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学习宪法做守法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一直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将成长为—群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人们总有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法律与纪律、道德准则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要受交通规则的约束。“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纠纷,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规则,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裁决。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却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财物,打架斗殴。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长者的劝阻。喜欢“先动手”,“后动脑”。直到发现闯了大祸,才惊慌失措。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下面我讲个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故事。王彬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是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呢?他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新世纪的栋梁之才!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法律小知识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警察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警察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问卷调查心得体会

  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沿海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历史进程,是我国在重要历史时期、非同反响的发展历程。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所经历的重要事件,所形成的重要思想,所积累的经验,是我党在新时期执政、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的宝贵财富。

  学习《江泽民文选》,对于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对于我们提高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局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我们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如“《江泽民文选》论述分析的实践过程和历史事实大都是我们亲身经历或者在我们身边发生的,谈到的许多事情都是我们前些年做过并且当前和今后要继续做的,讲的道理离我们最近,读起来十分亲切,可以从中得到深刻的启迪和教育。

法律知识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阴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警察叔叔为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主题是——青少年犯罪。

  警察叔叔说,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很多,他们犯罪都是因为从小就养成了偷东西的坏习惯。小时候就开始开始偷钢笔啊,手表啊之类的,再大一点,就开始学着偷钱了。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犯罪的人在大牢里好好反省,反省后社会还是会接受他们的。我感受到我们一定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要是你从小时候就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堂法律课让我懂得了很多法律地知识,也令我感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法制知识

  我是一名小学生,有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龄的小学生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在这个世界上,梦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由于人们不懂法,被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利用,使他们最终误入歧途,当然,美好的未来也会随之破碎。所以,我们从小就该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下面这件事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它使我颇有感触——

  一天早上,我来到学校,亲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惊的事。那是因为两位同学之间有了点小摩擦,从而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打越激烈,本以为他们打打架就可以消气的,可谁知另一名同学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学头上砸,原本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搞的那么严重。不过,令人庆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学没出什么大事,只是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事后我想:如果那名同学真有什么闪失的话,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学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医疗费,还要照顾那名同学一生。因为,头可是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学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考虑到这点,如果他当时顾及到了这点,就不会有这类事发生了,所以说,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当然,事情不单单发生在孩子身上,还发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坏人做了坏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但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给任何人多一点的宽容,也不会给任何人少一点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给予他相应的惩罚。

  从上面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被社会认可的以约束我们的条例。它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让我们不受倾犯。如果你受到了倾犯,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伪劣产品会倾犯你的消费者权益,敲诈勒索会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时,你不须胆怯,你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它一定会给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为法律只在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对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规则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论在什么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们的双手构筑起一个没有邪恶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动吧!

  同学们,让我们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不让邪恶在我们身上有机可趁。这样,我们美好的未来就指日可待了!

大学生调查问卷范文

  一、调研背景

  1、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的确定,中国旅游产业规范发展初见端倪;

  2、现阶段我国旅游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存在着片面注重短期经济效益、忽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以及生态环保理念缺失的现状;

  3、政府和旅游企业需要有更全面科学的旅游行为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旅游营销行为的开展,培养正确的旅游营销观念,以实现企业更加长远的利益;

  4、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实现、生态可持续是当代中国旅游营销行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旅游企业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并实现长远利益的最佳途径;

  5、关于旅游企业营销行为社会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缺乏,存在学术空白。

  二、调研目的

  1、通过与企业沟通联系,获得企业近10年的旅游营销行为定性资料,包

  括营销策划方案、受众参与情况、营销结果评估、政府态度与参与情况等资料,可以是文字、数据、图片等提供形式;

  2、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游客、当地社区居民对当地旅游企业营销行为的感知和满意度,并据此初步企业营销行为社会影响评价的主要指标;

  3、通过访谈景区管理处等政府的利益代表,了解政府对企业旅游营销行为的看法和建议;

