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要是干嘛的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会计工作现状

  管理会计是建立在财务会计信息基础上的一种管理手段,与财务会计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面 向内部管理和绩效控制的会计工作。这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截然不同, 单从时效性上讲,财务会计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事后的客观公正的反映,而管理会 计则是事前、事中运用会计信息平台实时参与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因果关系上讲, 如果说财务会计是在对相关社会公众展示经营的最终成果,那么管理会计则自始至终参与了 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每一个过程,并通过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并结合评价、激励手段使企业达 成预期经营目标。没有大量、高效的管理会计基础工作企业往往很难交出一份业绩优良的财 务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工作在我国企业中推行已经有20多年了,但时至今日管理会计在大 多数企业中仍然十分薄弱,无法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近年来管理会计理论界不 断实现理论创新,但企业管理会计实践环节却由于缺乏系统、广泛的应用,使理论与实践脱 节现象较为严重。要改变企业管理会计工作的现状必须从企业的实际工作出发改变企业管理 者对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以及与相关管理理论的融合入手迅速提升 管理会计工作的地位,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1 管理会计的历史沿革

  管理会计是伴随着20世纪初的科学管理的思想而产生的,在工业革命后西方国家的生产力得 到空前规模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生产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以“科学管理之父” 泰罗为代表的现代管理思想成为当时的主流,以工业流水线生产开启了大工业时代的先声, 标准化备受推崇,管理会计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一种以标准成本、预算管理为手段的会 计信息系统。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突出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评价的为基础管理会计变革,使 管理会计产生了观念上的变化,战略管理观念开始融入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之中。今天的管 理会计早已突破了昔日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模式,成为一种建立在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共 同基础上进行有效业绩评价的战略管理手段。

会计主要是干嘛的

我国会计工作

  众所周知,会计是以凭证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量度,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控制在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旨在提高经济效益,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和价值管理活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重要,会计的作用无论是在微观经济还是在宏观经济中都大大地发展了。因为正确的会计反映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依据,合理的会计分析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弱化、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完善会计工作秩序,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以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对我国会计工作发展的方向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会计工作现状

  一)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1999年10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指出,“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我国的会计工作”,但目前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非常有限,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外,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仅仅停留在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方面,会计的人事任免、管理权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这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易造成弊端,一方面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往往使会计人员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会计人员常处于两难境地,有的会计人员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做假账、协同作弊,使会计监督难以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不利于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更直接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二)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信息被称为是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如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科学的决策,而且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税收等机构要以会计信息作为执行宏观调控与利益分享的依据。但目前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一些企业为了个人的利益,不认真履行会计工作原则,私自更改会计数据,会计信息造假、隐瞒,种种舞弊手段层出不穷,不但影响了企业的科学决策,也影响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会计法律法规日益成熟和完善。但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如《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但其具体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对过错的处罚比较含糊,不好进行具体操作。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首先,文化程度不高。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会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受过大中专以上教育的不到70%,30%的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会计教育,虽然这些会计人员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文化水平低对掌握会计工作高新技术方面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次,业务素质不高。不少会计人员仅仅会做一些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对于会计分析等工作很吃力,有的根本就做不来。另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更新较慢,职业判断能力不强,主动学习进修的意识十分淡薄;再次,道德素质不高。由于众多的原因,导致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营私舞弊,伪造账表,弄虚作假,严重败坏了行业形象,使行业公信力降低。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

  二)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

  三)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

  四)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

  五)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

  七)本规则适用于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等.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

  一)各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

  二)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

  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

  四)各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在.

  五)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

  六)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不.

  三、使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

  二)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

  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三)会计人员对下列会计科目,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只限于采用计划成本.

  “待摊费用”科目, 只限于核算.

  “预提费用”科目,只限.

  “产成品”科目,必须根据验收入库的实际产量和按规.

  “销售”科目,要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与销.

  “待处理财产盘盈”或“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填制会计凭证

  一)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必.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

  5.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 .

  6.职工公出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收回借.

  7.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

  二)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

  3.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

  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

  三)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

  四)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

  五)会计人员要妥善保.

  1.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 不得积压。登.

  2.对于各种记帐凭证,应连.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

  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

  五、登记会计帐簿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

  二)会计人员启用会计帐簿,应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

  三)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1.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

  2.登记完毕后,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

  3.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写.

  4.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

  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在不设借贷、增减、收付等栏.

  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

  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5.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

  6.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

  7.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

  四)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

  1.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

  2.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

  五)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

  2.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

  六、编制会计报表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的统一会计制.

  二)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

  三)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

  会计报表中应填列的计划数字,.

  四)会计报表应由单位领导、总.

  五)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

  七、管理会计档案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

  二)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三)对保管期满的会计.

