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心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学生《老人与海》读后感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充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 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那我呢?或许我觉得,所谓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或许我正碌碌无为,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步伐停滞,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坠落。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大学生读书心得

西游记的大学生读后感

  读过富含军事策略的《三国演义》,仰慕过行侠仗义绿林好汉的《水浒传》,欣赏过初读时“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后时尝到一个家族的兴亡衰盛的《红楼梦》……可最使我百读不厌,爱不释手的非属那曲折惊险的《西游记》不可。

  说起《西游记》大家肯定不会陌生,那神通广大的孙悟空,那好吃懒做的猪悟能等形象便浮此刻我们眼前。

  大英雄孙悟空手持金箍棒,号称“齐天大圣”,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靠他那出神入化的七十二变和明辨是非的火眼金睛让师徒四人多次死里逃生,还有他那个倔脾气,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也宁死不屈,他那精神是我们男子汉的楷模,更是我的偶像。别看三徒弟沙僧长得凶神恶煞,其实内心可善良着呢!整天“扁担不离肩,行李不离手”假如没有他这个为师兄化解矛盾的老好人和事佬,这取经路上不知要经过多少破折啊!猪八戒是我心中的猪悟能、猪呆子,抛开他长得猪头猪脑,笨的可怜不说。

  还经常在师傅面前诽谤别人,师傅赶走孙悟空都与他脱不了干系,更可恨的他还是一个好色之徒,他的前世天蓬元帅就是因调戏嫦娥而被贬下界的,他的一生只爱三件东西:吃、睡、__。

  怎样样?可耻吧!这三位的师傅唐僧那才叫一个榆木疙瘩,看他长得一表人才,又那么慈悲善良,但他太执迷不悟、愚昧无知。话说《三打白骨精》那回,孙悟空忍着金箍咒的疼痛保护他,而他不领情,竟毫不含糊地将悟空赶回花果山。气得我直咬牙,破口大骂:“你的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进水生锈了,竟这么不近情理,笨蛋!”这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郭沫若和毛泽东看《三打白骨精》时,郭沫若这样评价唐僧: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千刀万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而毛泽东则认为:僧是愚民有可训,妖为鬼域必成灾。

  笔落至此,仔细想想:猪八戒很现实;沙僧忠厚老实;孙悟空智勇双全;唐僧慈悲怜悯、执迷不悟。读了《西游记》,我感想颇多:不论是生活中,学习中,我们必须像孙悟空那样足智多谋不畏艰险,要像沙僧那样忠厚、踏实能干,忠心耿耿。而不要像唐僧那样优柔寡断、愚昧无知。更不要像猪八戒那样好逸恶劳,讽刺、诽谤别人。

  或许,这个最值得我们学习,最值得我们敬佩,又值得我们了解的应当是这个神游天下、充满智慧的吴承恩先生吧!

西游记大学生最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大学生《简爱》读后感

  坚定不移的心,清澈的眼神,主人公简爱的那种不屈,无论对生活还是命运,从来都是不屈的。这种力量,这种精神是我一直想要拥有的,我觉得跟我还是蛮像的,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背景,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改变,我比她幸运,没有那么坎坷的命运,没有那么曲折的经历,如果我能拥有简爱一半的力量,我想我就会成功。

  故事讲简爱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爱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爱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离开孤儿院后,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但不幸的是在婚礼的那天,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出于尊严和爱,她离开了庄园,即将到手的幸福也就这样破灭了,不管怎么样,简爱这一生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追求,面对讥讽,勇敢的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简爱这样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无论上帝给你什么,你都有权利拥有自行,拥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简爱还说: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身份卑微,相貌平平,那有怎样?她就是这样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

  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每当我们迷茫,难以前进时,想想简爱这一路,或许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大学生《围城》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钱钟书的作品《围城》,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这篇小说主要是以方鸿渐国外留学回来的生活作为线索来围绕而写,方鸿渐是以为先进知识分子,但却至始至终游离在国家战争之外,着重着自己的婚姻生活和事业。他在各种情场、名利场之中活跃,与各种人进行着一次次的勾心斗角,争名逐利。这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反映出了旧社会的糜烂生活是如何蚕食一个锐气未脱的知识青年。而方鸿渐,他却只是这群知识青年人群的缩影。作者用生动的写作手法,语言特点,嘲讽的笔风,为我们呈现出了社会之中的各种人性。

  方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他在社会场上的争名逐利中至始至终都缺乏了理智。他只是一个鸟笼里的鸟,就算他飞脱了这么笼子,他却始终还是会被困在另一个笼子里。就像是生活。脱离了一个圈,就会进入另一个圈,而方鸿渐,就是在这样一个个循环中,乐此不疲。虽然最后方鸿渐还是如愿以偿地结了婚,但他却还是只是进入了一个难以冲破的围城之中。

