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自创小说作文400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描写独立自主的作文

  鸟儿长大了,就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中展翅高飞;鱼儿长大了,就应该在广阔的海洋中自由穿梭;人长大了,就应该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独立面对困难。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但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应该靠自己。我们不能总是去依赖别人,一些事情我们应该自己去面对。只有养成这样的习惯,那么当你身临困境而又无人可依靠时,你才不会束手无策。像我上一次,放学回家后发现父母都不在家中,此时的我饥饿万分。虽然我那时还从未做过饭,但我还是主动拿起锅勺做饭。我从冰箱中拿出了一些面条和蔬菜,便照着母亲往常煮面时的做饭,开炉烧水,煮起了面来。其实,这也不失为是一种“独立自主”的表现。

  在现在的社会中,许多孩子就缺乏这种“独立自主”的习惯。父母总是给予孩子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都替他们包办。久而久之,就会使其儿女养成十分懒惰的性格,并且还会只知享乐,而没有生存的本领。一昧依赖父母的人是经不起生活考验的!

  在我的体验中,我觉得一个人的成长就像是一棵树的生长,这棵树只有学会了独立自主,才能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深深扎根,茁壮生长,才能经得起风吹雨打的考验。

一篇自创小说作文400字

独立自主作文

  自从三年级开始,我的学习成绩开始直线下降,我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因此,爸爸一直在和我说要好好学习,要独立自主。

  上了四年级后,我发现我该长大了,不能再像一个幼稚的小朋友了。于是,我开始改变自己。

  独立:

  我开始试着一个人上下学,走在路上也会想着有朋友的陪伴,但是想想,又说:“不行,你要适应独立。”

  我有时会克服自己不好的想法,但有时也克服不了,就很无奈。但是我的优点是,我已经尽量做到不去找同学,也尽量不去麻烦同学了。能做的事自己就做了。就像数学算式中的答案,它永远只有一个。

  自主:

  在独立中,我自然也学会了自主。现在,我会每天戴表看着时间,只要一天没戴表,我就会很后悔。

  我现在都感觉自己很有主张,因为我会在规定的时间把作业飞快地写完,会把不熟的知识重新看一遍,也开始对自己的卫生要求慢慢提高!

  人在长大了以后,必须学会独立自主。人不能一直依赖父母,我们迟早都要出去闯一闯!

独立自主的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作文通过文字表达一个主题意义。如何写作文避免踩雷?下面是我了解到的边肖收集的关于独轮车的作文。欢迎分享。

  每当妹妹轻松地玩独轮车,我总是屏息凝视。姐姐走过来笑着说:“你想学吗?”我赶紧点头,从姐姐手里接过手推车,快步向前跑去。

  然而我一起来,还没骑半圈就倒了,坐在地上开始发脾气。“我懒得学!”“姐姐,我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有个人想学骑自行车,但是摔跤的时候就放弃了。一次又一次的放弃,他什么都不想学,长大了也学不到什么……”听完这个故事,我重拾信心,重新开始。“姐姐,别紧张,尽量站直……”我握着篮球杆,慢慢踩踏板,身体前倾,双手平放保持平衡。按照姐姐的方法和技巧,我真的好了很多。一周,两周...我骑着独轮车绕着操场开心地喊:“我学会了!我学会了!”

  我终于征服了独轮车。感谢姐姐教我经验,感觉自己发现了新大陆。我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吸取教训,认真听取别人的建议。不放弃,坚持就成功!

月光斜照天鹅湖畔(小说连载一)[谢绝转载]{作者原创}

  “虽然我不知道什么,但是实话告诉你吧,冷漠也许带着点杀机,而且是99%的。”“呦!谢谢你啦,大妈!多亏你提醒小弟我啦!不过小弟这次不能听你的咯…”

  第一章:新来的转校生

  高一(1)班的同学门议论纷纷,不知在说什么。爱管闲事的塔丝雅打听到:原来班上要来个转校生。这是,教室的门开了,小林老师领着一个身着银色伴有黑色的花边衬衫,一条泡泡短裙,一双白色绣笼袜外加一双圆口红皮鞋的女生进来了。这个女生留一头短发,半微卷。底下已经有人窃窃私语了。“不错!有戏!”男生们小声说。“哇,挺漂亮的!”女生们轻声说。塔丝雅没说话,面部表情紧绷。心想: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比就比学习和综合,走着瞧!

