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辞退补偿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

临时用工辞退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突破规定,原来的劳动法只是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显然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同样,这里所指“月工资”也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在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是劳动者不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这时用人单位不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邮件可作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需证明该邮件为公司邮件非私人邮件,交接原件只能作为离职交接事项

  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双倍赔偿金,二选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未签赔偿标准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

  基本案情:2009年2月9日,杨某被聘请进入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物管工作,同年3月被任命为副科长。不久,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杨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多方挽留无果,杨某于当年7月30日正式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终结。

  在杨某被聘用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月工资为1600元。2009年12月,杨某以公司侵害了他合法权益为由,向澧县劳动争议申请,请求裁决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该公司辩称,未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公司的主观恶意,公司不应承受双倍工资这种惩罚性责任。杨某主动辞职,公司多次挽留,这种由劳动者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10年1月,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时认为,杨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杨某2倍的工资。因此,对杨某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予以支持。杨某经公司挽留仍执意离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对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据此,裁决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杨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543元。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2010年2月5日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杨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543元。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问题,判决结果:4月26日,湖南澧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劳动者杨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7543元。

  法理分析: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法院遂依法判决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杨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543元。

因为拖欠工资辞职信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年xx月到xx公司工作,一直住在公司的宿舍,因业主不再续租,我们无家可归,公司无法解决住处问题。对此,公司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为我们寻求新的住所,或是提供住房补贴。反而迟迟不发工资,特此申请辞职。企盼离职前结清所有所欠工资。

  望领导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

简短临时工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根据《xx信息人事管理制度》:”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信”。虽然至今我没有与工厂签订任何人事合同,可以马上辞职不干,但为了不影响工厂的正常工作,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提早提出请辞,结束我在本工厂的工作。

  以下是对此决定的说明:

  我的请辞,并非相关待遇问题,更不是由于人事相处的困扰,而是出于个人对职业生涯的考虑和规划。

  经过将近三年的技术开发经历,我个人已经对技术开发失去了信心:首先是大环境不好,国内对技术人员的发展前景不是很理想;二是个人并非科班出生,能力有限,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十分吃力。

  当我对国情和自身渐有更深的认知,最妥善的办法,应该趁现在年轻,没有牵挂和束缚,以主动退出、转行销售之类工作为宜。如果年纪越来越大,或许我就没有这个勇气了。

  再次衷心感谢工厂对我的重用与信赖。我与自己的职称实难匹配,深感惭愧。这一段时间的开发经历是我珍贵的人生经验,虽以请辞告终,但我对工厂和技术工作依然充满感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临时工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xx总:

  您好!

  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或许我还不是正式职工,只是临时雇佣的,不需要写这封辞职信。当您看到这封信时,也许我已经不在公司了,但是请您通知财务为我结算这个月的工资。谢谢!

  来到公司已经不短的时间了,开始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这里有过欢笑,有过收获,当然也有过痛苦。虽然多少有些不快,不过在这里至少还是学了一些东西。

  在几个月的工作中,我确实学到了不少,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思考的结果――或许自己并不适合我公司定义的这项工作。

  最初来公司每天的工作感觉还是非常让人有成就感的,每天通知在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业主们,他除了可以享受银行的优质贷款服务以外,还可以有选择的得到我们公司为其提供的手机一部,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连续使用两年省钱的包月套餐即可。这是一项很诱人的服务,所以有很多人都办理了这项业务,我在帮他们办理业务的时候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在这里要感谢公司。

  第一个月的工资拿到手的时候,我非常地高兴,我当时就想,拿着公司不算低的工资,我一定要为公司创造价值,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以达到当时面试我的冀总向我提到的,在我们公司好好工作,完成当时公司给我制定的目标,答谢公司对我的信任。

  在之后的工作中,很荣幸的得到了您的亲自指导,您在工作经验以及业务上比我强了不知多少,我很是佩服。我当时想的就是要跟着你好好干下去,不辜负您对我的栽培。

  可是在随后的工作中却出现了问题 您忙,我们都知道,贵人都有忘事的时候,我理解您。可是在以后的月份,我领取第二个月份工资的时候,已经降低了非常大的工资标准。没关系,公司有困难我们可以理解,大家都是公司的一分子,理应为公司分忧,可是麻烦您事先说一声,好吗?这样当我在月底才领到工资之前,就会勒紧裤腰带,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才不必低着头红着脸又问父母要钱花。要知道,第二个月份的工资您才给我发了不到400块钱啊!连吃饭都不够啊!

  别人上班是为了挣钱,我上班却是贴钱啊!这点钱是怎么得来的您应该比我清楚,我辛辛苦苦的为公司工作却只得了这么点钱,看来我在公司的处境还比不上一个临时雇用的促销。可悲啊!

  从这个月开始,公司里的其他同事都享受到了基本社会保险的优待了。没有人问到我,或许您这么做,自有您的考虑。可是轮到给我上保险这一项,您又神奇般的忘记了,对吗

  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不知道您是不是怀疑我当初来公司的动机,所以事后才对我区别对待,但是我可以向您保证,我绝不是托关系走后门进的公司,也没有任何的裙带关系,我是一心一意想在我们公司做出一番事业,成就一片蓝天的。可惜往往是与愿违。

  因为我年轻,我必须学会选择,我不能放弃我接下来生命的精彩!因为我年轻,我必须学会清醒,麻木的忍受精神和物质的伤害,会葬送我本应绚烂的人生!

  我无法继续时我选择放弃!我无法忍受时我选择逃避!我有选择活着,且活的真我的权利!

  在此我恳请领导们,站在中国经济发展最前端的所有高层,理解我!理解一颗才22岁的心!给我一次机会,给我点时间,让我去抚慰我受伤的心!请放心,我绝不会撂挑子一走了之,我会在拿到我的应得的东西之后,积极配合公司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绝不给公司留下麻烦。

  情非得已,给领导添麻烦了!在此说一声:对不起!理解万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临时工辞职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作为“xxx美食有限公司”的临时工我很荣幸!谢谢您们对我的信任,给我这个工作的机会。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本是不善言语的人,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我知道了如何招待好客人,深知团队合作的重要性!酒店赏罚分明,每一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员工团结一心,都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随时随地的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以愉快的心情接待好每一位客人。我相信酒店在戴经理的带领下在牛年生意一定更牛!整理文章:

  的确,刚开始我真的感觉很累,很不习惯。然而,我得到了很多关怀。刚到酒店是胡主任为我打点一切;是汪阿姨,史领班教我如何做好传菜员,如何礼貌待客;大厅的服务员都积极主动的帮助我,很是照顾我这个刚来的传菜员;胡丹,李松荣,她们做的真好,工作效率高;还有方主管,主动跟我打招呼,感觉我们很熟,他跟我讲的第一句话是“在这里还习惯吧”还有“怎么不晓得照顾自己”应为我住的地方离酒店远,是方主管您让我在20:50之前无论怎么忙都让我下班;这一切我都记在心里。

  然而,时间飞逝,2月15日我学校就开学了,这实乃我个人原因,希望各位领导谅解,批准我的请辞。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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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好还是外包好

事业单位第三方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