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五个作用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制知识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刚看了一个网站,就使我大吃一惊:一位同学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后却害的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心想: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电视上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的五个作用

法律就在身边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它的大名叫法律

  它,是人类公正的使者。

  它从不偏袒哪一个人,更不听从哪一个人。

  它是神圣的,人人都敬仰它。

  它无处不在,做了坏事的人总是闻风丧胆,望风而逃。

  它也会去安慰委屈的人儿,哪儿是正确,它就在哪儿。

  它只给善良的人带来礼物。

  品行恶劣的人也能收到它的明信片,那是他们应有的惩罚。

  它就是公正的天平,它永远都是无私的。

  人们常常在超市里进进出出,偶尔有几个小偷,但凭它的法眼,什么都是清楚的。

  那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它承受的却是同龄人远不用受的苦。父生病,母离家,只能和奶奶生活。

  他生活在孤独和寂寞里。

  他经常逃学,成绩却出奇的好。

  有一天,他和奶奶去逛街,走着走着,就这样走散了。

  他饿了,他看到一家超市,于是他进去了。

  他没有钱,他选择了偷。

  可是,他逃不过法眼,因为他是一个人。

  虽然他还小,但他应受到惩罚。

  因为它是公正的,它永远补偏心。

  当世界的人们都意识到它的严峻,那人类就真的进步了。

  成年的他,少年学会了赌,一赌不可收拾,他开始逃亡,他逃往每一个对他有利的国家。

  他过着老鼠般的生活。大街,他不敢去;市场,他不敢去。他只能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什么也不干。

  他逃亡了整整十年,十年后,他被捕了。

  它其实在每一个人身边。

  它从来都是隐身的,只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发现它。

  无论你在那里,它都跟着,它是你的导师,是你的方向,但有时你封闭了你的耳朵,用利益蒙闭了你的眼睛,从来不重视它。

  他也会提醒你,但你从来不当回事儿;它把建议输入你的脑中,但你从来不听。

  它从古到今地位都颇为崇高,它可以使一家人流离失所,也可以夺去任何一个人的项上人头。唯一的前台是,不触犯它,你可以百年长寿。

  它不允许你对不起别人,也不允许别人对不起你。它是严厉的,又是仁慈的。它需要遵守,但不是死规定。

  它不是美梦也不是噩梦,但它可以带给好人美梦,带给坏人噩梦。它不是快乐也不是痛苦,但它可以带给好人快乐,带给坏人的是流不尽的泪……

  它即是一种文化有时一种美德,它把历史谱写,美德传扬。它即是一种传统又是一种观念,它把过去复制,未来挥洒。它不仅仅是民族的精粹,而且是中华的智慧,它结合了人们的经验,提取了九州的精髓……

  它善于常州喜剧,也善于制造悲剧,它使人心花怒放,又能使人挥泪如雨。它喜爱善良,厌恶顽劣,它使真善美永存,使假恶丑灭绝。它是和蔼的家长,是粗暴的刽子手,它培养美,去除丑。它还是光明的朋友,黑暗的敌人,它宣传光明,保密黑暗……

  它姓法名律。

2015年法律知识作文:法制在身边

  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12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电视上,电脑上,报纸上……无时无刻刻都在宣传法律知识。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意说脏话,破坏公物,打架现在几乎人人家里都有了电脑,在这里,我给大家一些忠告:我们要善于网上学习知识,因为网上无奇不有,但是千万不要浏览一些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要说脏话,侮辱他人;要增强自我保护的知识,不可以随意和网友约会;并且要维护网络的安全,不要破坏网络的治安秩序;最重要的是不要整天沉溺在虚拟的时空而不能自拔,也不要去黑网吧!我们因该简单的了解一些法律法规,比如想《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等等,能够理解其中部分的意思,并且能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比如:我们在超市里买到过期的食品或一些假冒的玩具时,我们就可以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去和商场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消费权利。还有像有人偷看自己的隐私,限制人身自由等等等,这时,我们也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你发现自己身边有一些人的行为也触动了法律,那你也可以向他宣传法律知识,戒告他下一次不可以这样了……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让我们远离犯罪。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后悔一生。

  我们要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我们在法治的社会下健康成长,走好以后的每一步!

