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免费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维护消费者权益范文

  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xx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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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维护消费者们的权益

  “消费者”是一个很普遍的名词,但“消费者维权”可不同,它示意着消费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消费者为什么要维权呢

  第一方面:它有时会侵害到自己的利益。因为购买一些伪劣的产品,可能会导致一些身体,甚至是心理上的创伤。例如,我姐姐的朋友非常的爱美,但她又买不起高额的化妆品,于是便去选择了地摊上廉价的面膜和护肤油。平静的过了三天,第三天,她的脸上瘙痒,去医院一查,原来是过敏性皮肤炎。

  第二方面:它有是会损害别人的著作权。我们在地摊上会经常看到一些碟片,书籍,或一些衣物,许多人打着“过季清仓”或“最新推出”的幌子,把一些伪质或没有注册过LSBN(LSSN)号的商品,这些商品的质量都不能保证。一些人将这些产品卖给一些信以为真的人。这不但会侵犯别人的著作权,可还是犯法的。

  你可别以为这些只是片面之辞,这样的时间确实发生过。2008年,张女士逛街时被拉到了一家叫“皮肤修复”的店,因为打折,张女士心动了。经过检察,推销员向张女士推销一个没有名字的护肤品。说是国际明牌,并且要连做三天。张女士看只有一小瓶应该不贵。三天后,张女士傻了眼——1127元。张女士无耐付了款,这还不算,次日,张女士发现皮肤瘙痒,一看,皮肤像发了炎一样。

  所以,如果我们为了贪图便宜和便利。定会和张女士一样,不但身体和心理上将会受到巨大的伤害,还会将名牌或某人的利益所侵犯。我们一定要严力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人,如果你发现或受到了他的骗局,就去消费者维权局。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晚上,我跟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晚会。

  晚会主题是:关爱互助,共建和谐。会上披露了许多造假、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实。其中有一个是一名博士专门从事对造假外国书籍进行调查,打击伪书的事情,当摄像机拍到几本伪书时,我突然看见一本书名是“没有任何借口”,书的封面上写着作者的名字“费拉尔.凯普”,咦,我家里不也有一本这种书吗?我忙跑过去,取出那本书。哇噻,果真是这本书。我又翻到了后面,居然还有作者简介,什么职业演说家呀!什么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呀,呸!根本就没这个人!我气死了。价钱还挺贵,十五元多,比我的作文书还贵!

  接着,电视上又播出了一个小名叫明明的孩子,刚生下来就因为吸氧过多,医生不负责任,未及时告诉家长,使孩子未得到及时治疗,导致双目失明。电视屏幕上,只见明明的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眶里,整个脸完全扭曲、变形,非常难看。明明已经5岁了,但由于自小见不到光明,智力只相当于一个1岁的孩子。这些事实多么令人痛心啊!

维护消费者权益

  又快到了每年的3月15日了,3.15我们都知道是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下面方向标给大家带来的是315相关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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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迅速发展,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但是公众惊讶地发现,越来越多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必须经常谨慎地去购买他们所需的货物或服务,否则他们会落入制假人所设的陷阱。

  毫无疑问,假冒伪劣产品极其有害。首先,它们危害人民的健康,引发了许多伤害事故。例如,伪劣药品不仅使病人恶化,而且往往会威胁病人的生命,更糟的是,导致病人的死亡。其次,假冒伪劣产品通常廉价出售。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有干扰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了许多高质量产品的销路。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并损害了我们国家的利益。因此,我们可以说,假冒伪劣产品是我们健康经济中的一颗“毒瘤”,对此必须尽快清除。

  依我看,必须采取若干措施来与假冒伪劣产品斗争。一方面,制假者必须依法严惩。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的日益复杂化消费者常会遇到欺诈行为。虽然有法律保护消费者,但是没有足够数量的执法者来处理市场的全部流弊。所以,消费者应该学会辨别真假。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法心得体会

  又到一年“3·15”,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才能进而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消费安全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伴随着消费升级加速,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消费安全暴露出新风险。从网络直播卖假货,到长租公寓爆雷,再到在线教育机构倒闭跑路……一些领域的消费安全问题反映集中,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挫伤了群众的消费信心,成为阻碍消费持续增长的堵点。

  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消费增长才有坚实基础。消费安全无小事,监管责任重如山。治理消费安全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汽车消费维权等诉求急迫的难点,切实抓住共享式消费、在线教育培训、长租公寓、直播带货等热点,做好消费维权舆情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不断推进消费规则完善,构建规范的消费环境。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也需加强对消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推动消费安全协同共治。

  消费安全保护永远在路上,天天都是“3·15”。当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增长,就能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消费需维权

  从呱呱坠地之是起,人们就开始了消费,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我们国家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让我们小学生——社会的“小消费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和社会也通过漫画图解、手抄报、黑板报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消法》。有一天,我去校园对面的文具店买文具盒。回家后,我刚要把笔都放进新买的文具盒时,盖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个文具盒,再买一个就行了。这次没注意,下次注意一点。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学校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告诉我们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用法律来维权。

