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劳动合同算应届吗(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大学生签劳动合同算应届吗的一些知识点,和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算应届吗(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一、刚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或者签了劳动合同,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二、刚毕业两个月,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只要是毕业当年的毕业生都是应届毕业生,毕业两个月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也还是应届毕业生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1、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

2、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两到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扩展资料

应届毕业生的四种类型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法律上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还在毕业当年就属于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包括用人单位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的薪资报酬,休息休假权利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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