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酒驾醉驾讨论交流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是一件多么令人憎恨的事,酒后驾车会让人瘫痪;酒后驾车就是一个恶魔……就在前不久,我在街头上看见了一位刚从酒店里出来,人醉醺醺的叔叔,只见他摇摇慌慌地上了自己的小汽车,一溜烟开走了。

  当时,我记住了这位叔叔开的车牌号码,我心想:这位叔叔可能要出车祸了。不久,我又看见一位喝的更厉害的叔叔开着车,在马路上行驶,他开的歪歪扭扭的,后面的车子一直不停地按着喇叭,很不奈烦的在后面等着他把空位让出来,这样才好过去。那时,我的心里又有了刚才的想法。第二天下午,我随手拿起一张报纸看起来,无意间,我看见一条新闻报道说“最近有许多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而对交警的告诫,他们却很不以为然。”

  读完这句话后,我想,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并且也伤害了自己。当天晚上,正当我看1818黄金眼的时候,突然间,我看到了自己在白天看到的两辆汽车却在电视上同时播出。“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原来这两辆车同时与另一辆大货车相撞在一边了。人还好没有事情,就是有一点失控。“哎,现在这两辆车的主人应该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了吧!”我自言自语道。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位叔叔或阿姨们,请你们以后不要在酒后驾车了,相信你们也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了,所以你们要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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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危害

  汽车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可是,在我们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又有多少个幸福、美满、和谐的家庭因为车祸的发生而被搞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而许多事故都是由于酒后驾车造成的,就是因为司机的一时疏忽而造成的这次车祸的发生,所以我们要一同携手,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兴衰成败。我们要认识交通,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则,保护自身的安全。那么我们要怎样遵守交通法则呢? 首先就是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再加上我们小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甚至还有的学生 明知道违规却偏要穿越隔离护栏,与车辆赛跑。所以我们要制止这类事情的发生。

  为此我们学校在去年还特地成立了小小交警队,还学习了交警操,学完后还让这些小交警去学前路 亲自实践了一段时间。每次上学或放学我们都能看到这些小交警们活跃的身影。校门口也看到了老师们指挥时忙碌的身影。当学生们看到这一场景,都能主动的遵守交通法规。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有很多感触,心动不如行动,让我们一起携手,打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省保定市电视台实习生李启铭在河北大学醉酒驾车肇事后,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的事件被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愤慨与关注。

  我知道这则新闻后,同样很气愤。多少司机因为酒后驾车而发生车祸,使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土崩瓦解,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不是靠关系和权力就能解决的。人的生命是珍贵的,但生命又是脆弱的!有的司机明知酒后驾车危险,但却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喝一点酒不会出事和不会那么倒霉撞上交通警察,不会被抓,结果放纵自己,无视安全,酿成一桩桩血腥的交通事故,惨不忍睹!给自己带来终身的悔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马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加。每一名司机都要牢记“醉人驾车,易成罪人”这句话。如果每名司机能做到不酒后驾车,“酒精杀人”交通肇事事故一定会归零。

  我的爸爸和妈妈经常开车,我们一家人就约法三章:为了安全,为了家庭,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请大家记住:金贵银贵不如生命最贵,千好万好不如安全最好。如果我们关爱身边人,就不要让他酒后驾车。珍爱生命,珍爱自己!

珍爱生命—关于酒后驾车

  生命是美好的,是充满生气的。生命充满了鲜活、灿烂的色彩,但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享受,发挥力量,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为社会作出贡献。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闪耀出绚烂的光芒,可是,生命又是多么脆弱,一不留意,就会在瞬间消失。在大街纵横,车水马龙的今天,发生了许多车祸事故。比如一个六年级的女生,赶着去八字小学参加夏令营。在城北桥红绿灯那,由于闯红灯,被汽车撞到了当时脑浆涂地。还比如说六岁男孩,喝完喜酒回来时,被一个酒后驾车的女老板撞倒了,当场丧命。有对同胞姐妹,急着去绍兴回学校,就在立交桥下,由于妹妹超车,被前面的大卡车夺去生命。

  这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剧,这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这一声声悲痛欲绝的喊声,引发我们深刻的反思。我们现在社会繁荣,交通发展,生活提高,但是事故增多了。因为有人违规驾驶、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才引起了事故。多少人失去权力,多少人失去生的权利,多少人被剥夺了生命……

  我们因该敲响警钟,杜绝酒后驾车,为了你我他的安全,为了一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和谐,因该遵守交通规则,让每个人都珍爱生命,让生命之花绽放!