  上课了,这节是地理课,老师满面春风地问大家:“谁知道非洲有个十分出名的角?”没人举手,就在此时,转校生亚菲亚举起了手并回答道:“好望角。”。塔丝雅有些嫉妒,可是她并不知道答案,只好愣在那生闷气。整个下课就没看到她的笑容。

  同学们围住亚菲亚,不停的问她问题,可是亚菲亚却很冷淡地答了几个字。“她的话好少噢!”男生们起哄。“真是的,问问题都很难耶!”女生们抱怨。亚菲亚没再理会,径直走到一个正在黯然神伤的女生面前。一下就看出了她的心思便问:“怎么了?”“。恩,没,没什么,只是头晕…”这个女生撒了个小谎。“胡说,你肯定有门功课不如你的意!我也有过这种情况。”亚菲亚一猜就透了这个女生的心思。“真的吗?我们班现在只有你能安慰我,交个朋友,我是洛可儿。理科学的不好,希望你能帮帮我,你真的很优秀,又漂亮。”“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只是…隔墙有耳,有时间再说。”

  放学后,亚菲亚一个人走。可是没过2分钟,就有许多同学把她围住,2班同学问怎么回事,1班的同学就说了。那个自做多情的家伙——帅欧辰居然叼朵玫瑰,送给她。亚菲亚不说话,扭头就走。帅欧辰倒无所谓地收起玫瑰,说:“越冷漠的女生越受欢迎!”“你在说什么呐!”塔丝雅突然背着书包,走了过来。“虽然我不知道什么,但是实话告诉你吧,冷漠也许带着点杀机,而且是99%的。”“呦!谢谢你啦,大妈!多亏你提醒小弟我啦!不过小弟这次不能听你的咯…”说罢,着大笑拍了拍胸脯。塔丝雅有些生气,她放下书包,走过来,对大家说:“不听就算!别给那家伙骗了还不知道呢!”说罢,一甩长发,走了。顿时,一些不分黑白的男女生跟了过去。“哇!塔丝雅,你知道的真多!”“你怎么知道哒?”塔丝雅笑而不答,巴不得被粘着。“对了,我跟你们说。”塔丝雅回过头,叽叽瓜瓜说了一堆贬低亚菲亚。大家听了立刻皱眉头。一个女生还说:“亚菲亚还没我们塔丝雅出众!别忘了,塔丝雅可是我们班班长,平时为集体操了多少心?亚菲亚呢?一介平民,怎么能与我们班长大人比较?”

  “就是,你们看她那爱理不理的样!”

  “真是。.”

  “就会摆架子!”

生原创书信作文:致风逝小说社团的一封信

  你好

  我是你们曾经的社员,写这封信,不为别的什么,只为了澄清一件事。

  我并不是之逸的雨呆,我也不是之逸的,我加入你们只是单纯的想要认识你们,交到更多的朋友。可你,风逝的社长,你却就因为我在群里面不小心把'社长'打成了‘色长',就说我是之逸的间谍,是之逸的雨呆。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伤透了我的心。

  我是才加入的,之前并没有加入别的什么团队,那一次,我最好的朋友通过QQ把风逝这个群发给了我,叫我也加入你们,我以为你们也就是聊聊作文而已,可你们却因为我的柔顺,要我从了你们,就因为我打错了字,你们就说我是之逸的间谍,是之逸的雨呆!

  我刚刚通过我的那个朋友,她的笔名是冰炫,她说她也退了群,现在在之逸这个群里面,而之逸和风逝之间的矛盾其实只是风逝总是骚扰之逸,我实在想不通,风逝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又有什么作用呢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请风逝FS小说社团不要再这样做,每个加入你们的人都只是出于对写作的爱好,也请不要再故意抹黑他人,请记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句话!

(原创魔幻小说)超能小子1(教师手记之103)

  他特喜欢玩,你一不留神,他跑得比老鼠还快,一下子就没影了,想再逮着他,那就得动用班级中的几员“上将”了,或者得我亲自请他,那时,他还是一副非常不情愿的样子,像是从天堂一下子被拉到了地狱,表面上乖乖地,心里真不知把我恨成什么似的

  (前注:上星期我布置的周记作业是写童话,我觉得我也该写点什么给同学们看一下,想写像《丑小鸭》般的童话,又觉得有点太小孩子气似的,于是我尝试着写了下面一则小说。说实在的,我不会写,试试看吧。)

  一、初露端倪

  刚刚接收一个新班级,几个星期下来,一名学习成绩很差的同学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的作业怎么这么不端正?老做错呢?”我很生气地问。

  “噢,但我不知道。”他似乎很无辜。

  “不知道什么?这些可都是我讲过的作业呀。”

  “我会努力的,老师。”就这样,他第二天还是老样子,该对的还是错。

  “完了,”我心想,“这下是无药可救了,就他这种学习态度、这种样子,考试时肯定不及格。”我就不再盼望出现什么奇迹,尽管我还是对他一如既往地指导和提醒,尽管我对他的要求还是一点不放松,尽管我更严格地去监督他。因为他给我的始终是错误,而且让我感到想起来要气晕过去的是每一次他的错误都会变化,这次是错这个,订正时,这个做对了,就错那个,或者这方面对了,就错另一方面,我不得不告诉他:“你别创新好不好?你刚才的错误就那么一点,有必要把所有正确的都改错吗?”

