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 —浅谈食品安全问题
作为闻名世界的美食圣地,中国有着悠久的料理历史,无论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还是侨居海外多年的华裔,都对食品有着深厚的感情,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但近些年来,向来“水里游的除了轮船,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跑的除了汽车没什么不敢吃”的中国人民,却突然小心翼翼了起来。
假冒伪劣
从明清盛行在泥鸡外刷一层油冒充烧鸡到孙中山先生在车站买的假鹌鹑实鼠肉,从路人皆知的“挂羊头卖狗肉”典故再到今天心照不宣的死猫版羊肉串,古往今来,中国从来不缺假冒伪劣、滥竽充数的食品,相比之下,酒里兑点儿水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类现象一般出现在小摊小店居多,正因为没有严格的监察制度与详细的管理措施,才使得某些无良商家趁机肆意妄为,牟取暴利。行政部门的相关手段一拖再拖,偶尔的惩戒也不痛不痒,反而激起更多意图谋取不义之财见缝插针的野心。民众习以为常地面对,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忍受这些欺诈,甚至认为向法律提起诉讼是小题大做。整个社会默契地包庇了这些不该存在的现象。
《水浒传》中,已将简单的作假问题上升到了“人性的扭曲与道德的沦丧”,若有关部门再不出台相对应的措施来整治这些看上去只是小问题,却对我国商品交易诚信体制构成严重威胁的不法行为,那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也许会成为现实。
“循环利用”
有人说,吃火锅得就着地沟油才最有味儿。
当然,经过数次回收再利用,沾染上动物内脏的血丝,混合着多人的唾液,再经过几小时的充分熬煮,最后于胶着近乎成泥的锅底完美融合的油肯定有着被时光沉淀了的独特风味。以前我分不清老油与新油的差别,但现在只要看见飘着厚厚的一层不明悬浮物,混杂着几丁杂碎的油便知肯定是经过“雕琢”,“专家品鉴”过的“优质上好新鲜油”。
对此,笔者认为这实在有三大好处。
一是可以让社会形成和谐的氛围。想一想,你兴奋地坐下,打量着粘稠的油,暗暗猜测着在你之前的那人偏好怎样的口味,他是喜欢吃鸭肠还是喜欢吃牛肚,这一缕肉丝,又是谁几番夹筷都没成功而垂涎的美味
二是可以为商家节省成本。不用再花大价钱去买健康又昂贵的油,只需自家动手,几番过滤,便又有了下一盆火锅的油,着实省事省力省钱。
三是有利于消费者发现身体潜藏的毛病,及时消去将来的隐患。当你吃火锅突然发现一阵绞痛,哦,原来是胃溃疡或胃穿孔或食道癌或口腔溃疡或肠道癌犯了啊,于是立刻紧急就医,防止以后再出现此类病状。
多贴心啊。
药品添加
接下来,是所有食品安全问题中最耸人听闻的一类。
2015年7月31日《京华日报》报道,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公布了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结果在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
不合格,其中有两批次出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前几年牛奶里的三聚氰胺,饮料里的乳化剂,老陈醋里的过量防腐剂,药品添加似乎从没从我们的生活中离开。那些未知的化学元素与人体或发生哪些可怕的反应我们尚不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对人体有着极大的损害。
这反映出的黑幕让人不寒而栗。到底是有多少不能见光的权钱交易才会使得全国上下出现这么多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食物,到底是有多少见钱眼开的不良商家合谋才会生产出这么多劣品,到底是有多少见钱眼开的贪官包庇才会有这么多的商品流入市场?笔者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督,行使自己的行政权力,为人民服务。
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连起码的生活基准都无法满足,那么还有什么余力来进行更高层次的建设呢
食品安全一直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这不仅关系人民的健康,更关系着整个社会对信誉的坚持。如何才能彻底杜绝上述现象,使人民不再担心,这是一个值得所有人去深思的问题。
粮食,良为先-食品安全的作文
嘴巴和眼睛吵架了,长了毒疱的嘴巴说:“眼睛,你怎么不看清楚就让手把食物往我嘴里塞?看,我都生病了!”眼睛满是委屈地说:“那我怎么才能知道哪些才是安全的食品呀?”首先,我们选食品要选有绿色标志的,不选三无产品。绿色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太阳、中心蓓蕾和下方叶片,颜色为绿色,合成一个正圆形,象征自然生态。三无产品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
“民以食为天”,没有了食物我们注定无法生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食品应有尽有。可有些商家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制造出许多不合格的产品。那些食品虽然颜色好看,但是食用却会影响身体健康,所以舌尖上的美味使我们进退两难。猪肉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肠洒敌敌畏……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触目惊心,这是多么可怕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班里有同学说这只是电视里的,离我们遥远,和我们无关。其实他们不知道,这些不法食品就藏在我们身边,不正规的商店、小摊上全部都有,而放学后同学们总是蜂拥而至,争着抢着从摊主手里接过各种油亮亮的油炸食品,津津有味地吃着。看到这一幕,我心里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粮食”,两字都有“良”。我认为“粮”中的良是指食品的安全,而“食”正好分成“人和良”,这不正是指人的良心嘛。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里看到一个新闻:某一知名酸奶品牌把过期的酸奶重新包装出售,幸好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
我们是新世纪的雏鹰,祖国的星星之火,我们的生命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决不能让有害食品摧残我们。做好对不法食品的提防,让我们携手对不合格食品勇敢的说“不”,做一个健康的小市民。
食品质量安全不可忽视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发展,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由此可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人们常常说:“外国人吃牛奶结实,中国人吃牛奶更结石。”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个疑惑不解的问题一直纠缠着我幼小的心灵,我回家请教了我的百事通——电脑,我才知道是三聚氰胺搞的鬼!它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厂家为了高额利润把三聚氰胺加入奶粉,孩子们喝了,就导致泌尿系统产生结石,损坏了身心健康。三鹿事件后,象伊利、蒙牛、光明等名牌公司也都出现了同样的症状,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象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暴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被愚弄,被震撼。
食品的不安全性给人们带来了很大了影响,许多管理部门都一直很重视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应该能够严肃处理和管理,给大家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
我们小学生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学会辨别食品的卫生和安全,不能买小摊的不卫生食品,不吃变质的面包、饼干、蛋糕等食品,学习许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这样对身体有益,这样自己的生命才有更好的保障和及时的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这个中心,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将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基地、县城各超市等进行蔬菜抽样检测,共抽检样品288个,检测合格的产品282个,合格为97.9%。检测的不合格产品:黄瓜2个、番茄1个、辣椒3个(均为超市抽取的产品)。
二、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与培训工作
