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2348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为加强残疾人及其亲属法律教育,鼓励残疾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我会在市法律援助处支持下,面向残疾人及其亲友开设四场法律教育及法律咨询活动。现将前两场的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场防诈骗、家庭财产分配专题,主讲: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以明。时间:**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址:广州市残联(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18楼1号会议室。参加人员:中老年残疾人及其亲友。现场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第二场婚姻家庭关系专题,主讲: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林希大。时间:**月23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址:广州市残联(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18楼1号会议室。参加人员: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成人。现场提供手语翻译、律师咨询服务。

  为提高律师咨询服务效率,残疾人及其亲友可将问题发至邮箱。会场座位约100个,不必提前报名,先到先坐。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年**月1日

法律咨询热线12348

律师法律咨询形式

  ①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为当事人参加商务谈判或签订法律文书提供专项咨询服务。例如,了解谈判的项目和委托人的意图,根据项目的需要和委托人的意图,收集有关资料、情报、法律和政策;根据掌握的资料情况,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向委托人提出法律意见,与委托人共同研究谈判的策略与方案,并代理委托人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认真听取对方当事人的观点和理由,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分析双方在谈判中的共同点和分歧点,根据谈判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完善谈判方案,对于谈判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准确地予以解答。

  ②利用自己雄厚的业务知识和超凡的业务口才,为当事人咨询办理单项法律事务或特定法律事务。例如,为当事人实施的某项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利用自己的业务口才提供行政咨询、法律咨询,或利用自己的业务口才为当事人履行特定的法定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③利用自己超凡的口语才华,以中间人身份主持调解,进行见证。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争议,或者需要实施某项重大的法律行为,为了确保其真实、合法、可行,往往几方当事人共同聘请律师出面主持调解或给予见证;律师以中间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出色而超人的口语才华,宣讲法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劝解调停。

  ④利用自己出色而超人的口语才华进行律师见证。即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口才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虽然律师见证仅仅是就其亲自在某一事项进行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进行客观地证明,不需要进行分析研究、判断推理,但在实施过程之中,律师必须运用自己的口才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咨询,保证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合法、合理。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说服、劝导、教育和咨询的过程,是律师施展其口语才华的过程。

  律师如何提升自己的口才

  一、博深的知识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的过程。法律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广泛与否、知识功底厚实与否,可以在法律服务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得以体现;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之中,法律工作人员对其专业知识造诣的深浅直接决定着咨询服务的质量,决定着咨询工作的成功与失败,以至决定着咨询者对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处理和解决的成功和失败。

  因此,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涉猎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博览各行各业的知识,锻炼自己的法律口才,是法律工作人员提高法律咨询工作质量的关键,是法律工作人员承揽法律业务、取得咨询者信任、做好咨询者心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法律素养的高低,是法律工作人员面临的第一堂课,锻造这方面的才能,一是依靠自己对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以及法律精神的学习和研究,一是依靠自己在长期的法律业务实践中丰富经验的积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化外在知识为内在知识,丰厚的基础才能得以建立、取胜的诀窍才能得以把握。这是法律工作者必须熟知的真理。

  二、敏捷的思维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和所积累的心理学经验,揣度咨询者的心理发生和发展过程,分析咨询者言谈举止中的真伪虚实,把握充实证据材料、寻找问题焦点、攻克问题难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应该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介,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各方面的知识,沟通对话者双方的心理,取得信任感和认同感,打开咨询者的话匣子,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使咨询对象的认识、情感和态度发生变化,解决其在法律问题中产生的各种不正常或不良心理问题,以便以一种健康、合理、合法的观点去认识和思考其所处的法律逆境,帮助其以健康、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去解决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三、流畅的言辞

  法律咨询过程也是法律工作者施展其才华、表现其知识和理论蕴涵、说服别人和教育别人的过程,因此,良好的口才也是致胜的关键因素。

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总结

  18日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法律义务咨询工作总结

  此次活动的意义:

  1、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平时在课堂和学校所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了解到了法律对于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广。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识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展,市民的许多权益还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

  2、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动也很好地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从每次的义务咨询效果来看,部分群众是通过介绍知晓我们系每两星期将举办一次的义务咨询而前来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当然,从人数来看不多,但是通过多次的义务咨询,慢慢地我们法学系的名字将进入广大社会群众的内心,对于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错的效果。

  不足与一些经验:

  1、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各小组任务分配不够明晰,造成部分志愿者比较闲散和懒散,人力资源发挥不够,大部分志愿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愿者无事可做。

  2、活动进行期间,志愿者纪律不够严谨,让前来咨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务与照顾。

  3、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与不专,但它也激发了同学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它需要我们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化的方针深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群,讲法制建设往创新性方向发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制体系。

  4、很多群众咨询的问题都不一样,涉及的法律专业比较广,以后举行咨询活动,可针对具体人群划分专业咨询点,邀请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的老师进行咨询,避免一些问题无法给出最佳的解答。

  总之,此次活动还算是圆满完成,帮助了大量当事人解决诸多法律疑难问题,扩大了我们法学系的社会影响力,使得多数人了解法律援助事业的宗旨,知道了我们法学系开办义务咨询的宗旨。问题虽有不少,但经过全体会员的努力,克服多重困难,使法律义务咨询逐步走向成熟,相信在今后的活动中,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市律协党委号召各党支部、党员律师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年10月至20**年12月。

  二、活动形式

  各支部应与社区、街道进行“一对一”对接,结合社区和街道的特点,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法制讲座、开展调解和帮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增强实效。

  三、活动要求

  1、请各支部联系确认对接服务的社区或街道(如有困难,党委将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10月28日前E-或传真至律协党办。

  2、市律协党委拟于今年年底组织召开党支部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请各支部注重经验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报送党办。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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