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守法好少年手抄报内容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做知法守法好少年手抄报内容

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豆蔻年华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阶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有《教师法》,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法。

  犯法与守法是一对反义词,在实际生活中差别确很大。

  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恶小也能不能去做,即使善很小也要努力的去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是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我想起了我的邻居柯某,那年他刚满l6岁,就辍学在家,闲着无事,不爱上学,吃着家里的,花着家里的,整天逛大街,打牌,溜冰。也就是在溜冰场上他认识了受害人李某——随着打工的父母来到常山的一个16岁男孩。有一天柯某到受害人父母的小店铺里找李某玩,他父母竟然不让柯某和他儿子玩。他们吵了起来,在推扯中李某的父亲打了柯某一巴掌,虽然在11o巡警及时制止下没有发生意外。但过了几天他和几个“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脚、痛快地教训了李某一顿,然后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由于年少无知,柯某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没有丝毫后悔,只觉得报了仇,不再没面子,心里很痛快。

  受害人报了案,但不知柯某的具体情况,没有抓到人。 2002年4月19日柯某照常在街上玩,被受害人家长碰上,终于还是落网了,落网的还有他的“哥们”,他们戴上了冰冷的手铐。从此和冰冷的铁窗相伴,见到的只是四周的高墙和单调相同的劳动改造。当警车把他带走的时候,柯某的父母一直跟在后面一边哭泣一边跑,他的父母在法院门口足足哭了7个小时。最终柯某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在牢中坐的。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么的重要,犯法是多么可怕。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就有一位同学,他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有一位远房亲戚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又有了自己孩子后,给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父亲很少回来探望她,把她遗忘了似的。多余就开始学习有关法律,从《青少年保护法》中,她知道学生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进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工作,不该把自己推给老人监管,不问不闻。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新的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再次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妈,后爸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的帮助下,多余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在因家庭原因,而影响学习。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小事如此,难道一个国家就不会如此吗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队员吧!

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一切法律都必须遵照宪法规定,维护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小学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提到法律,就有人会想到交警,法庭、监狱,警察,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去年秋天,爸爸开车带一家人去遵义玩,在路上一辆黑色小车飞快的行驶着,说时迟,那时快,那辆车正以风驰电挚般的速度向我们冲过来,爸爸急忙把方向盘一扭,虽说躲过了这突如其来的超车,但我们家的车却被撞凹了。妈妈见那个肇事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便拿出手机,咔嚓咔嚓照相,证据到手了,那个司机似乎知道肇事逃逸要罪加一等的法规,便把车停下来。他跑过来说:“哎呀,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开到这条线上来了?”爸爸说,我们叫交警来处理吧!”那个司机说:“不就是凹 进去一点吗?用不着那么夸张吧!要不,我给你点钱,咱们把这件事私了了。”爸爸坚持说:“现在是法制社会,私了的做法是不对的。”对方见了爸爸的态度,便打电话给交警。

  一会儿交警来了,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对方负完全责任,赔偿我们的修车费,最后双方愉快的结束了这桩事故。

  法律好像是大海上的船,你可以在上面自由自在的走动,但是,一旦超出了他的底线,你就会掉进大海里。

  犯罪就像一根带刺的玫瑰,看起来十分诱人,但如果触碰它,他就会让你流血、流泪。无视法律,藐视法律,那些与法律抗衡的人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保护神,只要你信任他,他就会保护你。

  我们的建设需要法律,法律是正义之火,是文明之花。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的好少年。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古话说得好:“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没有规矩的束缚,就会乱了方寸。为了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德,有效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未成年人可以守法制,做良好品德的少年。

  有人会说:“未成年人怎么会形成犯罪呢?”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几名初中生,他们常年沉迷于网吧的网络虚拟世界中,所以经常到父母那里骗钱,或到同学那里去索要,当父母、同学不给他时,他心中就会升起一个邪恶的念头:偷和抢。这就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

  还有一个实例: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这也是未成年人犯法,还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就算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未成年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他们的家长也要负责,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和大人也有一定的关系。

  其实,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犯罪,因为他们的无知和怄气,会激起他们犯罪的念头,但是如果有父母的理解和关心,他们不可能犯罪。正是因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不负责,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让他们洁白的人生上,滴了一滴墨水上去,很难再擦掉了。他们的人生有了污点,就不太可能像以前那样愉快的玩耍,快快乐乐的度过童年了。

  我希望大人们多多去关心未成年人,把他们引向正确的路,不要任由他们走向错误的路。也希望未成年人尊法守法,不要走歪路,不要做抱憾终生的事。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今年的12月4日是国家第五个宪法日。众所周知,法律是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我们的生活也与法律密切相关。健全的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任何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例如《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们不一定要精通这些法律,但我们需要对它们有一定的了解,正因为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法,所以走上了不归路。