法律体会

  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很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律

  社会的法则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可以使我们的人身政治权利不受侵害,但如何有效的,正确的使用法律来维权是最重要的。

  执法是使用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在每一个人的面前他都是平等的,执法是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充分对法律有了了解,也是使用法律的第1步,而许多犯罪的人就是不知道不了解法律才会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在这个现代社会科技发达的时代,了解法律非常便捷,非常全面,法律不是遥不可及,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时常伴随着我们,过马路和乘车时,法律是红灯停绿灯行,在旅游观光时,法律是不得损坏文物,在公共场合及重要区域时如医院等法律是不得大声喧哗。

  懂法是使用法律的原因,如果不懂法何来守法,又何来用法,法律有时并不是浅显易懂的,但也并不是深奥而无人能懂的,懂得法律才能更有效的手法,而太多人天真的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最终也逃不出法网,地铁,火车等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却因为人们都不懂反而变得麻烦,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频频发生,乘客阻止车运行,理由则是以等人为由,他们殊不知自己没在手法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懂法,法律虽然可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时候。

  手法是使用法律的关键,只有在守法的基础下才有资格去使用法律,法律是所有人都会受到处罚判刑以及死刑的,在我看来都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看来残酷,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守法是我们不受法律制裁的方式,法律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都是严格的,公正的,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知法,懂法,守法,是社会秩序和平的关键。

法律的力量

  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一些事,导致有些人或机关受到损害,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公正的。有了法律,就有了压力就会减少犯罪。可就是有那么几个愚蠢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神圣无私的法律。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正巧碰到了收房税的人员,他们敲响了我们邻居家的门,我们邻居大声问;"谁啊?""我们是收房税的!""什么,上次不是给了嘛!""对不起,时间到了就得收税,一共是35。60元。""你们有没有搞错啊?你当我是大户啊?一天到晚收这个税,那个税的,你看,我们的水,电费还没交呢!哪来得钱?""不好意思,这是规定,请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奉命行事的,不然不好交代,体谅体谅我们吧!""嗨,这话说的过了点吧!谁不体谅你们了?再说了,我体谅你们,谁来体谅我们啊?我们可是下岗工人,有钱还不是吃饭用的,我把钱给你,我喝西北风啊?告诉你们,我没钱,滚,滚,滚!别再让我见到你们,触霉头!"我听了,特别生气,上前对他说;"你这样做,可不对,别怪我不提醒你,你这叫逃税,犯法的,轻的罚款,一般5,6千,重的是要判刑的!这些,我们老师上课讲过的!""关你什么事,小丫头,不就是三十多块钱嘛,老子付就是了!"他一听是犯法的,为了不使自己犯法,他只能拿钱了。他付了钱,"啪"的一声,把门关了。"谢谢你,小姑娘。""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看,法律对人还是有压力的,不过,大家不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大家可要遵纪守法啊!

法律的力量

  古人云:“无为而治。”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千年前的封建帝制时代尚且如此,何况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每提到法律,人们总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认为它是绝情的,其实不然,如果你能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那么法律将是你最好的武器。

  现在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了,越来越多的人为图一时快活,便以身试法,为非作歹,可是偏偏社会上又有很多“法盲”,不知如何运用法律制裁这些坏人,只能打掉了牙往肚里咽,有些受害者甚至草率盲目的找对方拼个“你死我活”,这种作法无疑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什么?你说公理自在人心,天公会为你做主?不必了!在这个文明秩序社会上,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给那些作恶多端的坏人一个有力的还击。什么?你说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颠倒是非,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那么我告诉你,你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有一个故事: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就是因为迷恋网络,使小新走上了不归之路,导致了最后结局的场面,原本平静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灭了。如果回到当时,小新遵守法律,就不会这场悲剧。就如同一场游戏,你不遵守规则,最后受到惩罚的将是你。如果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许就会付出代价。我想,谁也不愿意看到悲剧发生,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特别是我们这样的青少年,叛逆期逐渐到了,一旦步入了这样的轨道,那么,你无论怎么后悔都没用了。