  一想到这,我决定先到文具店讨个说法。于是,我拿着文具盒来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给我换一个文具盒。可是,他怎么也不承认这个文具盒是在这买的,还说:“我从来都没见过你,你怎么可能来过这儿。”我一想起当初来这买文具盒时,他是面带微笑向我介绍产品,现在却翻脸不认账,就气得咬牙切齿,真虚伪!我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解决这件事!于是,我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2315。不到十分钟,运河镇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批评教育后,商家终于承认错误,答应我的要求,表示下次进货时会多注意。这次事件中,不仅我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个文具店的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准,使更多消费者得到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也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保护了消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我们少先队员作为祖国未来的经济建设者,更要认真学好《消法》,以便将来能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场战斗的最前沿。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现在就吹响号角吧!'

消费维权

  消费需谨慎,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不能造假欺骗大众。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

  在这里给大家举几个例子,一个男孩马上过生日,妈妈答应送他想要的东西。男孩冥思苦想:到底要玩具?还是吃的呢?最终他决定让妈妈给他买新出的adidas名牌球鞋。妈妈答应了,去adidas专卖店逛了一圈。妈妈看看价格都十分昂贵,于是打算在网上买。妈妈非常高兴,在实体店卖799元的球鞋,网上不知名的小店居然只卖99元。妈妈认为天上掉了个大馅饼,将球鞋买下。

  球鞋终于到了,穿上名牌球鞋的男孩兴高采烈的在学校里向大家展示他的新球鞋。在体育课上比赛跑步的时候,男孩的鞋底掉了下来。里面不知名的填充物也随之掉下。同学们纷纷走来,看着里面掉下来的各种填充物:泡沫板,甚至碎纸都拿进填充。男孩惊呆了,网上可是说用的是纯天然羊毛填充的啊!此时,有个同学走上来看了看男孩的球鞋。咦?不是adidas吗?这双鞋上怎么写着adibas呢?原来是冒牌货啊。同学们开始嘲笑男孩。男孩回家责问妈妈,妈妈询问网店老板,老板默不作声。最后妈妈通过法律保障,夺回了自己的消费权利。

  在2017年央视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耐克的一款HYPERDUNK08FTB气垫鞋并没有气垫,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消费者们请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买东西不要贪便宜,更要讲究质量。最好到专卖店去买,或者去专门的网上旗舰店,不要为了贪便宜去不知名的小店。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消费的规矩。

消费者的权益

  生活离不开消费,人人都是消费者。从我们呱呱坠地之日起,就开始了消费。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笔买本,都是在消费。那么,我们如何作到正确消费?如何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呢

  我们一定要关注商品的质量。例如,大家去超市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还有生产许可证。如果吃了过期食品,我们的身体就会受到伤害。

  同时我们也要记住,无论在哪里购物,一定要索要发票。一旦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可以退换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得去年有一天,我们在商场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妈妈及时在服务台索要了发票。后来,洗衣机在使用时出现了故障,妈妈拿着发票找到商家,很快就有工作人员上门免费维修。所以,保留好购物发票,才能享受到“三包”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越来越丰富,我们在消费的时候,要擦亮双眼,时刻牢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同首都十大行业组织,向全市相关行业组织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组织要充分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督、引导企业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五、交易公平合同规范。企业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有害商品召回机制,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

  八、积极开展消费教育。企业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在行业、企业内部开办消费课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帮助消费者获取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技能,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九、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生产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企业生产和使用产品要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获取利益要以保护社会和自然环境为前提,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费,服务民生。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将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准,促进行业、企业建设良性发展。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消费者权益

  315未到,宣传先行。不管真心也好,凑热闹也罢,大小媒体纷纷出动,大小领导也选在这个日子登场,每每看到宣传文字总能给人热血沸腾,每每听到官员振掷有声的发言总会热泪盈眶,但315一过,一切又成常态。在某种程度上,315到成了商家促销产品的节日,打着但消费者权益的旗帜卖起了产品。虽然作为媒介的老大哥,央视一年揪一两个反面典型曝光,只不过这招只能起到“敲山震虎”之效,无法改变消费难维权之实。

  产销量的急剧上升,除了带来产品质量下降的问题外,服务质量在近一年也被诟病甚多。在中国汽车市场急剧膨胀的同时,隐藏着却是短时间无法预知的隐患,要从汽车大国走向强国,除了企业领导的雄心目标外,更需要我们踏踏实实的处理好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投诉。也只有通过制度形式,让消费者和厂家之间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都有一个相默契的准则和标准,让消费者不必再挖空心思通过这个“秀”那个“秀”吸引人的注意。中国的消费环境才真正的走向理性。

  如果缺少制度的制约,缺少政府的支撑,消费者权益或者长期以来都只能是一句的空想的名词。315或许成为商家、政府、媒体的秀场,自娱自乐,独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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