在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我们积极做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宣传鼓励广大农民生产组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工作,积极作好农民生产组织和有关检测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他们的申报工作作好服务。20xx年6月下旬已成功上报六个产品(梨、葡萄、黄瓜、番茄、茄子、辣椒)复查换证材料。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一是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生产基地是农产品生产的第一车间,因此管理好生产基地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基地内严格执行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建立田间生产记录档案。二是我县通过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普及力度,“三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生产能够按标准生产,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三是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是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有效载体。四是积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深入到各村、田间地头进行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引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
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检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批发市场”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保障,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厅、市局安排,20xx年3月31日完成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自查报告及网报材料,20xx年5月完成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检查整改报告。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性。
2、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力度,争取申报4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3、加大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抽检样品400个左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
4、做好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小结报告提纲
这段时间,农产品消耗量大、交易活跃,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严格按照市食安委与省农委的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随着的临近,市农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认真总结了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认真分析我市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一方面结合年底各类农业培训项目及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及科技知识宣传培训,如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国家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培训项目,一月份分别在我市云梯、胡乐等乡镇培训农户1000余户,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XX余份。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奖励验收,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种养基地(标准化小区)37个,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完善生产档案,帮助提高认识,要求做到不加工、不转运、不储存、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和农残超标蔬菜等有害农产品,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有效控制疫病传播。再一方面,举全市之力,成功举办全省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产生了很好效果。
三、突出重点,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农资市场治理。月份正值各种子经销商进货备货时期,为加强种子市场源头管理,月9-10日,执法大队组织本市主要种子代理商参加了宣城市种子代理商培训会议;月日,大队又召开了宁国市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会议,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把种子进货关,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对每一品种、每一批次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大田同步纯度鉴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样品种20份。同时发放宁国市农委《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资料70份,签订《种子经营承诺书》20份。
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宁国市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委自年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冷鲜肉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检疫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屠宰场4个、养殖场11个、市场21个、214个肉案、冻库15个、肉案154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规定冷鲜肉70余公斤,查处1例私屠滥宰生猪行为,依法没收销毁未经检疫私宰猪肉42.5公斤、注水牛肉110公斤,市场销售状况良好。
水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养殖企业2家,养殖大户3家。结合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组织开展了现场存药检查,现场存药检查以是否存放禁用药物为重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用药企业。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了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对养殖场记录未完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市蔬菜办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变化,对锦天生态、城郊蔬菜、胡乐港口汪溪大棚蔬菜基地等10个重点基地和大华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苏果超市3个重点市场进行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测蔬菜类产品255个,合格率100%。
进场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合同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第四条 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第八条 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第十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力度
