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为什么不能签(保密协议可以随便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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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密协议可以随便签吗不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密合同是可以签订的。自己考虑,签订以后协议就具有法律效益,若违背了协议内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入职公司都需要签一份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应如何签订具体如下:
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保密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从规定和举证的角度还是建议劳动关系双方采纳书面形式,以便发生纠纷时更易解决。
2、遵循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跟其他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确定保密义务的主体、范围、期限等内容。
3、明确保密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的对象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
4、明确保密期限。虽然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注意,保密主体在用人单位授权、司法调查或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等特殊情况下泄露保密内容,不视为违约。
5、不得约定违约金。根据规定,保密协议不得约定违约金。对于违反保密系以的行为只能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而不得约定违约金,否则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二、为什么要签保密协议
签保密协议的原因主要是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通过保密协议,可以让员工清楚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并知道自己违反协议的法律后果,从而达到约束雇员行为的目的。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即要注意明确保密信息范围,将保密期限约定清楚,并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为什么要签订保密协议?之所以要签订保密,是因为保密协议可以起到下述作用:
1.企业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可以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起到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履行自己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的作用。
2.企业通过保密协议,明确向雇员告知本企业存在商业秘密的事实、商业秘密范围、以及雇员对商业秘密必须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让雇员清楚的知道违反保密协议规定、非法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约束雇员的行为,强化了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二、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
2.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提醒,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三、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的对象有如下几种: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三、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是合法的。签署时要注意: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
明确保密范围。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所持的商业秘密是不一样的,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此外,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例如广告公司策划人员的创意工作、IT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的编程、数据库等,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3、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除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这两种涉密岗位以外,一般员工(包括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员工的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履行同等义务。
4、采取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等特殊方式操作时应当规范。竞业限制一般表现为,要求在职职工不得到同类企业兼职、离职后未经同意不得到原企业竞争对手处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不为企业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建议服务等。
5、明确违约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
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