  四)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

  八、办理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

  2.会计凭证、帐簿、报.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

  七)交接完毕后,并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

  十)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

  合并单位的会计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

  九、附则

  一)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则和国务院主管部门.

  二)过去颁发的会计制度中有关.

  三)本规则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会计人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资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 规、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工作范围

  编制单位的会计报表、做好纳税申报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其次:做好本单位经营测算、及月度经营分析。其他:(不必要在月底)1、参与编制、制定单位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等文字资料分析;参与编制单位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2、参与制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工作;3、监督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律,以及董事会决议等

  会计本质是一个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会计目标是提供经济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会计职能是反映(包括分析、预测)和控制(包括计划、监督、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的处理对象是关于价值运动的信息。即认为会计(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是采用一系列程序和方法,处理和控制价值运动信息的完整系统。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财政上缴任务。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六、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政纪律,向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会计的社会性和技术性,更强调技术性,会计在企业、出经营管理中只处于参谋或顾问的地位,并不直接履行管理职能。

出纳主要的工作内容

  1)对账。月末将日记账与相关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核对,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

  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月末对保管的支票、发票、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进行清点,按顺序进行登记核对。

  2)结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如果年度终了时,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余额,要将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出纳主要哪些工作

  1、管理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2、管理银行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3、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票据汇总,做到账证相符;

  4、负责日常现金往来、报销等

  5、税票的递交;

  6、配合财务做好其他工作。

  第一,开票: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销项税;收款:借:银、现,贷:应收账款;第二,款已到未开票:借:银、现,贷:预收账款;开发票: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销项税;(注:税务不允许这样处理)第三:一张是发票联,用于记账,另一张是抵扣联,用于认证

  都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

  ②都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

  ③都是直接与货币打交道,

  ④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所不同的是:收款员(收银员)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款员(收银员)是出纳(会计)机构的派出人员,

  ⑵出纳工作特点

  ①社会性(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

  ②专业性(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点钞技术)

  ③政策性(办理现金收付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根据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进行)

  ④时间性(发放职工工资、对银行对账、时办理各项工作。)

  ⑶出纳职能:

  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⑷出纳人员的职责:

  ①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②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③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④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⑤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⑥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⑸出纳人员的权限有:

  ①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出纳员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纳员应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这些法规,充分发挥出纳工作的“关卡”、“前哨”作用,为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做出贡献。

  ②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例如,为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多余的要按规定送存银行,这便为银行部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有计划放款提供了资金基矗因此,出纳工作不是简单的货币资金的收收付付,不是无足轻重的点点钞票,其工作的意义只有和许多方面的工作联系起来才能体会到。

  ③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出纳工作每天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联,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清清楚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信息,也是出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纳员应抛弃被动工作观念,树立主动参与意识,把出纳工作放到整个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工作的大范围中,这样,既能增强出纳自身的职业光荣感,又为出纳工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⑹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1)政策水平。出纳工作涉及的“规矩”很多,如《会计法》及各种会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结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成本管理条例及费用报销额度,税收管理制度及发票管理办法,还有本单位自己的财务管理规定等等。

  (2)业务技能。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务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当场开出票据或收付现金,速度要快,又不能出错。要把准确放在第一位,要准中求快。苦练汉字、阿拉伯数字见其字如见其人,

  (3)工作作风。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沉着冷静就是在复杂的环境中随机应变,化险为夷。

  (4)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井相互牵制;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从办公用房的建造,门、屉、柜的锁具配置,到保险柜密码的管理,都要符合保安的要求。

  (5)道德修养。要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业;要科学理财,要遵纪守法,要洁身自好,不贪、不占公家便宜;要注意保守机密;要竭力为本单位的总体利益、为全体员工服务。

  ⑺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主要指内部牵制原则或者说钱账分管原则。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人员记账。

  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

财务应该做哪些工作

  为确保报表的质量,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般有核实资产、清理债务、复核成本、内部调账、试算平衡及结账。

  (1)核实资产。核实资产是企业编制报表前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而且工作量大。主要包括:

  ①清点现金和应收票据。

  ②核对银行存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③与购货人核对应收账款。

  ④与供货人核对预付账款。

  ⑤与其他债务人核对其他应收款。

  ⑥清查各项存货。

  ⑦检查各项投资的回收利润分配情况。

  ⑧清查各项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

  在核实以上各项资产的过程中,如发现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此处理。

  (2)清理债务。企业与外单位的各种经济往来中形成的债务也要认真清理及时处理。对已经到期的负债,要及时偿还,以保持企业的信誉,特别是不能拖欠税款;其他应付款中要注意是否有不正常的款项。