  4、通过访谈游客与当地居民典型个案对研究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调研目的的分析,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感知与满意评价、游客感知与满意评价、社区居民感知与满意评价三个方面,通过研究形成政府感知与满意评价子系统、游客感知与满意评价子系统、社区居民感知与满意子系统,并据此形成旅游企业营销行为社会影响评价指标系统核心内容,最后对旅游企业近年来的旅游营销行为进行模糊评价,得出评价报告。

  1、政府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

  政府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主要涉及到“政府态度”、“政府参与”和“政府评价”三各方面内容的调查,通过定性资料分析和定量指标设计形成最终的评价指标子系统。

  2、游客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

  游客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主要从游客的态度、参与情况和最终评价进行量表调查,分析得出最终的评价指标。

  3、社区居民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

  社区居民感知与满意评价研究主要从正面影响感知和负面影响感知进行量表调查分析,并形成最终的评价指标。

  四、研究设计

  1、研究思路

  对企业系列旅游营销行为分析→明确利益相关者;查找相关理论→归纳分析文献、资料形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具体调查指标;进行问卷设计→问卷调查;数据整理与分析→ 总结调查对象对不同事件的期望与评价;总结得出结论;→完善指标体系;明确企应对措施。

  2、问卷和量表设计

  (1)设计步骤

  A、通过CNKI,旅游学刊等资料的查找,以及营销现场影像资料的搜集,了解旅游企业市场营销行为的现状,初步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问题,并找出了利益相关者。

  B、通过综合现有关于政府参与、游客满意和社区居民感知的理论和量表,在绩效方法的指导下,参照SERVPERF量表和Likert量表,提出理论化的政府态度、顾客满意和居民感知的测评量表。 C、在对参与过旅游营销活动的37名试调研对象(景区管理处、企业管理层、游客和社区居民)通过网络调查进行试调研,通过相关图一 旅游问卷和量表的设计程序 数据的分析,对测评指标体系的相关因子进行调整。

  D、针对调查的结果和被调查的反应,对问卷和量表作出适当的调整,得出最终调查问卷和量表。

  (2)问卷结构和内容

  据分析,旅游营销的主要社会评价来自于三个方面:政府、旅游者和社区居民。故设计调查问卷一份,主要涉及到政府态度和参与程度的调查;量表主要分为游客与社区居民认知、感知和满意度测量表。问卷和量表均有“人类学特征”项目,问卷主要涉及“政府态度”、“政府参与”和“政府评价”三个方面;量表则主涉及感知和满意度的测评。

  3、本文实证分析思路与框架

  通过抽样调查获取居民感知的相关数据,本文实证部分的分析遵循如下思路逐层深入。对旅游开发商市场营销行为评价大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和人口学特征分别对问卷和量表反映的整体状况进行汇总分析,主要通过SPSS进行汇总统计,描述性分析;对景区发展、企业营销效果进行定性分析。

  (2)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的不同因子的结果进行差异分析,基于统计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方法;

  (3)结合前面的分析,并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旅游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影响认知、感知和满意度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试图通过量化分析确定不同利益主体认知、感知和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强弱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形成指标模型,进而寻求解释,提出建议。

  图2 本文实证分析思路与框架

  4、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法、实地访谈法、文献法等。

  五、质量控制

  1、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的情况

  (1)大学期间,彭春柏曾做过《大学生旅游心理及市场营销策略浅析》获省“旅游论坛”三等奖;《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与农民自主创业的营销研究》获“杨树达奖”优胜奖;并在院“五四评优”中被评为“十佳学术科研标兵”;“暑期三下乡”社会调研活动成果被评为优秀成果;旅游学院学术部成员的参与保证了调查人员具有相关的调研经验和方法。团队成员男女特质互补,并已经具备有一定的社会调研能力和研究能力。

  (2)所学专业开设“旅游景区管理”“生态旅游”“市场营销学”等与旅游企业营销行为相关的课程,对现阶段我国旅游企业营销行为现状和社会评价有较深刻的认识。

  (3)在大学“统计学”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系统学习SPSS统计软件,能够熟练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较深层次的数据分析。

