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合同应该怎么写(政府采购补充合同规定)
亲爱的读者,您可能对增补合同应该怎么写还存在一些不解吧。别担心,您完全来对了地方。今天的文章里,我们将会一起深入分析增补合同应该怎么写,还会探讨一下政府采购补充合同规定这个话题。希望我们的文章能解答您的问题,让我们开始吧!
一、投标时有工程量缺漏项和变更的,怎么写报告给建设单位投标时有工程量缺漏项和变更的,怎么写报告给建设单位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采购清单缺漏项,属于招标人失误,可不再重新评审或招标,因为对所有投标人都是公平的。后期实际发生时应再计入结算总价。参考档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4.7.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专案,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二、如果采购清单中已含有该专案列项,但投标人漏项、未报价,则视为此漏项含在其他专案报价中,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再额外增补费用,不需要重新评审。
要求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验收报告怎么写建筑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书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经预验收合格,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所以,通常申请中应当说明单位工程已经按照施工合同、设计档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通过自行组织的检查评定与预验收,资料齐全,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立项报告怎么更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立项程式】建设工程专案立项包括审批专案建议书和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属国家审批的专案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专案,由各地州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
二、属省审批的专案的立项程式:
1、专案建议书审批:
(1)专案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
(2)专案建议书所需附件:
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③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④中外合资专案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3)专案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专案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2、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专案建设单位以批准的专案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专案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专案建设地点;
(2)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①批准的专案建议书;
②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③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④中外合资专案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⑤重大专案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3)专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
建设单位质量评估报告怎么写Q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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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质量损害赔偿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其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的质量更是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产生巨大影响。作为技术和智力较为密集的两个建设活动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决定了他们与工程质量缺陷和损害具有密切的关系。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作施工设计档案、设计档案的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技术配合、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等。设计质量缺陷将带来实际工程质量的先天不足。1998年9月24日,投资4.23亿元兴建的宁波招宝山大桥,在经过三年建设即将合龙之际,突然发生严重的梁体断裂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这起事故使整个工程工期延误近两年,经济损失巨大,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造成该桥质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设计上存在漏洞,主梁结构设计上欠厚、底板厚度过薄等等。对于监理单位而言,其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和监督,而对于施工质量控制和监督的任何疏忽和差错均可能使得设计的意图和法定的技术标准不能实现。基于监理单位工作性质的特点,在委托监理的工程发生施工质量损害的多数情况下,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理工作的过错。因此,为工程质量首先奠定技术基础的设计单位和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监理单位对于建设工程的最终质量负有重大责任。建设部2001年5月25日以建设[2001]105号文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和有关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也进一步表明,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的问题目前仍然十分突出。
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担建筑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如何算工程量不漏项?多了解施工工艺
工程量签证单中没有建设单位盖章能审计吗当然不可以,所有涉及工程费用变更的都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和盖章。
建设单位房建工程竣工报告如何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填写。
一、要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条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式是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四、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完成,主要把工程的施建情况、工程概况、内页资料情况、质量方面的资料统计及分析情况,同时还应该附: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意见 3、各相关单位对质量的评估报告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的相关认可档案 7、相关实验资料 8、住宅质量说明书和保修书。隐蔽工程记录应在下一步工程开始之前报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检视认可、签字,并存入资料档案。
施工完了,图纸变更的施工工程量和签证单怎么做合同上有注明的参照合同。
未予注明的需协商,一般涉及变更的工程量或签证单都是随施工随办理的,只不过最后统一决算。
你们现在还没有做?工程做完了都?
如果是的话,看建筑单位素质了,但是肯定来回跑,被动很累人的。工程量大的话,必须注重,工程量小的话,一般都不记取。
工程因造价员失误输错工程量时投标单位如何报价投标单位按清单量进行计算报价啊。
到底是招标档案的量算错还是投标档案的量算错啊?
而且这样会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如果招标档案量算少了,那么投标单位会故意把本专案的单价提高,在最后增补中获利的。
求助,投标报价时招标人给的工程量清单不能不能变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专案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巳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专案的,应采用该专案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专案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专案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专案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专案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释出的资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专案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专案,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释出的资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专案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二、政府采购补充合同规定
法律分析: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是,前提条件是政府采购合同正在履行,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采购人就不能再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标的必须与原合同标的相同,除了数量和金额改变以外,不得改变原合同的其他条款。
2.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多次需要,因此,实践中可能会出现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多次签订补充合同的情况。但是,无论签订多少次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三、合同里必须有报价单吗怎么写
合同里必须有报价单,报价单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产品描述:一必须写明完整的产品描述,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必要的话还需要添加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图纸等便于明确供货的信息。如果是服务的话,就要明确服务的范围。
2、最小起订量:明确该产品的最小起订量(MOQ)和最小包装规格(MPQ)等。这些信息要在报价单上醒目注明。
3、阶梯报价。
4、价税问题:报价的税率也需要醒目地注明,或者明确采用商品未税单价和税费分开注明,近两年来,每次国家出台税率调整的政策,供需双方都要纠缠一番。
5、交货期:是报价中必不可少的信息。一定要供应商提供真实、靠谱的交货期,对于双方都有益。很多供应商往往喜欢靠经验给客户报货期,最终无法实现,让多少客户(采购)烦躁不已。当然,需要考虑一些可能影响交期的因素。比如欧美公司的财年年底、圣诞节等时期,容易对货期造成影响,这方面实际上也是需要供应商自己充分考虑到的。
6、交货地点及包装方式:供应商应该在报价单上注明该报价的交货地点、交货形式(交通工具)、包装形式等信息。交货地点如果是在对方的地址,那就是运费没有算进去。交货形式,就是供应商负责送货,还是客户自行提货。这些也都需要写清楚。如果客户对于运输过程中的包装、温度等有特殊要求,那么可以及时沟通和改进并在正式报价单中注明,否则在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容易出现扯皮的现象。
7、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信息的约束和确认,其实对于供应商来说似乎略有利些。供应商可以在报价的时候向客户强调该报价单的付款帐期等明确信息,包括是否可以接受承兑汇票。
8、供需双方的企业信息:报价单上需将供需双方的信息尽可能地附上。供应商方面的详细联系方式、地址信息便于后续客户再联系和沟通,也便于客户感兴趣而前往考察、或者是客户评估运输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
9、报价的有效期:在报价中注明有效期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减少供需双方在某个时间段内容易产生的产品价格方面的扯皮。同时,该报价对于客户该项目后续的备品备件、延续项目、增补等是否维持同样的价格、或者采用其他什么样的价格方案,在可能的前提下双方同时确定下来是比较可取的。
10、盖章:一份正式的报价单,必须要盖章,对于采购来说,拿着一份没有盖章的报价单给领导看,会被领导认为很不专业。需要供应商加盖相应的报价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或者企业公章来确认报价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