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申请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我于 年 月份到 参加工作。本人于 年 月份购买了 小区住房一套( 号楼 户)。现在正在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参加工作时间短,收入低,经济压力大,缺乏资金,特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请给予批准办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延伸阅读
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xxxxxxxx 公司:
本人 就职于 手续。本人相关提取信息如下: 1、 用于公积金提取的本人户名的银行卡 (存折) 为 账号: 银行的卡 (存折)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曾)(公司) ,现申请贵司协助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使用的银行帐户范围请见下页,
建议您提供原单位支取所用的银行账号, 以避免由于公积金中心变更银行账号造成的 支取失败,必填) 2、房屋地址: 金额) : 元。 (购房和租房人员必填) ,电子邮箱: 。(必填) ,总房价(或租房发票
3、联系方式:手机:
为保证提取工作顺利进行,本人承诺: 1、上述信息准确无误; 2、如提交本申请后,上述银行卡(存折)信息发生任何变化,将及时通知贵司, 并填写《卡片遗失帐号变更申请书》提交贵司。
特申请。
申请人:
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我于201x年x月份到参加工作。本人于201x年x月份购买了小区住房一套(x号楼xxxx户)。本篇文章来自。现在正在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参加工作时间短,收入低,经济压力大,缺乏资金,特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请给予批准办理,谢谢!
申请人:
201x年x月x日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名称:来件处: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监制
申请书
编号:NO.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宅电:手机:办公电话:
本人因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申请向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请申请人用规范字体如实填写下表:
姓名性别工作年限
职称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
是否拥有自有住房
(即拥有个人产权的住房)是否租赁公有住房
住房贷款情况
(曾经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备注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敬告: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级别。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在单位工作,已婚,月收入xxxx元人民币。本篇文章来自。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xx平方米,价值约xx万元。
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十多万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xx万元,分xx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申请人签名:
201x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在×××单位工作,已婚,月收入×××元人民币.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平方米,价值约××万元。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十多万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万元,分××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临泉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姓名)是 (所在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现因 (提取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本人签字)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运作及财政、审计和社会进行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管理,所辖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承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调离本行政区域、考研或出境定居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自住住房被拆迁补缴还原房屋差价的;
(九)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 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第五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六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配偶、同住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类型的提取。
第八条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贷款后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单职工贷款后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贷金额超过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的,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可以提取。未超出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的,只能提取其中一方的公积金余额。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办理每月冲抵职工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提取凭证
第九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所提交的有关证件、合同或票据,应当是真实有效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复印件由管理中心存档。
第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夫妻关系证件;
(三)提取同住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单;
(四)在职职工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或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五)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填写《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六)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书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备案,首期付款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下的不低于购房总价20%,契税发票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
(七)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部门受理单、地税发票、契税发票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
(八)职工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
(九)职工因拆迁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拆迁安置协议、补找差价的缴款通知单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或已补找差价的缴款凭证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没有发生实际差价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职工有继承、受遗赠自住住房的,没有发生购房实际金额的不得支取住房公积金;
(十一)职工自住住房因小修、中修、装饰、装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子女购房贷款的,不予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为其子女还贷。
第十一条 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出具离、退休批准手续。
第十二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
第十三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办理自营性(即商业银行)贷款的,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还款余额对账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每年提取一次职工缴存12月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到贷款银行账户。
第一次自营性贷款提取后,以后再提取还贷,只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还款余额对账单和身份证。
凡一次性偿清自营性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应提供商业银行结清凭证,所提取数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偿清余额。
第十四条 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考研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提供调离文件或商调函;
(二)考研学习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
(三)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证件;
(四)本行政区域内调动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 职工租赁房屋,租赁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和年租金发票。
第十六条 职工如有因辞职、辞退、解聘、开除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出具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批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 职工在职期间因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八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如有发生重大疾病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鉴定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在三万元以上的(以医疗机构税务票据为准),经管理中心审核后,给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四章 提取额度
第十九条 职工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房租或重大疾病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出实际发生额。
第二十条 职工离退休、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或在职死亡等,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在结息后作销户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销户提取的不适用于本条。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二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资料,所在单位核实后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职工所出具的资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应拒绝出具证明。
第二十三条 职工离退休、调离、在职死亡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先报停,管理中心封存后再提取。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当持单位证明和有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时应告知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或职工有权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及其职工,或房地产开发商等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依法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操作细则,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或者贪污、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向他人提供提取担保的,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管理中心原有关规定与本操作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操作细则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操作细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操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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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
5、提取人办理支付手续。
宁波市公积金提取流程(附流程图)
提取额度
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
提取时间
宁波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宁波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退休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一、提取申请内容: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信息:(提取原因为购房、建房、还贷、租房的需要填写)
1、购房合同备案号或产权证号借款合同号。
2、购房、建房或租房地址。
3、付款方式:
□全款购房,房款总额 元(不含下房、车库、车位款)。 □贷款购房,首付金额 元,贷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 %,月还款额 元,贷款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房,出租人(房主) ,承租人 ,
面积 ㎡,年租金 元,租房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申请确认:
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经办人: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2017 年 月 日
四、中心审批金额 元,复核柜员 。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本人系孟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年龄**岁,民 族*族,籍贯**省,学历本科,个人公积金账号:000014, 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 67.22 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 12 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 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元 , (小写)120000 元,期限 30 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 还贷款本息, 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 若不履约, 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 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 (手印)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司领导:
公司已(将)按规定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本人也已 明确住房公积金知识,但因个人原因,现申请放弃此项福利,具 体如下:
1、自 年 月起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
本人 账号 ,身份证号码 ,现在 市 (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账号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 细账户,单位名称 账号 额 ,单位公积金账号 ,缴存凭证号 元。 ,个人公积金 ,尚有住房公积金余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 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附:身份证复印件 缴存凭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