  (4)暑假或寒假实践较为充裕,能够进行较全面、较深层次的社会调研。

  2、前期工作的完成情况

  (1)学习了相关的课程知识,并查阅了国内外大量的旅游企业营销行为评价的相关文献资料,对我国旅游企业的营销行为和研究现状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2)前期就相关课题与指导老师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交流,并在刘焱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了研究方案的设计和调查问卷和量表框架的设计。刘焱老师为湖南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在量表设计和指标体系构建方面有着相当多的研究成果。

  (3)前期与武陵源“国际乡村音乐周”策划与举办企业和武陵源景区取得了联系,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

  (4)前期已完成调查量表和问卷的框架设计,并形成了实地访谈提纲和问卷的基本框架。

  六、报告形式和内容

  报告主要通过书面报告将研究的指标体系及详细解释通过书面的形式反馈给企业和景区,同时就旅游企业的相关营销行为作出的模糊评价报告也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七、时间安排

  1、专项研究小组

  (1)指导老师:湖南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讲师刘焱老师;

  (2)项目负责人: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xx级旅游管理班彭春柏;

  (3)旅游学院学术部全体成员。

  2、时间安排表

大学生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大学生法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

  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大学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it行业仍是年薪老大

  调查显示,XX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重庆、武汉、青岛、杭州、西安十大城市涉及16类行业和11类职业的网民的平均年薪为27060元人民币。其中,9.1%的人年薪在5000元以下;13.7%的人年薪在5000~10000元;19.4%的人年薪在1万~2万元;15.3%的人年薪在2万~3万元;13.6%的人年薪在3万~4万;7.4%的人年薪在4万~5万;8.2%的人年薪在5万~6万;3%的人年薪在7万~9万;0.8%的人年薪在9万~10万;3.1%的人年薪在10万以上。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低收入者的比例远远大于高收入者,两端人数均较少,而大部分人收入基本在中间档次,从1万~5万元的收入者占55.7%。

  薪资收入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it业年薪排在第一,其值为29948元。XX年是it业寒冷的冬天,其行业排名却是第一,可见冬天来了,春天将会更辉煌。排在第二的是媒体/广告业,其平均年薪是28239元,后面行业及其平均年薪依次排行为金融/保险(28218元)、商业/贸易(25840元)、咨询/法律(24404元)、建筑/房地产(23049元)、医药/保健(22799元)、教育/研究(19746元)、机械/仪表(19379元)、其他类行业(19041元)、政府/公用事业(19023元)、石油/化工(18945元)、矿产/冶金(13931元)、餐饮/旅游(11613元)、纺织/服装(11181元)、交通/运输(9250元)。

  经营管理者收入最多

  调查显示,从事经营和管理类的职业年薪为,其平均值为41208元。其次分别为技术(36220元)、销售(35965元)、编辑/记者/翻译(23598元)、律师/法律工作者(10340元)、公关/市场/广告(21360元)、后勤/物流(13756元)、财务/审计(13223元)。

  按城市划分,从事销售工作的,深圳的平均年薪为,高达68000元。经营和管理工作者,广州排名第一,约为63083元,深圳紧跟其后,为62083元。公关/市场/广告职业者,广州以50833元胜于北京(35050元)。编辑/记者/翻译职业者,北京当仁不让,其年薪为56000元,第二名深圳被甩到30000元。财务/审计的高薪收入还是产生在经济中心上海市,其平均年薪为43333元。

  各城市收入差距大

  此次调查深圳和上海分别以52630元和50215元的平均年薪分列前两名,北京则以47356元身居第三位,广州(43362元)名列第四位。而其余6城市均低于4万元。

  在被调查者最多的四大城市中,各城市收入的行业不一样。北京地区收入的行业为it业,平均年薪为50125元;上海地区“咨询/法律”行业高居榜首,平均年薪水平为53254元;广州薪金排在首位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的年薪超过50000元。在深圳,薪水的行业是“教育/研究”和“医药/保健”业,其年薪平均高达60000元以上。

2017年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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