  哎,谁叫他是我的学生呢?没法子,将就吧,再怎么差,再怎么笨,咱也不能让他放任自流吧。于是,我每天的工作中就多出了一样工作―――帮他补作业。

  他特喜欢玩,你一不留神,他跑得比老鼠还快,一下子就没影了,想再逮着他,那就得动用班级中的几员“上将”了,或者得我亲自请他,那时,他还是一副非常不情愿的样子,像是从天堂一下子被拉到了地狱,表面上乖乖地,心里真不知把我恨成什么似的,我想如果他能比喻的话肯定会认为我是凶煞吧?(幸好他连比喻是什么都不知道。)

  别看他做作业时一副痛苦不堪又老实巴焦的样子,两只眼睛总是流露出茫然而又诚实的模样,似乎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才是最老实地在那里做作业,而其他孩子都是不乖而狡猾的,似乎他们都在做不该做的事,只有他才在走正道,真正地学习。可是一旦有机会让他玩,他立刻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两眼放光,黑眼珠转得比谁都快,不管玩什么,他能够立即将自己融入到这个游戏中去,仿佛自己天生就是游戏的料,一粘就牢。

  “你又去享受了?”每次看到他汗流浃背地进来时我都忍不住想问。

  “没有,只一会儿时间。”

  “一会儿就玩这么多汗?”

  “我是刚刚下课才玩的。”

  也对,刚才是上课时间,到这节课上课,其间总共才十分钟时间,不会出这么多汗的。可事实是他确实有这么多汗啊。“不对,我问的不是为什么出这么多汗,是问你是不是又去玩了?”

  “是啊,可我只一会儿呀。”

  “下课时间是用来休息和做下节课准备的,不是用来做剧烈运动的,这样会影响你下节课的学习,懂吗?”我禁不住想给他上一堂思想品德教育课。

  “好,算了,你还是坐下去吧。现在已经上课了,我没工夫跟你讲,呆会下课再跟你讲。”我急切地要开始上课了,只好先饶了他。当然,下课后,除了让他自己悔过以外,我想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期末考试快到了。这一学期下来,这位“先生”为我们班一共“赢”得了五次扣分,六次警告,七次任课老师严厉批评,八次不及格,九次迟到,十次与同学吵架。可想而知,这次期末考试是“死”定了。

  复习、监考、封卷、改卷、登记成绩,各班成绩出来了,我拿来我们班的成绩一看,眼睛都差点瞪出来:什么?张扬98分?没搞错吧?我赶紧询问登记成绩的老师,会不会是成绩和姓名搞错了?结果是“肯定没错”。那么,会不会是改错了?或者看错了?我又去教导处查阅试卷,一张张试卷都整齐地叠躺在那里,不管是“面目狰狞”的或是“满脸喜悦”的都被掩盖着。“张扬,张扬,张扬……”我不停地念叨着,唯恐忘了他的名字,“找到了!”我兴奋地拿出来,令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的卷面上几乎全是红勾,像开满了灿烂的花朵……

  “告诉我,你是怎么考的?”回到办公室,我把他叫过来问。

  他有点怯怯的,但还是说出了缘由:“我在考试前几天开始复习,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记性特别好,什么东西都一下子就能记住了,那些课文,每一页我只用两秒钟浏览一遍,它们就像印在了我的脑子里,等翻完这本书,我再要回忆他们时,发现在我的脑子里已经有了这么一本电脑书籍一般,我要什么内容,它就会在第一时间检索到,并马上显示在脑海里。”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以为他在说胡话,或故意编瞎话,但我又找不到否定他的证据。

  “我觉得很奇怪。”他继续说,我不想去打断他,“于是我又拿来一些书看,都是这样,这些迅速地翻阅过的书全都印在了脑子里――这样印看一本书最多只要二十来分钟时间――而且所有知识都变成非常灵活的内容,要用的话它们都能马上显示出来。这样,我尝试着看完了我家里的一些书,包括我的字典等。”

