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好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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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的好处和坏处: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新入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期限合同,哪个更有利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如果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有期限的合同,这两个选择个人认为还是签有期限的合同对自己更有利。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弹性比较大,而且有可能会对自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有期限的合同相对来说比较正规,能够很好的对自己的权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而且有期限的合同也便于自己职场的阶段性发展和目标的制定,在一个新单位,如果工作几年后发现并不适合自己,那么可以根据自己之前签订的工作合同年限提前去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这样就不会让自己过分的被动了。
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相对来说,有可能会给自己一个措手不及,特别是当自己对于工作出现了明显的不满意或者是发展平静的时候,有可能因为这种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给自己形成一定的掣肘。
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缺点是,在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裁员时,相关限制会更多,成本会更高。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是签固定期限比较好。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年,或者是员工已经连续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及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就有权利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签订的,如果拒绝签订则需要赔偿员工两倍工资。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也因此,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选择和员工签订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签订一年,续期也是一年的话,那员工只要两年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导致的解约、开除,那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影响的。总的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想留住员工,让员工更安心的工作,那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更好的。一般情况的话,签固定期限合同对用人单位会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