  这篇小说作者多用的是嘲讽的语气来进行各种的细节人物描写。就像鲁迅先生的阿Q一样,他把各种人的性格特征完全呈现了出来。

  这篇小说作者主要剖析了旧社会知识分子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把他们的精神困境展现了出来。

  对于这篇小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感情。唐晓芙,是一个当时社会罕见的女孩,她在当时旧社会,就犹如一位仙女一般,出淤泥而不染。她脸上没有一堆的脂粉,没有经过任何的修饰,是一个自然的女孩。而且她也拥有相对于旧社会而言的仙女一般的性格品质,她温柔而善良,美丽而淳朴。似乎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作者花费了如此多的笔墨来突出唐晓芙的外貌性格,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方鸿渐会对唐晓芙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最初是因为方鸿渐在去上海找苏文纨的时候意外遇见了唐晓芙。然后一次,方鸿渐邀请苏文纨和唐晓芙出来吃饭的时候,苏文纨没来但是唐晓芙却来了,所以方鸿渐与唐晓芙相聊甚欢。便开始了一段追求到相爱的可歌可泣的感情。可是却因为苏文纨被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就一气之下把方鸿渐在游轮上跟鲍小姐和自己谈朋友的事情告诉了唐晓芙。后来,唐晓芙很伤心,但却不肯挽回而使这段感情因此而泯灭了。而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却始终不肯明说。只是把自己的感情深藏在书信中。也正因为方鸿渐这个死要面子的做法,使他失去了唐晓芙。这也可能是方鸿渐的可怜之处吧

  本来在方鸿渐的一系列作为之下,唐晓芙也爱上了方鸿渐,也开始了交往,可是,就是因为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使得苏文纨把方鸿渐的过去都告诉了唐晓芙,使唐晓芙和方鸿渐的感情陷入了困境。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可怜的人,都因为各自的要强和所谓的尊严,放下了各自对彼此的感情。使这段感情真正走到了尽头。

  这篇小说是值得一看的小说,里面的爱恨情仇名利争逐,作者的刻意刻画,语言风格,都使我感到了耳目一新。

大学生读红楼梦有感

  第二次读红楼《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化的名片,因为其丰富的文化内涵而具有一种中国文化积淀下形成的独特味道,就像陆羽泡的茶,虽去除名利的嘈杂却不沦为清谈。有人说《红楼梦》就像好茶,是要慢慢品的。于是,我第二次读红楼,就像一个初到陌生环境的孩子,躲在石门后,兴奋而又紧张的透过红楼窥视整个美妙的文学花园。

  初读红楼的我还是一个幼稚的小孩,对于黛玉的脆弱善感,宝玉的多情,宝钗的虚伪常常是厌烦的;而再读红楼,心境不再浮躁,慢慢开始渴望浸入某种厚重的氛围;于是第二次读红楼,我学会了如何用品味的视角去阅读。

  一曲红楼,一曲殇叹;那块贪图人家富贵美好的石,缓缓道来这样的一场梦幻;这又何止是梦,是人间美好与无奈的光与影。这是怎样厚重的书!不仅仅是关于一段史的记载,亦非颂歌,不论是曹雪芹呕心沥血的增删,还是其广博的学识,深刻的启示性还是留给读者广阔的再创作空间,都从字里行间凝住了一种典籍特有的意蕴。这是我再读红楼总体的体会。

  当然,最令我为之折服,为之痴迷的是红楼梦留给读者广阔的再创作空间,这是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所没有体会到的。初读时,意气用事的轻狂让我不过把这一著作当成小说来读,而这一次,收起粗糙的目光,我开始探寻红楼梦所传达的耐人寻味的深层信息;比如说以刻画人物来讲;曹公除了泼墨于貌似与主角的十二钗等人外,在一些小人物甚至于景物中也是收张自如,读红楼,不会有情节拖沓之嫌,也不会跳跃的过于平淡,因此,通过人物的刻画推动情节发展确实是红楼梦高深之处。众说红楼,总是纷纭;有人为黛玉而伤感悲叹,从而厌恶宝钗与袭人的圆滑;也有人认为宝钗是封建社会无奈的产物,对她报以理解与同情。当然太过于平白的文学作品是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的;之所以能够产生争鸣,又是完全不否认其高度的作品,可见其留给读者的再创空间是恰如其分的。

