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巴克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野性的呼唤巴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告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应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原创投稿)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氛围。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坏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野性的呼唤巴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初中《野性的呼唤》阅读笔记

  巴克是一只狗,一只充满好奇心,羞耻心和正义感的狗。它原是生活在山谷中的一所大房子里。那是米勒法官的家。米勒法官非常富有,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拥有很多马夫和佣人。因此,作为米勒先生家的狗,巴克天生有一种自尊与自豪感。它日常生活就是陪法官散散步,逗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生活无忧无虑。

  不幸的是,巴克被米勒家的园丁拐走,卖到原始荒野,当了一只雪橇狗。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在历练中不断成长。它战胜了狗王斯匹茨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但是它的主人哈尔是一个痴迷于金钱并心狠手辣的人。他让狗们日夜不停的拉雪橇,即使疲惫不堪也要继续向前跑。一次,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是桑顿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它。

  桑顿对巴克非常的细心,给它许多关爱。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桑顿。长时间的劳动及恶劣条件下的艰苦斗争使巴克在身心上已逐渐转变成一只狼犬。被桑顿解救后,巴克越发频繁地听到了狼的呼唤。但因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桑顿被土著人杀害了,巴克受到了巨大打击。当再次听到狼群的呼唤时,它便毅然跑向荒野,回归了自然,成了一只真正的狼。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

  书名:野性的呼唤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野性的呼唤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挣脱习俗的束缚;再一次从她冬日的长眠中唤醒不驯的旋律。" 的确,从这一刻起,野性与理性的征战就已经开始了。沾满鲜血的命运就已经沾满了象征着野性的巴克的每一缕鬃毛上,向着野性的呼唤驶去。

  读完了整本书,我很久没有说话。因为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困扰人类已久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在整本书中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了——是服从于后创的文明,还是服从于世界上最老的法则——野性。我困扰住了,不知该不该回答这个问题。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所有的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都是由文明向前推进的,而一旦终止文明无异于自取灭亡。而过于文明也露出了它的弊端,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是有十分强健的体能的,而随着进化,这些体能就逐渐的消退,而转变成了智能。向我们的某些身体部位,随着进化,渐渐的成了废用的器官;人的抵抗力也随之减少,有些必须要用药物来维持,这些即使进化的征兆也同时是退化的表现。更可怕的是,这不仅体现在人类身上,还体现在自然身上。比如说近两年野生动物的踪迹越来越少,而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已被驯化,捕食与猎食的功能也就逐渐地消退。又比如说野的山参,近两年售价也是居高不下,从一棵一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而养殖的人身却只有二三十元一斤的价格,这就足以体现出野生的价值。

  说到这里还得提一点,这种野性的法则也是世界构成的重要元素。在自然界中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这种弱肉强食的游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一切都在獠牙与大棒的法则中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更也无时无刻的包容到一切里。从飞鸟到游鱼,从昆虫到野兽,在这自然界最古老也最有威慑力的法则中存活了上亿年。而这些正好从巴克那充满忧虑的眼神里流淌了出来,震撼了我的心。

  最终我没法给出你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我最终还是呼吁理性与野性要共同存在。

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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