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水利水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4、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B)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A、有效B、可持续C、综合

  5、水法中的水资源是指(C)。A、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B、海水、淡水C、地表水、地下水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C)。

  A、水利建设规划B、工程建设计划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B)。A、生态环境用水B、城乡居民生活用水C、农业用水

  8、国家对水资源实行(C)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A、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B、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C、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9、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C)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A、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有关部门C、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C)工作。

  A、开发、利用B、治水和管水C、统一管理和监督

  11、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A)社会。A、节水型B、生态型C、可持续发展型

  1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A),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A、推广体系B、管理制度C、推广模式

  13、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B),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A、综合治理B、涵养水源C、加大投入

  14、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A)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A、先进科学B、综合C、有关科学

  15、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C)给予奖励。

  A、水行政主管部门B、有关部门C、人民政府

  16、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A)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A、雨水和微咸水B、再生水C、地热水

  17、水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有(C)的义务,的义务,并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的义务。

  A、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工程B、节约水资源防治水灾害保护水资源C、节约用水保护水工程保护水资源

  18、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A)规划。A、统一制定B、统筹考虑C、统筹布局

  19、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B)。

  A、总体规划B、总体部署C、总体方案

  20、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A)、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A、水资源保护B、水体保护C、水域保护

  21、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B),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A、整体规划B、流域规划C、地方规划

  22、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A),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A、相协调B、相统一C、相一致

  23、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C)考察和调查评价。A、实地B、综合C、综合科学

  2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C)建设。A、信息化B、信息平台C、信息系统

  25、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C)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A、流域B、综合C、流域综合

  26、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A)批准。A、原批准机关B、水行政主管部门C、上级部门

  27、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B)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A、防汛B、防洪法C、防洪

  28、建设水工程,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符合(C)规划。A、流域B、区域C、流域综合

  29、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A),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A、相结合B、并举C、相统一

  30、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A),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A、科学论证B、精心组织C、反复论证

  3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B)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A、开发与利用B、开源与节流C、开发与保护

  32、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应当按照水法规定的原则,做到公平有序,并符合(C),服从防洪安全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需要。A、综合规划B、水资源要求C、水功能区划

  3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B),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A、相协调B、相适应C、相统一

  3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B)地下水的水位。A、控制好B、控制和降低C、降低

  3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A)使用。A、管理和合理B、管理和妥善C、管理和适当

  36、水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B)工程。

  A、相关B、各类C、各种

  37、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C),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A、水源B、资源C、生态环境

  38、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A)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A、损害B、侵占C、妨碍

  39、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B)的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A、统筹兼顾B、开发性移民C、统筹开发性

  4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C)批准。A、乡镇人民政府B、村民委员会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4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维持江河的(B)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A、自然流量B、合理流量C、正常流量

  42、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C)。A、给予行政处罚B、承担赔偿责任C、承担治理责任

  43、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B);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A、治理措施B、补救措施C、保护措施

  44、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C)用水。A、工业B、农业C、城乡居民生活

  4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C)意见。A、治污措施B、水质达标C、限制排污总量

  4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B)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A、水源使用功能B、水域使用功能C、水量使用功能

  47、国家建立(B)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A、水源保护区B、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饮用水保护区

  48、禁止在(B)内设置排污口。A、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B、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水库、湖泊

  49、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B)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A、行政主管B、水行政主管C、有关主管

  50、从事工程建设,占用(A)、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A、农业灌溉水源B、水源C、灌溉水源

  51、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C)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A、严禁B、严格限制C、严格控制

  52、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可以通过(B)等方式取得。

  A、承包或租赁B、招标或拍卖C、股份制

  53、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B)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A、妨碍行洪B、阻碍行洪C、影响行洪

  54、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A)、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A、河势稳定B、河流走向C、河流稳定

  55、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A)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A、防洪标准B、防汛标准C、防汛指标

  56、国家实行(A)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A、河道采砂许可B、河道采砂准入C、河道采砂批准

