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文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017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演讲稿

  牛肉是大家餐桌上经常见到的食物,然而你能想到其中的隐患吗?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在江苏的太仓、昆山一些肉牛屠宰场里,在很短的时间内能把300公斤的肉牛增重到360公斤以上。原来,他们把牛杀死以后,就用水管子往牛肚子里注水,直到把肚子和四肢撑起来,水往外流为止。牛肚子里装满了水,体重自然迅速增加了。就是这样注了水的牛肉,竟然一路顺利过关,被销售到上海市的肉类批发市场。肉类注水的危害是比较严重的,首先以水顶肉,顾客花了冤枉钱;第二是注水会破坏肉的组织结构,鲜肉完全失去了鲜肉的品质和风味;最严重的是注水能把各种寄生虫、致病菌带到肉里面去,造成严重的污染,给人体造成危害。然而就是这样有着严重危害的注水肉,却时常摆到我们的餐桌上,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这些贪心的商家,他们的行为是多么可恶啊!

  一说到鱼皮花生或者是x豆,让人首先想到的是脆、香,很多人都爱吃,尤其是我们孩子。你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呢?吃过的人都会脱口而出,里面是花生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没错,那么用的是什么面粉呢?这下恐怕就没有多少人知道了。真正的鱼皮花生是用糯米做的,表面有鱼鳞的形状。然而,还是让我们到某生产花生豆的厂家亲自去看一看吧,结果会让你大吃一惊。在一间布满尘土的厂房里,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盘子,里面装的是炒熟的花生米,旁边放着盛着糖水的大锅,锅里漂着好几只苍蝇。工人一边抽着烟,一边把花生米倒进糖水锅里,烟灰也不时的落进去。花生米蘸糖以后,就要裹面了。你一定要看清楚,那面决不是糯米,而是一种叫做黑面的东西,它是从麦麸子中提炼出来的,一般是用来做牲口饲料的,就是这样的下脚料,掺进了增白剂以后,却变成了鱼皮豆可爱的外衣了。就是这样经过粗制滥造加工成的花生豆,却摆到了大小商场食品专柜的柜台上,最可怜的是我们这些贪吃的孩子,被人骗了,却全然不知,还一边吃着一边赞美:“真好吃。”多可悲呀!亲爱的朋友,当你听了我的叙述,你还会觉得,那让人人喜爱的花生豆,还是那样香脆可口吗?我想你绝对不会有以前的那种感觉了,相反的,你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的厌恶和憎恨。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今天不可能再举更多的例子来揭露那些黑心人的丑恶嘴脸了。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劝那些制假售假的大人们,不要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了,要做诚实的人,黑心钱不要赚,要不然,你们回遭到报应的,会受到惩罚的;作为一名小消费者,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在日常的生活中,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假货的能力,不买假货,不上当受骗,敢于和制假售假的行为做斗争。

  只要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心明眼亮,不贪小便宜,不买假货,制假售假者就没有市场;只要我们全社会携起手来,形成一种抵制制假售假的社会氛围,那些黑心的商家就会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我们身心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举起维权的利剑,去斩断那些伸向我们健康的黑手吧。而这维权的利剑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把保护法》和我们的各级消费者协会,还有就是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制度体制缺位,维权缺少依据

  在国内,缺少强有力的制度体制监督,消费者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保障,赶牛砸玻璃的案例也许是车主的冲动,但可以肯定的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在先,拉横幅也是双方协商不成下的无奈之举。

  现阶段,各行各业的服务意识已经上升到一个高度,服务态度不好可以投诉,让员工写个检查送个礼品也就“恩怨全了”,麻烦的却是产品质量问题,最闹心的是刚买了几天就出现问题。扯不清理还乱的产品质量认定不但困扰着消费者,更困扰着经销商,甚至乎厂家。“驾驶技巧不当”、“车辆设计缺陷”,缺少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理。

  目前,中国汽车行业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所谓汽车召回规定,在对厂家的制约、赔偿限制方面却毫无力度,不似规定更似教科书。

  很显然,丰田召回门事件给中国自主企业也带来了长远的深思。很对不起,又一次提到丰田,其实也只有丰田事件才能印证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环境的轻松,笔者并非是想趁火打劫,这样并不道德。

  按照美国的法律,丰田这样的生产缺陷,应该受到1500万美元到亿美元以上的赔偿。所以丰田章男在美国热泪盈眶,因为他心疼这巨额的赔偿,以眼泪企图求得美国的宽恕。而中国的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所谓汽车召回规定,丰田这样的生产缺陷,只能在1500-30000人民币的额度内赔偿。即使在日本,同样的事情,赔偿也可以达到2亿日元。和中国的最高30000元人民币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

消费者权利日

  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315晚会

  这是我第三年这么认真地看315晚会了,看完之后对于身边的一些事物都有一种既心酸又愤怒的感觉,今年也是如此。

  看了315晚会,这些无良商家真无耻,完全没有诚信可言。过期食品更换包装,nikon600相机质量有问题,最可恨我们手机预装很多无法卸载软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315晚会曝光**可杀蜜儿,面包新语采用过期原料:发霉、生虫、过期食品流入身边面包房,记者卧底一家供货商**广琪贸易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这样的问题食品竟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进入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等多家烘焙企业!这人心得黑到什么程度才能干出这事。这样的企业应该重罚!

