喝酒。如果你是司机朋友的家属,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及时劝阻。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首次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6个月,对1000元处以不低于20_元的罚款。此前,他因酒驾被处罚。饮酒后再次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
2.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年内禁止驾驶证考试,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3.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以后再也不要领驾照了。
4.酒驾与醉驾的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饮酒驾驶小于80;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则视为醉酒驾驶。
远离酒驾安全演讲稿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_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杜绝酒后驾车
生命是美好的,是充满生气的。生命充满了鲜活、灿烂的色彩,但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享受,发挥力量,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为社会作出贡献。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闪耀出绚烂的光芒,可是,生命又是多么脆弱,一不留意,就会在瞬间消失。在大街纵横,车水马龙的今天,发生了许多车祸事故。比如一个六年级的女生,赶着去八字小学参加夏令营。在城北桥红绿灯那,由于闯红灯,被汽车撞到了当时脑浆涂地。还比如说六岁男孩,喝完喜酒回来时,被一个酒后驾车的女老板撞倒了,当场丧命。有对同胞姐妹,急着去绍兴回学校,就在立交桥下,由于妹妹超车,被前面的大卡车夺去生命。
这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剧,这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这一声声悲痛欲绝的喊声,引发我们深刻的反思。我们现在社会繁荣,交通发展,生活提高,但是事故增多了。因为有人违规驾驶、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才引起了事故。多少人失去权力,多少人失去生的权利,多少人被剥夺了生命……
我们因该敲响警钟,杜绝酒后驾车,为了你我他的安全,为了一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和谐,因该遵守交通规则,让每个人都珍爱生命,让生命之花绽放!
青少年禁止酒驾演讲稿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生命不可逆转,绝不能将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近年来,酒后驾车导致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其中部分交通事故就因酒后驾车而起。
全体私家车主及广大驾驶人朋友:
一、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以上倡议最重要的还得落实到行动上,让我们为构建文明交通共同努力!
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公开信
全市机动车驾驶人:
你们好!
首先向你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对你们遵章守纪、文明行车,给予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有力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深深的敬意与谢意。想必大家已有所知,近日来,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的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展开,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包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对于警方强有力的行动,给予了积极响应和充分的肯定与支持。
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从本市的情况来看,酒后驾车现象确实不同程度存在着,在少部分的驾驶人群甚至还有蔓延扩展之势。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危害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被人民群众包括广大遵纪守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深恶痛绝。原因在于酒后驾车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造成一条条鲜活生命、一个个美好家庭刹那间殒灭、破碎,令人痛彻心扉。同时,酒后驾车肇事属于可以预知恶果的违法行为,令人难以容忍。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共同呼声。
对于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正如公安部领导所言,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零容忍”首先当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态度,全体交警由此展开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加大查处频率和力度,对酒后驾驶违法者,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决不姑息,坚决遏制酒后驾驶蔓延之势,这是对人民群众、对广大遵纪守法驾驶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护。
“零容忍”同时也应该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你们的亲属、朋友的态度。驾驶人必须牢记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严于自律,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在此,我们也希望亲属、朋友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及时对自己身边的驾驶人给予提醒、劝诫,从源头上铲除引发酒后驾车行为的社会土壤。
另外,我们特别还要提醒广大私家车驾驶人,你们的社会交际活动频繁,尤其是出入可能饮酒的场合,务必早做谋划,尽可能做到不驾车前往,以免陷入酒后驾车的违法泥坑。
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决不能允许由于酒后驾驶肇事而受到侵害与毁灭。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衷心地希望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在迎世博的日子里,让我们携起手来,打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