酒驾的心得体会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

  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心得体会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酒后驾车检讨书

  尊敬的XX:

  我今年43岁,在一所大学任教,教龄15年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交警做检讨:

  20xx年元月11日适逢春节即将来临,我们集体到一家饭店用餐期间,我饮了一些啤酒,晚上11点多后,便独自驾车回家

  当车行至中山北二路和四平路的小转弯处时,我车左后部与一辆车右前角相擦双方车辆损伤约5000多元,后,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由于我一时大意、一时糊涂,造成了交通事故因此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认为,象这次所的,不会什么大的,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的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

  就本人的认识能力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能通过经验教训来获得,同时也能通过认真的、、再的途径来获得比如,交通安全意识完全应该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获得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来随心所欲,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

  4、作为一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不仅未能为人师表,反而损害了教师的形象本人从教十五年,各方面表现优良,所带的往届毕业生在沪从事本专业的较多,来往也比较密切,确实感到在这些学生面前难于启齿,影响老师及学校形象这件事对本人造成的心里压力特别大,目前已30个小时未敢合眼,尤其为处理未果而担心害怕,担心这件会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同时,又适逢学校临近考试阶段,真是雪上加霜,如覆薄冰另外给家人也带来惊吓和不安,妻子从事故现场到交警支队至今,仍然惊魂未定,腿也不住地发抖、发软,看到她们担惊受怕的样子,真是内疚,感到对不起家人

  为此,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当中,做到:

  1、深刻反省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认识能力,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造成的严重后果

  2、以国家及上海市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种文件,认真、悉心掌握、铭记在心严格遵章办事,杜绝违规操作

  3、认真吸取本次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今后类似的以及其它事故的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当中,我会仔仔细细、小小心心、兢兢业业的

  今后,我会一辈子当一名义务交通法规宣传员,为维护道路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以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出应尽的贡献。

  XXX

谈谈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所处现代的悲惨事故不断增加:仙鹤湖旁一位男子酒后驾车坠入湖中淹死父母和儿子;戴天涯酒后驾车撞死母婴;就连警车也酒后肇事,一系列的事故让人们胆战心惊,让人们开始畏惧身边的汽车,对他们产生莫名的恐惧感,学生们过马路被撞了,大家走斑马线被撞了,人们在红灯下被撞了……一次次死伤,带给死者的家人,亲戚不少的伤害,酒后驾车害人不浅啊!

  为此,交通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这种惩罚对司机们来说已经很厉害了!但是还是有个别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们,那些贱人们顶风作案,他们竟然在交警的眼皮底下酒后驾车,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没有喝酒,甚至敢肇事逃跑。

  是谁给了他们胆子,他们何德何能以这样的方法夺去别人的生命,难道他们没有想过这样做的后果么

  在我看来,司机们的胆子是交警们给的,他们看在原来交警订的酒后驾车惩罚太少,他们看在交警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看在交警执法不严……他们认为自己所开的路线也许交警不会注视,他们的心理都怀着侥幸的想法:也许交警不在,也许交警没看见,也许交警正在忙,也许这条路上根本没有交警……

  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因为交警们执法不严造成,依我看,司机们就是需要一个杀鸡给猴看的下马威,给他们沉重地一击,让他们有想法就是没有胆量(我只是说说,最好连想法也没有)!

  对于交警们的惩罚手法,我还是有一定的意见的:我觉得应该加大惩罚的力度,光拘留15天哪够?依我看最好撤去驾照,还要拘留,并且惩罚以后永远不许开车,看谁倒霉第一个撞枪口上……个人想法,不要说我太过于“狠毒”

  光惩罚那行?还要加大监督力度,交警们得更加注意司机的不良状况,每隔一段路设置一个测试区,对于那些不配合的人员,我看最好依然实行惩罚……

  不过以上都是本人的看法,希望大家能多多提提意见,毕竟我还小,对这些事物还是了解的不多,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酒后驾车检讨书

  一大早上班,望着窗外渐行渐暖的天气,喜爱侍弄花草的我打算把办公室那盆疯长的、已拖地半尺的鸭趾兰分载一盆。正忙乎着,隔壁同事突然进来告知:昨晚6点,单位的一位男同事驾车亡命于交通事故。

  惊愕间,我半晌无语,满心的对花草的雅兴顿然全无。我不知道这起交通事故是如何酿成的?但我知道,就在昨天晚上,我和同事一起吃饭,经不住大家的热情相劝,我喝了不少红酒还执意自己开车赶回了家,当时感觉颇为清醒,可是回到家不一会儿,脑袋就有些晕乎乎的,我不敢跟家人言说,却暗下自责:幸亏就餐地离家较近,要是远距离呢?多可怕啊!正在这时,一位外地的好友给我发来短信问我:“在忙啥?”,我如实相告并忏悔:“以后一定不酒后驾车了”;友人回复我:“事故就在瞬间!安全没有明天!”当下,真是如雷贯耳!

  我所就职的电视台有档倍受大众瞩目的民生新闻,我却很少关注,原因是差不多每晚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内容,看着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让人寝食难安;而大多数的肇事原因是来自酒后违章驾驶,有些摇摇晃晃的醉酒司机竟对着电视镜头毫无理性的胡言乱语,更是令人又气又恨!

  每逢节假日,同住一市的我们兄弟姐妹去看望父母的时候,喜欢热闹的父亲总是把酒问盏要和儿子、女婿干几杯,我知道其中的两个弟弟都是开车来的,就首当其冲地劝阻他们:“开车不能喝酒!”,兴之所至,有时弟弟就说:“少喝点没关系”,当下我就拉下脸来以老大姐的身份厉声制止!

  可是,自从我自己开车上下班,不到半年的时间已有两次酒后驾车的违规之举了!第一次也是同事聚会,那是年末的总结会后,忙碌了一年,大家难得凑在一起,就纷纷开怀畅饮,并理智地相约:“今晚都不开车了,都打的回家”,于是,我也举起了酒杯,但是还是有节制地喝点干红而已,并没有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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