  明明是药品,药品鱼肝油竟变成了针对婴幼儿销售的普通食品!浙、粤、鲁的生产经营者透露,是通过打擦边球,套用标准来逃避监管,违规生产成婴幼儿食品。良心、诚信、责任各种缺,各种哎、唉、哀. 谁让那么多人为钱是图了

  什么时候315晚会可以不再披露那些无良商家的可耻嘴脸,什么时候消费者真的安心消费,也不再担心安全,质量等问题。各位老板们,我们期待你们拾回自己的良心,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商人,真正给消费者提供一份有保障的服务!

消费维权日

  在生活中,我们会购买各式各样的商品,在这时,我们就想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我国,有《产品合格法》,可以用它来享受应有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要合理的运用这些享有权,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防止上不法商家的当。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早晨,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有说有笑地拿着一个硕大的柚子回家。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柚子“卸下武装”。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无比震惊。那个柚子没剥之前比剥了后大得多,那黄澄澄的外皮竟如此之厚!更让我震惊的是那个比苹果大一点的果肉竟然不是黄色的,而是令人恶心的血红色。爸爸捻起一点放进嘴里,皱了皱眉,说:“这个柚子太老了,都没什么水分了。”妈妈生气的说:“赶紧拿去换一个好的,不然我们就亏了!”爸爸却抗议:“一个柚子算什么,去跟别人争执一番又有什么意思。”我们先搁下了这件事,去江滩公园玩。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朝阳的光辉照在江面上,使江水一半呈翠绿,一半呈承红色。可真是“半江瑟瑟半江红”啊!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一道道波光犹如一颗颗明亮的星星在转动,发出璀璨的光芒。长江流到这里已不再湍急,而是缓缓平流,只是一些大船经过时才能溅起大片的浪花。

  看到这,我立马让爸爸带着柚子去换一个。爸爸不解地问:“这么做是为什么,算了,一点小事,又损失不了多少利益。”我笑着说:”不只是为了维护利益。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就像长江里的大轮船,不断地产生了氧气,让江里的鱼长得更好,企业根据问题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可以做的更好,所以我们去提出问题也是帮了那个卖水果的阿姨。”

  我们虽然是普通的老百姓,但也有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权利。只要摆正心态、携手维权,我们的国家才能变得更加文明、富强!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范文:校园打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校园打假

  3月5号是打假日,我们不但要对市场上的商品打假,还要对校园打假。

  一:打消假上课

  所谓的假上课就是上课不认真听讲,开小差,在座位上窃窃私语的人。这帮人的学习成绩老是被记在倒数记分榜中,而且在上课“开小会”的同学,很容易影响到别人,导致别人的学习效率逐步下滑。就是因为上课不认真听讲,不知道学习的重点,因而没有好成绩。所以,只有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学会活学活用,并且做好作业,才能取得好成绩。

  二:拒绝假成绩

  现在的大部分家长都很看重孩子的分数,都是以分数来说话。如果考不好就要挨打挨骂,于是孩子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考好分数。他们会讨好周围的同学,让他们在考试时拉自己一把。有的人甚至会去偷考卷,偷试题,把上面的问题弄懂,在考试的时候就能大显身手了。虽然考出来的成绩很好,但这不是自己的真正实力。考试只是看看自己最近一阶段学习的知识点有没有掌握而已。并不是对自己的恐吓。如果成绩不理想的,就要再把学的知识补一补喽!

  三:不要假作业

有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作文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 ;获得有关商品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1、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5、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的义务;9、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经营者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民事责任;2.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政责任;3.经营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刑事责任。

  二、看法

  1、从法律上保护消费者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2、为消费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3、仍需要完善修订,适应社会发展的今天,因为这是10多年前的民法之一,制定时相对粗放;

  4、要与《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结合执行,更能发挥法律条文的严谨。

  三、对社会的作用

  从产品打假、反对垄断、价格欺诈、广告欺诈、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对社会发挥了重要的、积极地作用。

  消法”实施以来,中国的消费者保护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很多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在又一个“3·15”来临之际回顾这些年来发生在消费维权领域里具有标志性的事件和现象,让我们对未来满怀信心:尽管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尽管某些地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和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总有一天,中国消费者会成为市场里真正的强者。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3.15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到来了,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内容详情如下。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 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在行动

  3月18日上午,为迎接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管理学院2017级人力班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了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团会,旨在加强同学们的安全消费意识,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选择健康的消费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

  首先,权益委员辛敏敏在ppt上展示了她精心制作的关于维权方面的法律问卷,借此来了解同学们日常的消费习惯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的处理方式。通过这次小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同学们需要维权的事情大多集中在购物和兼职方面,对此,我们邀请了法学院的同学来专门解答他们要了解的问题,并告诉他们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要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然后,权益委员又向我们展示了在央视3·15晚会上曝光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包括世界闻名的快餐行业巨头麦当劳竟然出售过期食品,食品卫生更是难以保障。零售业巨头家乐福竟然过期商品改换新装,明目张胆地出售过期食品。打着“爱眼工程”的不法分子,将“公益”两个字钉在了耻辱柱上。宝宝们舔咬的玩具,生产原料竟然是医疗垃圾。个人信息被银行出售,结果是数十万储蓄被划走。看到这些骇人听闻的侵权案件,同学们个个义愤填膺,无不对这些黑心商贩表示愤怒。随后,班里多位同学自愿发言,谈了自己对不法商家的愤怒以及对企业伦理的看法,并表示若这些不法商家不向社会公众道歉并进行整顿,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将坚决抵制他们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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