1.检测中心认真执行快速检测任务,现已完成120个样的例行检测,以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农药为主,合格率100%。同时配合省、市级开展送检工作,完成我县黄果柑(15个样)、蔬菜10个,和“三品一标”产品15个抽检工作,以检测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为主。检查区域以具有代表性连片生产的黄果柑基地和蔬菜基地为主,即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送检产品全部合格,确保我县黄果柑安全上市。
2.今年正式对各乡下达了农产品检测任务,配合省、市、县抽检,形成省市县乡为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确保检测不留死角。产品以各乡镇基地内的黄果柑、枇杷、蔬菜为主。检测内容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两类农药为主。现已完成600个样品样检测任务,合格率98%。
二、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对全县农资经销商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主。重点检查农业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重点打击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的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的行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的行为。在春耕备耕之际,已出动人次50余人次,检查企业80家,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对县内55户两杂的种子经营进行了种子备案,共备品种41个。开展了农业部通报2014年第四期抽检兽药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32(次),检查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22家兽药加盟店;全县未发现农业部要求查处假兽药。
(二)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了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肉品市场7个,肉品摊点16个,巡查生猪养殖大户53户。未发现有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所有上市肉品都是经过畜牧部门检疫,出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参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摩尔赛尔超市发现未经检疫牛肉15公斤上市经营,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春节期间有人举报肉品市场发现未经检疫猪肉上市,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肉品来至美罗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过检疫,但属于超范围经营,责令停止经营。
县畜禽定点屠宰场一季度检疫生猪6820头,未检疫出有病死猪和不合格肉品。
三、加大基地巡查督导力度
今年农业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股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到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多次检查督导,督促种养殖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养殖档案,做好农资购销货台账。重点检查了黄果柑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是否完善,督促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按相应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落实生猪入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四、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品牌建设,2015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认证7个,涉及产品有黄果柑、核桃、枇杷、蔬菜、肉、蛋类等主要农产品,2013年9个企业、合作社获得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称号,面积3031亩。今年启动全国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申报面积19万亩,产品为我县主打产品黄果柑、枇杷、核桃。目前,已配合省绿办完成申报材料编写和环境检查前期工作。品牌建设有力推动我县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提升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五、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1月份我局安排25个专业技术人员到西昌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在标准化生产技术上,尤其是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时,更加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种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等安全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农业执法队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言稿范文
三)确保制度到位。一是严格产地准出制度,从源头加强监管。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三是进行可追溯制度试点,建立生产销售台帐,做到出了问题有人负责。四是逐步建立市乡检测机构、基地自检机构和流通环节自检机构“三位一体”的检测机制。五是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四)确保宣传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农业局要组织专班,印发宣传资料,走村入企,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五)确保督导到位。一是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拟定六月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月,由农业局牵头对全市农药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各大超市、农贸批发市场进行集中拉网式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者进行曝光和严惩。二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同志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
理念,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来,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加强各环节监管,坚持市乡联动、部门联动、企业联动,共同开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及建
孟州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当前孟州市农产品总体上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处于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情况
目前,孟州市已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立检测站(室)8个,制定完善了36种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市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6个,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个,总认定面积0.383万h
