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使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董事长、总经理及各位副总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干部职工工作用车按下列程序办理:在市区内由办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长批准。
四、用车(号),原则上由专人驾驶。主要用于通勤、调研、视察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市内或市外州境内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驶员职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队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队管理职责。
车辆维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在确定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办公室分管人员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2000元至5000元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研究决定;金额在10000元以董事长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辆油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十、办公室统一给车辆充卡加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关奖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7、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8、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员工工作装配制说明
1、员工入职时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壹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壹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的50。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的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第七条 业主要求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 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或业主的书面要求的15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应为不超过15人的单数,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推荐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会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筹备组成员。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代表参加。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交大会讨论,并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应当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筹备组对业主投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住宅物业区域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其他物业区域可以根据业主产权证书记载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平方米不计票。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并可推选小组代表出席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业主本人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换届选举;委员资格、义务和任期;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等事项。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拟定和修改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处分区域内共有财产的决定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委员的产生应当兼顾物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楼幢,其组成人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分期开发的物业区域可以先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区域新的一期业主入住百分之五十以后,重新补选或改选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所作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六条 入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织。业主委员会怠于筹备组织的或者在任期内怠于履行职责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提议,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之日起的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资料、用房和财物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 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
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业主大会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一条 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别墅总建筑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的,经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首份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详细的房屋结构图(注明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能耗计量部位及费用分摊办法,不得占用共用部位、共用场地,不得移装共用设备和擅自改变经营用房用途,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移交产权,移交后的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设备用房不能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
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应当按该项目销售时的平均售价的95%的标准乘以应交面积,向业主大会交纳补建价款。该补建价款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保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续约事宜;业主委员会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组织全体业主对是否续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可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条款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共用附属房屋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
(二)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
(三)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
(四)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五)建设单位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
(六)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七)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
(八)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四)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未经批准摆摊设点;
(七)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九)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十)擅自改变房屋外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三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三十二条 业主共用车库(位)的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主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保管机动车的,应当另行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车辆保管合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停车库(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库(位)不得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业主出售。
第三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被两个以上的业主区分所有的,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应按幢建帐,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物业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排险,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排险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排险维修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市容、环卫、电信、绿化、消防、交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共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应当由提供该项服务的单位维修养护的,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相关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第九条的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第二十五的规定,未按时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时间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要求。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复核意见回复投诉人。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或截留、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小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 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公司各种管理制度
x盐业公司管理制度
客户接待制度
一、坚持“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争创一流服务。
二、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三、要坚持并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耐心听取客户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细心解释,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回答客户问题要简明扼要,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绕圈子,不摆架子,办事要快,效率要高。
六、如不能当场回答或解决,有待请示、汇报、研究的事项,要向客户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间。
七、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宜要耐心讲清政策,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八、建立经理接待日制度:每月十日、二十五日为经理接待日,由公司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解决市场管理、群众来访等重大问题。
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
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
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
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盐务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对党忠诚,不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贪污受贿。
四、依法管理、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盐业法规,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五、忠于职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尽职尽责。
六、科学管理,服务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少说空话,多办实事。
七、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生活朴素,养成勤奋节俭的作风。
九、学科学、钻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精通业务,奋发向上。
十、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
十一、遵章守纪,维护社会公德。文明礼貌、风纪严整,仪表端庄。
十二、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治安保卫制度
一、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管理从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形成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二、切实加强档案室、财务室、微机室、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门窗、保险柜等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具是否齐备有效,电路、水路使用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三、机关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夜间巡查。对外来办理公务、洽谈公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要仔细询问,做好登记。
四、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可能发生或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五、门卫人员对进院车辆要严格控制,对载有大件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坚决拒绝进院,对载有大件物品出门的车辆要认真盘查。门卫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物品丢失或不安全事故发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凡职工亲属来局探亲、职工雇请的保姆及租房户等须留住一个月以上者,要到局办公室作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机关职工要教育家属及亲友遵守机关治安保卫制度,维护机关治安秩序。
卫生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院内的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划区负责的办法,由办公室统一划分卫生区,确定责任人。
二、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每天上午提前十分钟上班,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和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并保持全天清洁卫生。
三、职工住宅楼卫生,单月由东户打扫,双月由西户打扫,下管一层。住户不准在楼道摆放拖鞋、袋装垃圾等杂物。
四、院内公共场所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或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五、院内平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做到院内清洁卫生无死角。搞好门前三包和“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六、办公室定期对各卫生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罚,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年度“先进处室”的依据。
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党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一系列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把廉政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教育。