  “所以,你考试时想都不用想就马上做对了?所以,你的基础知识全对,你的阅读只扣了两分,你的作文满分,因为你模仿了一篇非常优秀的作文……是吗?”我一连串地推测。

  “我想是的。”他也这样认为,“但我现在又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怎么?过期作废?”我觉得他在撒谎。

  “是真的!”他又申辩道,“我保证我说的都是事实,只是我现在又没有这种能力了。可能是被激发的吧。”好家伙,用上了“激发”一词。

  “你回去吧。”

  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我在想发生在张扬身上的怪事,我知道我们人的大脑实际上只开发利用了不到20%,如果在一定情况下激活所有脑细胞的话,人是可以获得超常的智慧的。要么,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在那个时候获得了一种超常的能力,这种超能是由外界传给他的。那么,究竟是谁给了他这种超能呢?我又怎么能肯定他的这种超能呢?我感到一种神奇的力量正在左右我们的世界。

  (欲知第二部分内容,我也不知什么时候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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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原创小说《一路向前走》其一

  本人出生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是宁夏的一个偏远的小山区里。它就是海原县,这座海原县城虽然不大,但是一座具有非常避暑美丽的文化名城。

  第一章:出生的城市

  本人出生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是宁夏的一个偏远的小山区里。它就是海原县,这座海原县城虽然不大,但是一座具有非常避暑美丽的文化名城。

  它是在西夏时期就出现的,是李元昊建都时期就已经存在了。距离现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在过去的时光中,这座古城和中国的任何古都都是一样,在接受着历史的考验和文化的洗礼。在过去一千多年前,辽宋两国交战之余,凭空出现了一个小国家,这便是西夏。西夏是由一个少数民族党项族建立的,当时恐怕还没有李元昊吧!后来才有了李元昊,大家都尊称李元昊为国家领袖。公元1115年,金朝兴起,辽、宋、西夏三国鼎立局面被破坏。辽朝和北宋先后被金所灭,西夏经济转而被金朝掌控。此后蒙古帝国崛起,六次侵入西夏拆散金夏同盟。西夏内部多次发生弑君内乱,经济趋于崩溃。公元1227年,西夏亡于蒙古。

  我出生的地方是宁夏的一个小县城,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但是我依然的爱它,它就像我的母亲一样的呵护着我,无论我多么的疲倦,它都会用那无形的双手抚摸着我。公元1989年的一天,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一个婴儿降生了,那便是我。在此后的一二十年,我和其他的孩子无两样,读书识字。这就不得不提的是故乡的母亲山南华山,一座青山一钟情,两行泪滴两行人。在我读完书时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成吉思汗死后就埋葬在海原县,我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是我在海原县的一个小广场上发现了一个事情,那便是海喇都是什么意思,海喇都是怎么来的。原来这是蒙古语美丽的意思,是元灭西夏时成吉思汗取的名字。追随着我的脚步一直向前走,就来到了宁夏首府银川市,银川是个美丽的地方,也有塞上江南之美誉。

  下一章我们讲述首府银川,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请欣赏并评论。

殿下,来续个命(一)初中生原创小说

  奢华巨大的岁羽宫内,俏皮的风悄悄掀开床边纱帘溜了进来,携带着一缕晨曦以及——一个不速之客。

  只是在床上小憩的明决察觉到了那股陌生的气息,那股带着宫外沉积冰雪的气息,并不属于她宫殿的气息。她暗自抿抿了唇,并没有睁眼,手却悄悄伸到枕下握住了一把匕首。那是她平日里拿来防身的祖传宝贝,就是为发生这种情况而预备的。金属所带来的凉意在这个冬日的清晨更加让她清醒。

  明决猛睁开眼睛,看见了站在她床边帷帐旁的男子。那人身量挺高,一身黑衣,俨然一副刺客装扮,手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武器。出人意料的是,这人竟不是中原人,银发碧眼,正偏头看着宫窗上雕镂的海棠花枝出神。

  见她醒了,男子面露喜色,声情并茂地朗诵道,“Oh,youfinally。”明决还未推算出来者是谁派来刺杀她的手下,思路就被这句“鸟语”凝结住了。男子看她没反应,顿了顿,恍然大悟般轻拍自己前额,手上张扬的黄金尾戒晃了明决的眼。

  这人是哪来的土地主

  他道歉道,尽管语气并不太诚恳,“尊贵的殿下,我忘记您听不懂外语了,这是我的过错,我真挚地向您道歉。”床上的人并没有理会他,表情都没有什么波动,倒是坐起来半靠在床头,一只手仍是藏在枕下。

  男子见她如此谨慎,笑得跟黄金一样灿烂明媚,“其实,我是来带你上路的人。见了我你竟害怕不害怕呀?”