二、主要做法
(一)抓源头,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深入开展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在多次对全市265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中,严格清理整治禁用药品,规范限用药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技术,逐门店张贴国家公布的禁限用药名单宣传页,要求经营者签订书面承诺材料,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禁用农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农药经营使用范围进行宣传和销售,违规者将严厉查处等。2011年至目前,共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50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4.5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辆次,查获违规农资2134kg,查处违规农资经营案件46起。通过日常性及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23种禁用高毒农药以及复配制剂的违法行为。
(二)抓生产,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进一步完善了36个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了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建成了全省先进的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大力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同时,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推行生产操作档案化管理,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可追溯性监控,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015年,共组织各类标准化技术宣传培训班56场次,印制黄瓜、苦瓜、苹果、梨等蔬菜、水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小册子5000本,并分别发放到三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手中,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4.83万h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业标准化进程。
(三)抓认证,创建优质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
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把创建农产品品牌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安全水平过硬、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申报省、市名牌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产品注册商标和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全力推进“三品一标”申报工作。孟州市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被认定为“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四)抓检测,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方面,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能力建设,新购置了3台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孟州市具有自检能力的“三品一标”蔬菜基地已达到8家。全省最大的无公害韭菜生产基地全义农场自韭菜产品上市以来,认真落实市场准出制度,坚持每天抽检产品,保障了韭菜市场安全。另一方面,有序实施县级抽样,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抽检范围,侧重做好三个突出:突出地域,重点是1.33h上蔬菜生产基地(包括“三品一标”基地)、市区蔬菜市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超市等;突出品种,重点是集中上市品种和大众消费品种;突出时间,重点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提高抽检次数和抽检比例,确保农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自2011年7月孟州市质检站成立以来,共抽查农产品2576批次,75种产品,9301个样品,合格率99.9%。
三、存在问题
(一)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够强
目前,还存在非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的现象。在正常的例行抽检中,还存在拒检现象。
(二)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难度大
1.执法主体不明确。对于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的执法问题,尤其是对于市场中的流动摊位的执法问题,执法主体不明确。2.执法难度大。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是农业部门,而市场主体是经贸部门,产品的销售又是工商、质检等部门主管,管理部门多,联合执法难,即使出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难以做到对问题产品的现场查封,延误最佳处理期,难以达到市场执法的预期目的。
(三)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孟州市只有市级的检测站,乡、村两级还未建立检测机构。就目前市级检测站的人员、仪器配备情况,只能对城区的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规模大的基地例行抽检,不要说对于乡村规模小点的基地和乡村集贸市场覆盖不到,就是针对城区和大的基地也只是抽检,覆盖面很小。
(四)时间滞后问题
1.检测的信息反馈滞后。我们现在还达不到现场检测的条件,检测车辆由于公车购买停办的原因,现在无法购买。抽样人员开始抽样时,商户已经开始销售。从抽样到抽检结果出来,最少1.5~2h,如果到基地抽样时间会更长,在这个时间段出现问题,谁负责。2.执法滞后。从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到执法人员到现场,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出现无人负责的现象。(五)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环节多,费用高,特别是抽样与检测,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该环节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
建议政府在电视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生产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现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对于拒检现象,可以通过电视宣传让群众明白,拒检认定为不合格,从而杜绝此类现象的存在。
(二)明确执法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处理处罚由农业部门决定,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处理处罚由工商部门决定。但对于最容易出问题的流动摊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明确执法主体,鉴于工商部门监管有流通环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建议政府把流动摊点的执法主体明确为工商部门。
(三)加大投入
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力度,列出专项资金,一方面,尽快建立乡级检测站,必要时明确村级监管员,完善监管网络,乡、村两级的每天检测情况,市检测站随时调阅;另一方面,要保障日常的检测费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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