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关于什么叫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什么叫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一、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从目前来看,为了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市面上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房子种类,比方说公租房、廉租房、商品房等等,其中有一种叫做存量房的,可能大家比较少听说,不过对于一些关注楼市政策新闻的朋友们也偶尔会听到这个专业名词,那么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呢?一起去看看吧。

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1、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存量房的合约,所谓的存量房是指已被购置或自建并获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那些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同时在交易时,一定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中介行为,增强交易的透明度。

2、对于网签这个步骤来说,不管是合约信息还是权属登记信息都是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的,买卖双方可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交纳税费,不再提供纸质的合同文本。

存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前者所讲的是存量资产,该市场也称为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2、后者是80年代时在国内兴起的,它是指在各项经济条件的允许下,拥有经营资格的房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二、什么叫合同存量

一,什么叫合同存量

1、合同存量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二手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的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什么叫合同缔约过失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行为人要负此种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在主观上具有恶意。这里所谓的“恶意”,指假借蹉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受害人的一方必须证明另一方具有假借磋商、谈判而使其遭受损害的恶意;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重要事实的告知义务;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当事人在谈判过程中,一方可能会接触、了解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的性能、销售对象、市场营销情况等;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此种情况主要指在订约过程中违背许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三、什么是存量房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从微观经济角度来看,房地产供给是指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租售的房地产商品量。在生产者的供给中既包括了新生产的房地产商品,即增量房;也包括过去生产的存货,即存量房。一级房地产市场,又称增量房地产市场。

增量房俗称一手房,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能增加现有房屋数量的房产。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房产税。

与增量房相对应的是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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