  明决瞅着这人的笑,暗道这人怕不是脑子有毛病。

  上路?朕先送你上路好不好啊

  面上仍是波澜不惊实际偷偷翻了个白眼的明决用余光瞥向房梁,看到自己随身的暗卫正兢兢业业地守在工作岗位上保护着自己,但他们似乎,看不见自己面前的这个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

  似是看出来她的好奇,男子又自顾自说下去,“你得了病,已经活不了多久啦,用你们这儿的话来说,我替黑白无常来送你见阎王,就当在东西方跑跑工作往来。”

  看着明决冷淡的表情终于有些龟裂,他露出雪白如玉的牙齿嘻嘻地笑,“而且,别人是看不见我的,也打不到我的。按道理,我维克斯也算是个神仙的,所以你就老老实实安排安排后事吧。”

  明决憋不住了,“为什么?”看着少女的眼睛,维克斯收敛了笑容,“认真”道,“也许,因为你长得好看呗。”

  明决不置可否,不过她终是没将匕首拿出来,掀开被子唤宫女们进来侍候。

  她当然没忘记冷声警告身旁这个疑似妖魔鬼怪的人管好自己的眼睛,不该看的别看。

  维克斯说他可是个有原则讲究道德的好“神仙”,说罢他隐没了身形不见。

  明决看不见他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些,坐在镜前让贴身宫女秋穗梳理鬓发,她要整理自己的思绪。

  先让太医署的人来看看吧。她暗自抚按胸口,感觉自己哪哪都好得很,没什么毛病啊。

Tobecontinued.{第一次原创小说

  总会有些不甘于寂寞的人儿,

  她们拼了命的寻找,

  一张可以说话的嘴,一颗紧靠的心,

  一个可以在你寂寞时伴你的人。

  这些都是必然存在的,

  只是找不找得到还是未知。

  Part2

  该如何叙述这种关系呢。亲密的过了火,然而与GL无关。可是无论你如何心知肚明,也永远只是人家的笑柄吧。

  这种关系维持了多久呢?不知道。谁都不知道,包括她们自己。只是慢慢的习惯了这张可以说话的嘴这颗紧靠的心这个可以陪伴自己度过寂寞的人,没有丝毫明显的过渡,所以我们都无从知道。

  那从什么时候认识的呢?最具体的时间也只能是很久很久以前。久远的不能记清是哪年哪月哪日如何认识。可是无论如何,现在很亲密很亲密就是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Part3

  那些无关紧要的蜚语流言,就算充斥了我的整个世界。

  亲爱的,只要有你在。我不怕。

  ——诺诺

  夕阳下兀立前行的那两个身影。诺诺左,木小染右。

  ——染染呐。

  ——嗯。

  无下文。

  简短的两句话,可是在她们之间并不显得多余。

  染染啊你知道么,轻吟你的名字听你嗯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心情愉悦了起来。很奇怪吧,就是这么奇怪呢。只要知道你在,你一直在,我就心安。无论你过去承受了多少的苦难,从现在开始,我赐予你幸福。我亲爱的。

  ——诺诺

  路过XXX精品店。

  诺诺强行要进去,而小染从来不会拒绝,因为就算拒绝也只是徒劳。无论自己一肚子的理论,在这个蓝色的妖精面前总是不善言辞。

  至于为什么不善言辞了,不知道。

  为什么把诺诺形容成蓝色的妖精,不知道。

  诺诺径直走向情侣挂饰旁,对,买给自己和木小染。没有人规定情侣挂饰一定属于情侣。她挑选了好长时间,木小染就站在旁边,不言不语,偶尔会做诺诺的参谋,毕竟这是买给自己,不看怎么行。

  米奇的情侣项链,幼稚。

  刻有一剪穿心的情侣手链,俗。

  总之她对这间精品店里的所有东西都看不上眼,于是把选购权交给了诺诺。可是诺诺拿着一对情侣项链坚持要木小染发表意见。于是她无奈的{嗯}了一声。

  其实不管她怎么不喜欢这所店以及这所店的物品,可是只要任何不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经诺诺的手送出,她总也无法拒绝,而且毫无缘由的喜欢这件物品,就算之前说了死都不要或者如何如何。这就是爱屋及乌吧,爱诺诺,于是顺便爱上了那对情侣项链。

  要知道,这世界无奇不有。

  Part4

  此时正是秋天与冬天的过渡时间或者说冬天已经来了,因为很冷。

  诺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一个劲的说,冷啊冷啊。

  而木小染,她坚持不肯在冬天穿那些臃肿的外套,不过并非属于所谓的要风度不要温度的那种人。诺诺一直纳闷,为什么染染穿的如此淡薄却永远那么温暖,甚至抱怨自己都穿了如此厚的衣服却依然感觉寒冷。

