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简介20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童年

  《童年》这本书是俄罗斯的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高尔基的童年时经历的一些生活。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高尔基外公打高尔基的情形。

  每个人的童年经历不尽相同,但是会有很多共同的或相似的感受,总之不管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后回想总是完美的事占了多数。我也因犯错而受过惩罚,可静下心一想,我还是觉得我生活得很幸福!

《童年》简介20字

我的童年季羡林简介

  季羡林先生精通12国语言,下面欣赏他的作品《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70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 “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6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6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 “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 “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10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那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沙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沙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沙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一位教员会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26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 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我13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 “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儿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童年小说的内容简介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童年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小茨冈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创作历程: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所在的意大利卡普里岛公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童年简介

  高尔基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和现在都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第十一章

  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

  第十二章

  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

  第十三章

  写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过日子,写“我”捡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死,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这个家庭的穷苦。《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死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

《童年》简介

  童年在人们眼中往往是美好的,开心的。每每回忆起童年的事,就像在聆听一首伴随着优美旋律的歌。

  童年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当我想要珍惜时,发现它早已悄悄地从我的指尖滑过,溜走了。留下的只有心中的记忆。

  当我听到庞龙那首《朋友》的时候,便回忆起了童年时光。

  童年的我总是会对同学或伙伴说大话,总以哥们或朋友自居。总是说要一生一世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有时第二天就因为一丁点小事,就大打出手,谁也不理谁。早忘记了当初的誓言。

  当听到老狼那首《同桌的你》的时候,便回忆起了童年时光。

  在小学的时候,都总是一个班有很多人,都是两个人一桌,并且一男一女。女同桌总想让男同桌让一下自己,而男同桌却想表现出大男子主义,让女同桌怕自己。而这两不相容的思想合并在一起,就形成了一道不可擦灭得痕迹------三八线。当时小气的我和同桌定下了一个规定,凡事有一个人超过那条线,就要给受害方买饮料,可每次我超过界后都会死皮懒脸的求她,放我一条生路,而她也总是不和我计较,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童年是我们搏击长空的起始步;童年是我们青春的进行时;童年是青春的圆舞曲;谱下一曲曲优美的歌。

  童年的时间,是别样的;童年的时间,是令人回味的。童年也是一首渐行渐远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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