二、各级党政管理工作人员,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佣金、红包、提成费、好处费等非法酬金,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收取咨询费、奖金等各种钱物。
三、对于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接收的礼品、礼金,无论价值多少,应在十日内上交处理。
四、在公务活动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各单位严禁私设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严禁公款私存,化公为私。各种往来资金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否则视为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每年度要与党委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
食盐专营人员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爱岗敬业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自尊自爱廉洁自律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穿戴整齐举止文明
热情大方有问必答
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
盐产品仓储保管制度
1、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同类产品不同类别要分区存放。
2、进出库频繁的盐产品配置于出入便捷的仓库位置,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3、对每一堆垛盐产品设置盐产品标示卡,标示其品名、规格及数量,罚没盐产品要单独存放,挂卡标明。
4、库存盐产品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盐产品仓库要保持干燥、卫生,不得混存有毒有害物质。
6、 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盐产品仓库。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质量管理
(一)盐产品购进后,即进行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盐产品标示卡。
(二)运盐车辆要清洁无污染,盐产品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或同载。
(三)搬运装卸人员要无传染病史,不野蛮装卸。
二、仓储质量管理
(一)库内盐产品要分类、分垛、分区存放。
(二)仓储设备齐全,防火、防潮、防污染功能良好,室内通风良好。
(三)对库存盐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
(四)保持库房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
三、销售质量管理
(一)销售盐产品的外包装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染。
(二)盐产品质量要符合标准要求,罚没盐产品不得做为食盐销售。
(三)营销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四)盐产品销售要保证计量准确,小包装食盐有明确的生产日期。
四、质量信息反馈与事故处理
(一)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登记。
(二)对反馈的质量信息,要认真进行自查和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
(三)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限时解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处理。
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规定渠道购进盐产品,不向市场供应劣质、变质食盐。
二、严格按省、市局要求向市场投放盐种,确保盐业市场规范。
三、严格按规定区域进行销售,不以任何形式向销区外销售食盐产品。
四、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变相抬高盐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五、坚决落实上级下达的食盐计划,保持合理的食盐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六、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设食盐零售网点,对应当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办理完毕,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实行送盐服务(电话:6331644)。一般情况下,在网点提出送盐要求后24小时内送达。
八、建立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监督机制,聘请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
承诺服务热线:6331644
举报投诉电话:6327766
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专营工作水平。
二、公司要定期举办员工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次,员工必须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专营岗位。
三、公司领导要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提出新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四、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培训人选。学习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学习总结,进行专题汇报。
五、学习内容主要应涉及到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
化验员行为规范
一、作风严谨,实事求是。
二、业务熟练,操作规范。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严格检查,不徇私情。
五、恪尽职守,不谋私利。
六、严密检测,完整记录。
七、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八、牢记宗旨,服务专营。
化 验 室 管 理 规 定
一、按规定完成食盐理化指标和碘含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负责化验室设备和仪器、药品、药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
三、贵重仪器、药剂的购进、使用、报废要作好记录。
四、各单项和全项化验检测要填写检测记录单,并完整保存,装订成册。
五、保持化验室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六、操作台面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废物、废液处理得当。
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归档
1、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处室指定专人收集,保管,于次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整理、归档。
2、公文归档:按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可以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平时不能归档的文件材料也应归入档案盒内,在年底归档调整时,一并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4、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二份)及时交档案室归档。
二、档案保管
1、设置能存放十年档案的档案室及相应的柜(架),室内严禁存放它物。
2、各种机关文书档案要集中统一保管,做到排列系统,存放有序,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室内配置防火、降温、去湿设施,做好“八防(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火、防鼠、防虫)”,实现“五无(无尘、无鼠咬、无霉变、无损毁、无杂物)”,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档案利用
1、档案管理员应熟悉机关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阅资料,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做到查找迅速,准确方便。
2、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局长批准。
3、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污损,不得拆卷、调换和抽取材料。
4、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借用登记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档案利用效果,总结利用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相关各项工作服务。
注:渔业、畜牧养殖用盐按食盐进行管理。
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规则
一、总则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 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 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三条 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四条 工厂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五条 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 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产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 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 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 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十条 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 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 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 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七条 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 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 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 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3.本制度适用滑县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行为规范管理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要做到仪表整洁、干净。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以后各部门组织开例会,然后打扫各部门所负责的区域卫生。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待除客户意外的私人朋友,严禁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三章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扣发三日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二》 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工休两天,每月休假不得超过四天(特殊情况除外)。
《三》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写请假条,由部门总监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四天以内(含四天)由部门总监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特殊原因需请假超过四天者,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章 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二》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各部门总监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档案管理处办理借阅手续;
《三》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总监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五章 《一》会议管理
1.每月末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总监及各部门经理等领导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2.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3.公司各部门每天早上开晨会,针对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并对当天工作进行安排。
4.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
《二》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会议主持者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静音、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六章保密制度
《1》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2》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发展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内部制度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5.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6.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部门总监的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手续方可查看。
7. 属于公司机密计划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部门职位的两人共同执行。
8.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10. 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11. 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总监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3.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半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并办理入库。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4.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部门领导签字由行政部批准方可领回。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二》 安全生产管理
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2.资料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第八章后勤保障管理
《一》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 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迟到者。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全年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全年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3.进入公司不佩戴工作卡、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4.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者。
1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六》被警告超过三次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章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部宣
2013年10月01日
最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职能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3、负责配合办公室进行本部门员工的招聘。
4、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内勤员岗位职责
内勤员在管理处主任统一安排下,负责文档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按照物业服务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对仓库物资和其他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物资台帐;
3、协助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服务;
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负责管理辖区内业主档案和物业档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遗失、损坏;
6、负责本部门各类通知、公函、报告的收发;
7、负责接听服务电话,属于业主投诉及报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处理,对于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8、熟悉各种收费程序,负责接待上门的交费的业主,并做好收费记录;
9、热情接待来访的业主及其他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和解释;
10、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