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价合同怎么审计(Epc项目怎么结算最合适)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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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价合同怎么审计(Epc项目怎么结算最合适)

一、法律上有没有规定EPC必须是固定总价合同

有的,要求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扩展资料:

EPC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2、根据周转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汇率、利率等情况,选择合理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货币;根据对供货厂商的资金和信誉的调查,选择可靠的供货厂商。总之,要千方百计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效益,以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法

二、Epc项目怎么结算最合适

每个项目的结算方式都是不同的,各有各的特点和方式。

一、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式

EPC指的就是总承包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传统的工程项目、普遍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环节相互脱节,因为没有统一指挥和协调,容易导致项目运行效率低、效益也差。因此,为了项目能在规定工期建设成功,实际工程中业主宁可以固定价格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担的风险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要知道这种的结算方式是对承包商有利,按竣工后结对发包方有利。

二、Epc项目总价合同特征

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三、Epc项目总价合同推广

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的法律及政策、规章依据。

法律依据: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我国现行《建筑法》在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筑法》的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为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行,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

政策、规章依据: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

三、epc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吗

EPC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一种,其特点是包括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在内,以固定总价进行合同约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EPC合同也有可能采用其他形式进行约定。

EPC合同(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是指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EPC合同通常包括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多种工作,以固定总价进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较长,具有综合性和连续性。从合同形式上看,EPC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一种,其约定了工程建设的总价款,通常采用阶段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即到达关键节点后、或者完成某个工程阶段后,由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乙方。此外,在EPC合同中,除了总价款之外,还约定了各种技术、质量、安全、保证等条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EPC合同也有可能采用其他形式进行约定,例如不完全固定总价,或者无固定总价等。因此,在签订EPC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并制定合理的约定方式。

EPC合同与传统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EPC合同相对于传统建设工程合同,其主要特点是综合性和连续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EPC合同采用了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多种工作综合在一起,而传统建设工程合同则需要由不同的承包商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2. EPC合同的总价款是固定的,一般不允许变更,而传统建设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较为灵活,可能会根据工程进度的推进情况进行调整。3. EPC合同的合同期限长,一般需要数年甚至十几年,而传统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期限相对较短。4. EPC合同中包含技术、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的条款,较为全面,而传统建设工程合同可能会只涉及到具体工程实施的一些基本要求。

EPC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一种,其综合性和连续性特点为大型基建项目提供了便利,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约定方式,保障各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承包人在价格固定的情况下,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工程,并交付业主使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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