  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法律,给人的感觉总是严肃、神秘、崇高。其实,法律就如同做人的规则,与你的道德、习惯、纪律都一样,规范着你的言行举止。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红绿灯,走在马路上,若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付出的也许就是脆弱的生命。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只因为我们的一不小心,而发生事故。其实,法律很简单。只要我们从小遵守社会治安,这些事完全不会发生。我们现在所要遵守的就是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不迷恋网络。做到这四点不就好了?但违反法律更简单,现在,许多人都迷恋网络,不仅是小孩,还有大人。这让我又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

  2009年11月4日,在南京市儿童医院,一位仅仅五个月半大的可爱婴儿就这样离去了。医院值班医生玩忽职守,就让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因医生严重的工作过失,导致入院仅一天的徐宝宝死于南京市儿童医院。事后在48小时内,南京市卫生局针对此事发布了两个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最终认定了院方的过失,院方承诺向患儿家属赔偿51万元。南京市卫生局为什么在48小时内实现180度大转弯呢?第三方的权威证实成为决定性因素。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徐宝宝事件”的大致经过。2009年11月3日早晨,徐定金夫妇带着高烧的宝宝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当晚7点多钟,发现宝宝的病情有恶化迹象后,徐定金夫妇赶忙跑到值班医生毛晓珺的办公室。当时正在玩网络游戏的当班毛晓珺称:“这个宝宝白天不是我治的,他的情况我不了解,有什么情况你等白天管床医生来才说。”在徐定金夫妇俩的再三恳求下,毛晓珺很不情愿地来到了宝宝的病房,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后,并没有遏制宝宝病情的发展。最终,即使徐宝宝母亲三次向医院医生和护士跪求,也没有最终挽救孩子的生命。2009年11月4日,五个月半大的徐宝宝永远地离开了爱他的爸爸妈妈。

  而法律的力量,最终让这件事情水落石出,揭示了某些医生的不良表现。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鸟就自由飞翔!

法律的重要性

  遵纪守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生活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法律这个来进行调节,可以说,法律就是生活中的调味剂,要是缺少了这一味调味剂,人们的生活就不能够变得多姿多彩,所以,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这就是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过马路时,老师要求过马路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法律;游泳时,家长要求去正规的游泳池,要有家长的带领才能够去,这就是法律;骑单车时,交通法要求未满12岁不能骑车,更加不能逆向行驶,这就是法律。可是,当我想到法律的重要性时,却想起了一件令我难以忘怀的事。

  就在上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打算从姨妈家一直走到学校,我在路上慢悠悠地走着,突然间看见一辆单车“嗖”的一声从我身边驶过,我转头看了看,自言自语地说:“天啊!这人骑车这么快做什么呀?赶着去投胎呀?可就算再急也不能逆向行驶呀?”当我走到公路工程处大门旁时,看见了一个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个三中的学生由于逆向行驶,就遇到了一辆公交车,当时她明明可以停下车,可是她却向右转弯,想直接过公交车的右边,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驶了过来,虽然车速不快,但是也因为接电话,就撞到了那位三中的姐姐,我看见了,立刻跑过去扶起那位姐姐,问她:“你没有事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她说:“不用了,我没有事,就是脚有点疼。”这时,一位叔叔走了过来,问了一下那位姐姐的伤势后,就说:“你把你家长的电话给我,我打电话给你的家长,你小孩不懂多少的,让家长来协商。”她点了点头,说:“哦,那好吧!”就这样,等那位姐姐的家长来后,他们就开始谈论了。

  我也先走去上学了,可是在路上,我又看见了有几个人骑车时,也逆向行驶,我真担心又发生刚才的事,一路上脚都在发抖着,脸色苍白,好像是我发生了交通事故似的,但我心里却很平静,一直在想着:如果前面那位姐姐不逆向行驶就好了,车速再慢一点就好了,如果那位叔叔骑车时不接电话就好了,唉!为什么他们都不重视法律呢?难道没有人告诉他们吗?这不太可能,因为为了安全,交通部门发了不少有关安全传单,在社区讲过不少安全的知识,可是却没有人重视这些,更加不重视法律,所以随处都可以看到打人的,抢劫的……

  我真希望人们能够重新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因为要是没有人遵法守法,那么法律还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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