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业主有权拒绝吗(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在电梯里贴的广告业主可以自行拆除吗)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电梯广告业主有权拒绝吗的问题,以及和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在电梯里贴的广告业主可以自行拆除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业主不同意电梯内投放广告怎么办如果业主不同意电梯内投放广告,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1.提供合理的解释:可以向业主提供电梯内投放广告的具体内容、时间、频次等信息,以及广告投放收益和效果等相关信息,让业主了解广告投放的必要性和好处,说服业主接受投放广告的方案。
2.寻找其他宣传方式:如果业主仍然坚持不同意电梯内投放广告,可以考虑其他宣传方式,如社区通告、户外广告、邮件宣传等,以满足宣传需求。
3.尊重业主的决定:如果业主坚持不同意电梯内投放广告,那么应该尊重业主的决定。可以尝试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担忧和顾虑,并寻找其他合适的宣传方式。
4.寻求法律支持:如果广告投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业主拒绝电梯内投放广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支持。可以建议和对方协调解决,或者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和权益,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二、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在电梯里贴的广告业主可以自行拆除吗
物业在电梯贴的广告,属于公共收益的部分,业主没有权利拆除,否则就属于破坏了公共设施,如果业主对这个事情有意见的话,可以向物业反馈。
物业公共收益,是这样的情况。
要了解公共收益,我们首先需了解什么是公共部分。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综上所述,《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既明确了公共部分的组成,也明确了公共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在了解公共部分的法律定义之后,我们再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了解一下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哪些:
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小区公共区域租赁快递柜收益;
9、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
综上所述,公共部分由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确立了业主对公共部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综上所述,公共收益如何处分应由业主决定,业主对此有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如何处分应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物业在电梯里做广告,业主是否有权拆除
法律主观:
物业可以在电梯里面做广告。物业利用小区电梯打广告时,业主可以要求获得广告收益,物业应单独列账及时向业主公示。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