  凝神于红楼,我的再读让我有了许多新的对欣赏文学作品的认识,比如说初次接触并未能具有欣赏的素养,再读就带给了我许多新的探寻。

  第二次读红楼,便是深深沉思。

值得推荐的大学生读书心得

  发现已经好久没有拿起笔写东西了,记忆中文字是内心的诠释,是因为忙而没有时间写东西吗?其实不然!每次都感觉自己很忙,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些什么?只是每次都是再为自己找借口,一个可以让心安理得的借口。

  每个人都在憧憬自己以后美好的未来,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你能看见的远方有多远?你永远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甚至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你都无法预知,所以何谈未来

  人的这一生,其实是多美的可悲!就像曾经老师说到的萧红的那本书《生死场》,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在一步步走向死忙。就像一个宇宙的轮回,每个人都在赶着生,赶着死。或者这样的说法,未免有些悲观,但是,道理却是很实在。每个人两手空空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在两手空空的离开人世。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只是一粒小小的尘埃。

  在曾经所谓的大学里,有同学问我:你是人才还是人渣。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肯定会回答我:我既不是人才也不是人渣,我介于这两者之间。如果是这样,我觉得:你正是在向人渣一步步堕落。而堕落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借口。

  什么是大学?我的精神曾经死在大学。大学是一个让大多数人堕落的地方。很多人曾经怀着的远大的梦想,斗志昂扬地走进了大学的校门,但是当三年,四年大学生活过去了?究竟是成为了人才还是人渣?结果或许只有自己才知道。

  中国如今的大学扩招得得如此厉害,每年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就有好几百万,刚踏上社会想就业就已经失业了。这是才发现文凭是多么的一文不值。因为招聘单位看中的是你的能力跟工作经验。曾经站在人多攒动的校园招聘现场,招聘单位是很多,但是你中意的能有几个呢?如今的毕业生多如牛毛,企业不怕缺人,学历高的多的是,所以他们不担心找不到人。这是你才发现,他们会把工资压得很低很低,低的还赶不上通货膨胀买柴米油盐的钱。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开始彷徨了.是马上工作还是去考公务员,还是继续读书考研呢

  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待久了,才慢慢体会到社会的心酸。发现要做一番事业是多么的艰难,你不是富二代,不是红二代,只有靠自己,而自己的力量是那么微不足道。在这个社会岁上,有几个人能成为马云,马化腾或者李彦宏?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步入社会了,压力随之也越来越大。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很虚伪,就是社会很现实。

  希望可以变成失望,失望可以变成绝望,但是谁有时这一变化的决定者?责任,并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自己成熟的思想内定的。每个人都说自己长大了,都说自己成熟了,或许只是一种成熟的表象。对自己父母具有永远都无法推卸的责任,但是现在的我们拿什么去承担这份责任。

  从小学时代我的理想,到初中时代我的将来,到高中时代我的大学,到大学时代我的迷茫,这一过程中虽然完成了人生目标的蜕变,但最后剩下的是死掉的躯壳。

  痛苦、伟大、新生的过程。人生,难道不是一样吗

大学生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在书中,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的日常生活描述中体现出对于生活的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作为是一种乐趣,且毕生的心血都融入其中。因为他喜欢昆虫,把昆虫当知己来看待,所以才能把昆虫写得富有神秘色彩,令我这个讨厌昆虫的人也不知不觉得被他的文字吸引,开始了解昆虫,愿意用欣赏的目光去看待昆虫了。蜘蛛在他的观察下,已成为一个超级“几何大师”,它们发出的电报线可以知道远处的情况;而蟋蟀的住宅,乐器也可以和人类比较。

  十卷《昆虫记》我只读了一小部分,却足以从书里看出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和他仔细的观察。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他们是大自然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令人憎恨、厌恶的对象。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扮演着主角。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感情。法布尔的精神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要写完十卷《昆虫记》是何等困难,这不仅需要耐心与毅力,还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法布尔他却做到了,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这还不够说明他的耐心与毅力吗?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大学生读书心得笔记大全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我们都知道《小王子》是一部童话。我认为:其实不管年纪多大,我们都需要童话,它将伴我们一生,让我们的心灵永远像孩子般的纯真。这一点,假如你读了《小王子》就能感觉到。

  是的。《小王子》是一部童话,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起初我还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并且现在第二次来读,又有了另外一番感觉。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作者在很小的时候画过两幅作品。画的是蟒蛇消化大象,而“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他总是喜欢问问题,并且一问到底。他很容易忧伤,多愁善感。一次和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中相遇,期间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这些故事,朴实无华,没有离奇的情节,但是里面包含着耐人寻味的哲理。

  我发现我开始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了种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曾很多次在看的书里面都有提到《小王子》。以为是很深刻,很有内涵的,也许是很晦涩的,然而,当我捧起着本书的时候,心却忽然放松了。也许看到简单、留白多少回除去很多压迫感,它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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