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有哪些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什么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以及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要求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
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
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
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依据:------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有哪些
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家论证会是指专门资质的设计单位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参加的人员包括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工程师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