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条法律知识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律知识作文

  电脑在二十一世纪是一种非常普及的电子产品。它可以给我们提供各式各样的资料,也可以给我们制造娱乐。现在,家家有电脑,处处有网吧,殊不知,电脑也在悄悄的制造惨案。

  现在的中小学生特别钟爱电脑,电脑里各种各样的游戏让他们着迷,可以让他们废寝忘食的在电脑前坐上几天几夜。各种点卡悄然问世,他们疯狂地购买。限制零花钱、限制上网时间,家长的各种阻挠起不到丝毫作用。因为没有钱,他们学会了偷和抢。多少花季少年,看见那路途中美丽的蘑菇,那么绚丽多彩,虽然知道可以置人于死地,却还有那么多无知的少年毫不犹豫地采下啊。20xx年4月,三个13岁的少年因为没钱上网,便一起出动把一个看大门的老人打成重伤,抢走老人身上的67.36元,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找到一个网吧继续上网。

  更有甚者可以手下不留情的把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从而继续上网。难道电脑比一个人还重要么?只为玩个游戏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或养育自己多年的亲人杀死吗?这真是不可理喻不可思议。他们说好听点是沉迷游戏不能自拔,说难听的就是玩物丧志!在他们眼里,一个人的生命不如可以上网的67.36元值钱吗?这还罪加一等啊!虽说只是一时冲动,却一失手成千古恨,这是在人生档案中一块擦不掉的黑斑。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或许他们想:我是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这种事法律拿我没办法,况且只有这一次。错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们对法律不以为然。在上网成瘾的学生眼里,法律一文不值,他们竭泽而渔,只顾一时的欢乐,却不想以后和怎样的伤心叹气,只为了一时的爽快自己,却不想父母那么悲痛欲绝的面容!

  在疯狂的网络游戏之后,迎接的却是梦想的破灭。电脑是非常的好玩,可是他又比我们灿烂的青春重要吗?有比我们那美好的未来重要吗?电脑是人们的好帮手,但也可以在一转念之间变成扼杀少年青春的阴险杀手。本该一个泉一般清纯,诗一般唯美,梦一般梦幻,风一般怡人的年龄,却因为电脑网络而只能在高墙下忏悔。

  现实生活中,因沉迷网络而荒废学业的,因偷钱抢钱以及为了上网而造成的各种不良事件仍数不胜数,而在高墙下忏悔痛哭流涕的不计其数。如果,你不想荒废学业,不想看到梦想的破灭,更不想在高墙下忏悔的话,那么请不要采下那美丽而危险的毒蘑菇。

  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的未来绽放出最绚丽的光彩!莫让你的青春因陷入美丽的陷阱而失去华丽光彩!

1000条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作文: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名言。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说的一样,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爱护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爱护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爱护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但是,也有些小学生破坏了法律的秩序而受到惩罚。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日常生活中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不过你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3、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或路边的广告牌砸伤,或者是你掉进了没有盖好且没有警示牌的井里而受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6、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7、“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责人有超过他遗产数额的债务,你可以不还。

  8、如果你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使你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伤害,如果你想起诉,应该在两年内起诉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家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你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或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律师答: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将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知法守法的相关知识

  大家好!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以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让我们好好学习法律知识

  漫漫人生路,要面临很多的抉择,如同面对一道道选择题。有时候,一些选项的表面看来是正确答案,选了它,可以让你快乐逍遥自在,其实背后却是通往地狱的道路。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最终的答案是错误的,还会情不自禁选择错误,并且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呢?那是因为他们被表面的美丽所迷惑,不敢对错误说:“NO”。社会上的很多事情都是青少年还无法看透的,而世界上的坏蛋们就是利用我们自我分辨能力差这样一个弱点,拼命诱惑我们,让我们对这些坏事充满了“好感”,使犯罪的少年能够一点也不听家长们老师们的劝告,在罪恶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一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读完,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我明白了为什么这本书又被叫作《少年惊叹号》。

  不知这些违法的少年朋友有没有想过:首先做这些事对别人对自己的影响是多么严重,不是家毁人亡就是流浪街头——如此揪心!然后在干这些事的过程中,你的心灵将受到邪恶力量的侵蚀,好好的一个青年,转眼之间就成了不法分子——如此可惜!最后做到后来,警察来逮捕你的时候,你会感觉到无助,无奈,无力——如此难熬!这样一段害人害己的历程,只有对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的人,心灵控制能力极差的人,才会去做,所以——

  让我们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吧!

法律知识我知道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过你让更多的同学知道: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悲剧。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烧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悔莫及,可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可是他的父母却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应该知道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法制知识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刚看了一个网站,就使我大吃一惊:一位同学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后却害的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心想: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电视上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常识记心间

  作为一名小学生,

  法律常识必须懂。

  诚实守信有正气,

  是是非非分得清。

  恶语脏话不可说,

  善意良言暖心窝。

  打架斗殴法不容,

  助人为乐量力行。

  网络游戏莫沉迷,

  淫秽制品要远离。

  毒品千万不能碰,

  切记水火最无情。

  勤俭节约好习惯,

  拾金不昧人称赞。

  志向远大有胸怀,

  健康成长向未来。

学习法律知识

  犯法它们是兄弟吗?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 ,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 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 ,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 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 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 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 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 我一定能*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 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 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 ,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 ,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 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 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 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 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 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 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 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 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 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 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 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 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 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 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 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 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 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 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 ,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 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 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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