  5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到级以上人民政府(B)批准。

  A、航道主管部门B、水行政主管部门C、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58、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B)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A、限采区B、禁采区C、禁采范围

  59、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C)。A、退垦还湖B、恢复原貌C、退地还湖

  60、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B)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A、流域管理机构B、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C、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6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限期(B)。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A、采取措施B、消除险情C、排除隐患

  62、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B)申请用水计划,并按规定缴纳水费。

  A、水行政主管部门B、供水单位C、财政主管部门

  63、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B)范围。

  A、保护B、管理和保护C、管理和监督

  6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A)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A、主管部门B、行政主管部门C、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

  65、防洪、防涝的堤防、间堤背水坡脚向外延伸(B)至米(城镇的堤段不少于10米)为管理范围。

  A、50100B、3050C、2030

  66、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C)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A、阻碍水工程B、妨碍水工程C、影响水工程

  67、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A)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A、流域为单元B、区域为单元C、流量为单元

  68、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B)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A、水量调剂B、水量分配C、水量控制

  69、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C)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A、河流上B、边界上C、边界河流上

  7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B);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A、统一调度B、水量统一调度C、水量宏观调控

  71、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C)。

  A、计划B、目标C、年度计划

  72、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A)相结合的制度。A、定额管理B、定量管理C、分级管理

  7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B)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水行政主管B、同级水行政主管C、同级主管

  74、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申请(A)许可证,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缴纳水资源费。A、领取取水B、领取用水C、取水

  75、水法规定,(C)不按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

  A、农业灌溉用水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取水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

  76、用水实行(B)制度。A、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B、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C、水资源论证和行政审批

  77、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C)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A、农业节水B、节水C、节水灌溉

  78、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A)率。

  A、重复利用B、多次利用C、有效利用

  79、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B)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A、用水量大B、耗水量高C、浪费水

  80、城市人民政府应当(B)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A、千方百计B、因地制宜C、结合实际

  8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B)节水设施。A、同步建设B、配套建设C、同时安排

  82、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A)。

  A、水的漏失B、水的流失C、水的浪费

  8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A)。A、饮用水条件B、生活用水条件C、用水条件

  84、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B)、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A、完全成本B、补偿成本C、低于成本

  85、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A);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A、协商处理B、协商解决C、协商调解

  86、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B)公里,乡镇行政区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公里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A、105B、53C、1020

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学宪法

  大彭实小六三班蔡明慧

  十二月四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这一天我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学宪法,讲宪法》的专题节目,当青春碰上宪法,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呢?参加总决赛的一共有六支战队。竞赛一共分为三轮: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与主题辩论。激烈的比赛真是让人为这六支战队捏了一把汗呀!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作为炎黄子孙,我们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的和谐,而作为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的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看了这六个战队的讲述,我对宪法还真有了一定的理解。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比赛的最后一轮,那才叫一个激烈。正方和反方队员寸步不让,唇枪舌剑。辩论队员争辩得不亦乐乎,观众看得激动不已。双方讲的都很有道理,你来我往的,最终天津队获得了胜利。全场观众都沸腾起来了。

  比赛很激烈,这其中我们学到的知识更是丰富。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

关于宪法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学宪法讲宪法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法律是什么?法律在大家的心中是什么?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国家统治的工具,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扞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这是百度上对法律的解释。法的概念也许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是模糊的,是抽象的,也是神圣的。

  我的演讲到此为止,谢谢大家。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关于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提出党要“”。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

  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学宪法讲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置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再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尊重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实质上就是尊重民主、维护民主、实施民主。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利于不断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设有固定的宪法节,还有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或宪法纪念日。

  希望同学们学宪法、讲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学习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

  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毛泽东主倡的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

  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

  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

  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

  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

  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

  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

关于宪法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宪法

  我国自古以来有一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个规矩,不然就什么都做不成。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应该要懂法,知法,守法。但是首先要知道我国的第一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正常生活,需要指定许许多多的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范围,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针对基本政策和经济制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中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法律之下不产生矛盾,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必须有个总法,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基本制度定下来,以便再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循。这部法律就叫宪法,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则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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