  (3)复核成本。编制报表前,要认真复核各项生产、销售项目的成本结转情况。查对是否有少转、多转、漏转、错转成本,这些直接影响企业盈亏的真实,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后果,如多交税金、多分利润,使企业资产流失等。

  (4)内部调账。内部调账(转账)是编制报表前一项很细致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如下几点:

  ①计提坏账准备。应按规定比例计算本期坏账准备,并及时调整入账。

  ②摊销待摊费用。凡本期负担的待摊费用应在本期摊销。

  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④摊销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⑤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⑥转销经批准的“待处理财产损溢”。财务部门对此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不能长期挂账。

  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有关规定,预提利息和费用。

  ⑧有外币业务的企业,还应计算汇总损益调整有关外币账户。

  (5)试算平衡。在完成以上准备工作之后,还应进行一次试算平衡,以检查账务处理有无错误。

  (6)结账。试算平衡后的结账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将损益类账户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②将“本年利润”账户形成的本年税后净利润或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③进行利润分配后,编制年终会计决算报表。

  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往往是同时交叉进行的。在实现财会电算化的企业,以上有些准备工作是可以通过电脑完成的,如试算平衡和结账等。

公司财务会计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是xxx,对于今天我迟到这件事情,应该严肃处理,我已经不是一名新员工了,在公司制度方面,应该特别清楚才是有的时候不能够,因为个人的一些懒惰,或者说个人的一些原因影响到了工作,我作为一名会计,在公司其实工作也是非常的重要时刻,应该保证自己的时间得到合理的安排,这样一来也不会耽误了公司的时间,也不会耽误自己的工作,可是今天我居然迟到了,应该做出一些严肃的处理,还有自我反省。

  想了想这件事情,我深感遗憾,不知道怎么跟您解释,来到公司三年的时间,一直都处在一个边缘,不知道自己前面的动力是什么?有的时候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迟到的现象,这次不是我第一次发生了,再上一次开会的时候,我还有因为一些原因,还跟您解释了半天,我知道这种情况,一次就够了,甚至说一次都不能发生,这是作为一名员工的基本素养,不应该因为个人的时间占用自己工作的时间,得到了工作自己的时间,就属于公司,就应该做工作上面的事情,我今天迟到,这种情况给办公室的员工们起了一个不好的头,上次因为开会已经影响恶劣了这次这种迟到现象不是一次就能够解释的,我应该对这件事情做一个深刻的检讨,有的时候不应该只因为个人的时间,而不考虑了自己日常的工作。

  我现在真的非常的遗憾,作为一名财务会计,公司日程很多事情我都需要随时的去处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耽误影响了才是日常的公司流水账目,对我来讲,已经事情够多了,而我却没有重视起来迟到的情况,已经非常恶劣了,再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会影响到后续的一些事情,我们公司一直本着员工认真工作,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一切为公司利益至上,一切为了回报公司而服务者,而我却忽视了这一点,而我却忘记了自己的本职是什么?今天又一次的迟到,上次的迟到你已经说过我了,我这次再次让你失望了,内心非常过意不去,不希望因为迟到的事情继续发酵下去,所以这次一定要做出相关的检讨,我一定不会再出现迟到现象了,而且是保证自己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也不耽误自己的学习时间,或者说个人时间能做到这一点是更好的,希望您能够再给我一个机会。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会计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一、会计核算

  1、建立各核算单位会计账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2、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办理资金支付结算。

  4、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5、会计账册和其他财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6、随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数据的查询。

  二、政府采购买管理

  1、政府集中采购买月度计划申报管理。

  2、协调组织政府集中采购买、定点采购买和厅部门统一采购买项目。

  3、办理单位采购买资金的具体支付和核算业务。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的核算。

  2、督促各单位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3、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

  1、全厅预算外资金收支日常管理和核算工作。

  2、督促单位做好预算外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3、协助单位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预算外资金检查等工作。

  五、财政票据管理

  1、协助各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领用证》等;

  2、各类票据统一买、保管、发放和核验工作。

  3、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各类财政票据。

  六、工资管理

  1、厅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奖金的计算、申报和发放。

  2、督促事业单位及时编制、上报财政统发工资清册和软盘;审核单位政策性奖金、工资等发放清册,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3、通报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协助单位做好调资工作。

  4、厅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5、厅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保险,工会经费的汇缴;统一办理营业税、所得税的申报、汇缴工作。

  七、医药费报销

  1、厅机关本级、事业单位零星医疗费的报销工作。

  2、厅行政、事业单位统筹医疗费的交纳工作。

  八、其他管理。

  1、协助单位编制年度预算。

  2、协助单位做好有关部门对单位的财务检查及审计工作等。

  3、受计财处委托,做好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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