  于是她一有空就奔向染染的怀抱或者寻找染染温暖的手心,而木小染她丝毫不介意。同学们说神经病。

  也许有些是嘲笑有些是玩笑话。这些同学之间也不是全部都心地邪恶,所以有分嘲笑和玩笑话,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者说有些人羡慕有些人嫉妒。

  面对心地邪恶的同学带有冲击性的语言,木小染总能有力的反驳,在诺诺面前的不善言辞似乎从未存在过。

  诺诺。或许我没有能力,可是我想永远保护你。

  要知道,我们是彼此的幸福。

  ——木小染

  这些话木小染永远都不会对诺诺说,毕竟她是那么那么低调那么那么难以捉摸。可是诺诺懂,不管她懂些什么,最重要的是。

  她懂染染爱她。

  Part5

  诺诺爱木小染,木小染爱诺诺。

  也许会一直保持这么温暖的关系,也许被什么人搅乱了整个局面。

  连她们自己都觉得会一直下去。

  只是无法预料的事情那么多。

  Part6

  如果没有那个美丽少年的出现,事情也不会沿着我们预料的方向发展,然而他出现了,整个局面只是在原本混乱的情况下更加混乱。

  倘若你以为两个女生爱上了同一个男主角,然后友谊破裂,然后如何如何。那么你错了。

  那天诺诺她突然对我说她爱上了那个美丽少年。

  似乎在说明她们相爱之后我就要从诺诺的世界滚开了。忽然有一种感觉涌上来,就像从小到大的一直陪伴你的洋娃娃丢了一样。

  天知道我多想变成一个美丽少年,这样我就可以和诺诺理所当然的恋爱了,不过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会不会认识她和她成为这么亲密的朋友都说不定,甚至她会讨厌我,又怎么会和我恋爱呢。

  或许我一开始就错,我以为我们是彼此的幸福。然而终有一天我们会寻找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伴侣,你永远不单纯的属于我,我也无法单独的占有你。

  只是希望那天不要来的那么迅速,慢慢地,慢慢地。

  ——木小染

  Part7

  诺诺和那个美丽少年顺利的恋爱了,毕竟像诺诺这样人见人爱的蓝色妖精。而那个少年很英俊也很善良。

  ——唔……。诺诺。

  ——嗯

  ——如果……只能在我和美丽少年中选择一个人……你会选择哪个

  木小染终于问了。这个问题闷在心里好难受呢,无法忍受。

  ——当然是染染咯。哈哈,亲爱的染染吃醋咯。

  当然是染染咯。说得那么理所当然。

  木小染看着冬日阳光下她灿烂的笑,不自觉地心安。

  或许觉得自己多虑了。

  Part8

  诺诺正安心的弹钢琴,嘴边是一如既往的微笑。

  忽然一抹红色就从鼻子里流了出来,鲜红鲜红的,滴在雪白的钢琴键上。微笑在脸上骤然停止,面对红白交错的琴键,她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然而谁知道她心里恐惧的不得了呢。

  我快死了吧。那。染染怎么办。

  ——诺诺

  ——L。我们去别的地方吧

  ——为什么。

  ——我想离开她。

  ——好。

  L轻易的答应了我,他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会为我保密。

  所以我喜欢这个乖孩子。

  ——诺诺

  Part9

  ——染染你还记得你问我的问题吗。对不起……我选择了L。你知道L吧?就是那个美丽少年。我会陪他去别地,对不起……

  ——……。

  ——希望你早日寻找到你的幸福……

  ——唔……。

  诺诺这么说的时候,我差点就窒息了。诺诺你怎么说话不算说……。我没有哭,我也从没在诺诺面前哭过,没有人会知道我软弱的一面。

  不过我看到诺诺的红眼圈,呵呵,看来她也是舍不得我的呢。

  你离开我,让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可是我不能自私,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放你走。

  ——木小染

  Part10

  于是木小染独自一人过了一年。

  偶尔也会怀念冬天那个臃肿的身影,只不过没有最初的时候那么悲伤。可是这一年,她寂寞极了。

  直到L带着诺诺的信回来,却不见诺诺本人的时候。忽然有些恐慌。

  染染啊,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已经把我忘得差不多了吧。其实如果没有一些事情的话我一定会在美丽少年和你之间选择后者。只是一些事情发生了,就不一样了。L会在你身边,他会替我照顾你。我们的一切一切以及任何细节我都会铭记的很清楚很清楚,带着亲爱的木小染送我的记忆去我该去的遥远地方。

