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由谁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应由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互联网 2024-04-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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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由谁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应由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应由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试内容要求可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是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是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的,针对已编制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而进行的专家论证会议。

负责组织专家论证的人员是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专家论证的人员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是出自《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的一题。工程安全管理是指构建安全管理系统,预防和排除安全隐患,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顺利完工,保证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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