  某小学有一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他爸爸带他到北京万里长城旅游时,李岩因过于兴奋,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的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接着又在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可是,在李岩回家不久后,却收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书。因为李岩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要知法懂法,在外旅游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知法懂法仅仅是前提,更重要的还在于守法。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2004年,22岁的马加爵是云南大学学生。2004年2月上旬,他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与其同学为琐事争执,认为同学说自己人品差,性格古怪,使自己的名声受到诋毁。于是决定杀害他们。2月13日-15日,马加爵采用铁锤打击头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四名同学逐一杀害,并把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中。当晚,马加爵乘火车逃离。后被警方在三亚捕获并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例向我们深刻揭示了藐视法律不守法的结果,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借此对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悟精神,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如果有人对你敲诈勒索或威胁打人,一定要把情况如实告诉家长、老师或及时报警,千万不能听之任之。在场的同学也不能袖手旁观,应该及时抽身,报告情况。

  其次,参加有益活动以杜绝不良嗜好。同学们课余的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征文、演讲等一切有益活动。不沉迷游戏,不违反校规,不大肆购买游戏装备,不在网上交友。充分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和坏处,否则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作为中小学生,我们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不恶意给他人取外号;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不嘲讽戏弄他人。要尊敬师长,遇到老师主动问好。要广交益友,不交品德败坏的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坚决杜绝与校外不良青年的来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小小的不良行为很可能酿成将来的一次大的失足,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在当今制法社会中,人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制能保障社会安定、人类进步。法律是一盏明灯,照耀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道上,奋勇前进!

  有些人嘴里常常说什么遵法守法,法律的重要性等,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做到。很多青少年因为沉迷网络游戏,因而家里一贫如洗,但贪婪把他逼上了犯罪的道路。据最新消息,近期一名中学生因没钱去网吧,便杀死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如花的生命就这样逝去。

  我还记得一件事,就在几个月前,一个村庄里多户人家的钱财被盗,后来经监控录像显示,竟是一群8至13岁的女孩!其中,最大的女孩13岁,被称作“大姐大”。每次的偷窃计划,由她来制定。刚听到这消息时,我大惊失色,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就开始盗窃、偷东西?这么小就开始干这些事,那长大了还了得

  我多想和她们说:“犯罪会让你满足自己的愿望,但别忘了,犯罪就像一棵长满了刺的玫瑰!外表看似美丽,但是他会让你流血流泪,后悔莫及!”

  多少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地位,干些令人厌恶的事;还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欲望,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作为小学生,要好好学习,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千万不能用不好的手段去实现,更不能犯法。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认为,大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知法、懂法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守法、用法

  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做到四个“要”。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三要明白,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四要胸怀开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三、同学们必须要注意的7种不良行为

  (一)逃课、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携带公共场所禁止的物品。(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音像制品、读物等。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共创和谐的乐甲校园。

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教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团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提高、社会礼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必须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此刻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仅有几步,异常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构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我,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够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我,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我的命运!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说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我们每位小学生都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是重要的,也是容易消失的。我们应该去热爱它,去保护它。我们常常把“遵纪守法”四个字挂在嘴边,但是却没有拿出实际行动,只是觉得遵纪守法是很容易的事,而且这些法也是针对那些调皮、捣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的那些人的。但是,我们想错了,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好少年必须做的,也是必须做到的。一次次的危险事故都让我们触目惊心,但是我们却还是没有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难道那些“八荣八耻”不值得我们遵守吗

  再一次上学的路上,一个小女孩没有注意路上的车辆,被一辆汽车撞到走在马路上。行人们都害怕极了,有人联络了家长,还叫了救护车,当时的景象是惨不忍睹,令人毛骨悚然。

  这次的车祸事件,让我们知道了生命有多么重要。一个小女孩,本应该是无忧无虑的,是幸福美好的,但因一次意外,丧失了自己的性命,死神的降临,使这个小女孩告别了父母和亲人,告别了快乐的美好生活。

  我们明白:生命有多么可贵,它又是那么的脆弱。我们如果不好好珍惜它,他就会从我们身边溜走。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不再是一片黑暗,将是一片光明。

  要做到遵纪守法,首先是要遵守学校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照上面的做,遵守每一条制度,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其次是要不损坏公物,不去破坏公物,保护好我们共有的东西,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是一片蓝天。然后应该是注意马路上的红绿灯和斑马线,在过马路的时候千万要留意的就是红绿灯了,红灯停,绿灯行,是我们共同的规矩;斑马线也是保护我们的重要线路。最后就是要不贪小便宜,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及时归还,不能据为己有,约束自己的行为。

  只有遵守这些制度,我们才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珍惜生命,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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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活动感想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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