  没有我你会很寂寞吧,现在L会陪你,满载我对你的爱。

  L会带着属于我的情侣项链,与你恋爱。请你像爱我一样爱他,他也会像我一样爱你,所以不要担心。

  这样就算我一直在你身边了,我遵守我的诺言了。

  其实我有好多好多话要对你说,只是都说不出口了……。

  不要来找我。

  诺诺

  木小染呆站着。

  没有任何动作任何表情,只是眼泪轻易的就流了出来,既然如此,又何必装的坚强。

  她靠着他的肩膀。

  Theend。

  谁也不知道诺诺后来如何了,没有人说她死掉,但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消失不见而已。

  关于她们的故事还未终结。

  我已无能力为此画上句号。

  人家第一次写比较完整点的小说大家应该鼓励的嘛。

  我已经遭三个人无形的打击了TT。可是花我一个上午的时间呢。

  不是GL不是GL!!!不要问我是不是GL!!!

我的自创小说:幻晶传说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你难道不知道幻界的许多动物都是会说人话的吗?”那只狗回答。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你有什么本事吗?我去是要除魔王的!。”亚宇迪说

  “我会飞镖啊!”说完,史努比拿出十个飞镖,向对面的苹果树飞去,就跌下来十个苹果。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不过,你想打败魔王,很难,除非收集完十颗幻晶,那情况就不同了。”史努比说。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亚宇迪回答。

  志同道合

  第二天,幻界里最强大的仙族也已经被无恶不作的魔族攻打了十二年后被打的得前后俱伤……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亚宇迪回答他:“呃……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出生时被扔到隧道里来到这里,逃过一劫的。你要去幻界吗?”

  奇特说:“当然了,我是昨天不小心来的,我还要回去反抗魔王呢!你也是吧?”

  “对!我们一起回去吧。”亚宇迪答道。

  “好的。”其他答应了。

  史努比突然嗅到了其他人的味道,立即说:“哪个混蛋在偷听!”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你难道不知道幻界的许多动物都是会说人话的吗?”那只狗回答。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你有什么本事吗?我去是要除魔王的!。”亚宇迪说

  “我会飞镖啊!”说完,史努比拿出十个飞镖,向对面的苹果树飞去,就跌下来十个苹果。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不过,你想打败魔王,很难,除非收集完十颗幻晶,那情况就不同了。”史努比说。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亚宇迪回答。

  志同道合

  第二天,幻界里最强大的仙族也已经被无恶不作的魔族攻打了十二年后被打的得前后俱伤……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亚宇迪回答他:“呃……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出生时被扔到隧道里来到这里,逃过一劫的。你要去幻界吗?”

  奇特说:“当然了,我是昨天不小心来的,我还要回去反抗魔王呢!你也是吧?”

  “对!我们一起回去吧。”亚宇迪答道。

  “好的。”其他答应了。

  史努比突然嗅到了其他人的味道,立即说:“哪个混蛋在偷听!”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你难道不知道幻界的许多动物都是会说人话的吗?”那只狗回答。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你有什么本事吗?我去是要除魔王的!。”亚宇迪说

  “我会飞镖啊!”说完,史努比拿出十个飞镖,向对面的苹果树飞去,就跌下来十个苹果。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不过,你想打败魔王,很难,除非收集完十颗幻晶,那情况就不同了。”史努比说。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亚宇迪回答。

  志同道合

  第二天,幻界里最强大的仙族也已经被无恶不作的魔族攻打了十二年后被打的得前后俱伤……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亚宇迪回答他:“呃……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出生时被扔到隧道里来到这里,逃过一劫的。你要去幻界吗?”

  奇特说:“当然了,我是昨天不小心来的,我还要回去反抗魔王呢!你也是吧?”

  “对!我们一起回去吧。”亚宇迪答道。

  “好的。”其他答应了。

  史努比突然嗅到了其他人的味道,立即说:“哪个混蛋在偷听!”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你难道不知道幻界的许多动物都是会说人话的吗?”那只狗回答。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你有什么本事吗?我去是要除魔王的!。”亚宇迪说

  “我会飞镖啊!”说完,史努比拿出十个飞镖,向对面的苹果树飞去,就跌下来十个苹果。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不过,你想打败魔王,很难,除非收集完十颗幻晶,那情况就不同了。”史努比说。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亚宇迪回答。

  志同道合

  第二天,幻界里最强大的仙族也已经被无恶不作的魔族攻打了十二年后被打的得前后俱伤……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亚宇迪回答他:“呃……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出生时被扔到隧道里来到这里,逃过一劫的。你要去幻界吗?”

  奇特说:“当然了,我是昨天不小心来的,我还要回去反抗魔王呢!你也是吧?”

  “对!我们一起回去吧。”亚宇迪答道。

  “好的。”其他答应了。

  史努比突然嗅到了其他人的味道,立即说:“哪个混蛋在偷听!”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你难道不知道幻界的许多动物都是会说人话的吗?”那只狗回答。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你有什么本事吗?我去是要除魔王的!。”亚宇迪说

  “我会飞镖啊!”说完,史努比拿出十个飞镖,向对面的苹果树飞去,就跌下来十个苹果。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不过,你想打败魔王,很难,除非收集完十颗幻晶,那情况就不同了。”史努比说。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亚宇迪回答。

  志同道合

  第二天,幻界里最强大的仙族也已经被无恶不作的魔族攻打了十二年后被打的得前后俱伤……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亚宇迪回答他:“呃……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是出生时被扔到隧道里来到这里,逃过一劫的。你要去幻界吗?”

  奇特说:“当然了,我是昨天不小心来的,我还要回去反抗魔王呢!你也是吧?”

  “对!我们一起回去吧。”亚宇迪答道。

  “好的。”其他答应了。

  史努比突然嗅到了其他人的味道,立即说:“哪个混蛋在偷听!”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第一回:朋友们,宠物们。

  序章

  很久以前,有一个类似我们人类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因为有十颗能守护和平的幻晶,所以叫做幻界。只要幻界一不和平,幻晶就会发出神奇的力量,使战争停止。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幻界里有七大智慧生物:人类、精灵、矮人、狼人、妖精、仙族和魔族。魔族就是引发了无数战争的首祸,他们打破了幻晶的力量。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开始,魔族就去进攻狼人部落了。这时,一个新生的婴儿生下来,他父亲就是族长,他想要将婴儿藏好,好让弱小的生命避开战争的无情厮杀。但令他欣喜万分的是,他见到了一天一次,不能确定地点的人类世界通道,于是写好婴儿的来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最后一眼,然后将他和狼人传家之宝狼人神剑一起仍进通道……随后,狼人部落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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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这可吓坏了亚宇迪,说:“你,你竟然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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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说你是来自幻界的的?”亚宇迪问。

  “嗯嗯,我叫史努比。你能带上我去吗?我也想回幻界。”史努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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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厉害!”亚宇迪说,“那就带上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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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同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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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宇迪和史努比走到空地,见到了一个耳朵长长尖尖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地说:“我叫奇特,是从幻界来的精灵族。噢?原来你是狼人啊,我还以为狼人已经灭绝了啊,你是最后的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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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走到了一个山洞,又一个小男孩出来了,他说:“我这也叫偷听?……我听说你们要去幻界嘛,带上阿拉吧, 嘻嘻……有我在,不用怕!”他叫何菲陆,是个骑士。他说自己武技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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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幻晶并不能阻止所有的战争,只要战争的规模达到了世界级的程度,那么,幻晶就只会散落到幻界的各个角落。不过,传说再把幻晶找回来,十颗幻晶就会用某种方式给人不可战胜的力量。——即使落入邪恶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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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族的第一步计划是要消灭狼人和精灵部落,他们的种族的人数比较少,只有几千人军队,而魔族就有上亿人。魔族还要应付三万人的矮人和上数万余大军的人类联盟军。虽然全加起来也比不过魔族的人数,但还有天上的仙族,他们威力强大,维持正义,就算是魔族中的精英对付也不能掉以轻心。魔族虽然军队是最多的,可是魔族的人数不够人类多。因为魔族所有人都是军队,而人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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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史努比

  至于那个婴儿,被一户人家收养,因为那户人家是剑法传人,懂得不少剑法,所以教了他基本的剑法。当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那户人家,找了精算师计算了幻界通道,精算师只知道三天后的通道在空地出现。他准备回去幻界反抗万恶之源——魔族。

  他,就是狼人的唯一的幸存者:亚宇迪!

  他走在街上,有一只身长不足半米的小狗一直跟着他,他就准备赶走那只狗,那只狗突然有点嚣张地说起话来:“你是不是要回去幻界啊?你这个没被魔族杀死的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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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就带上你吧!”亚宇迪答应了。

  史努比又嗅到了一个人,结果再一个少年出来了,又带上了他,他叫路克。他的父母和何菲路的父母一样,是去了幻界参加远征军的。他也是何菲陆的朋友,精通剑术。只不过年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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