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十大守则
安全常识
1、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2、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3、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需向班主任请假。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在楼梯扶手上面滑到下面。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7、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8、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体育课、活动课上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9、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凡直接面向病人开展各类检查项目的医学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临床检验项目准入管理
1、承担为临床服务的实验室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实验项目比对或其它验证方法必须符合北京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实验室应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值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2、符合上述条件的实验室,其检验结果必须能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口,检验项目结果可以在检验科及临床科室终端设备查询。
3、医院应对检验结果报告单统一设计格式,出具报告时间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2个工作日)。
4、上述实验室应能够为临床提供检查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三)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及控制要求
1、检验科:负责全院所有为临床提供服务检验项目的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和指导,负责贯彻行业管理规定和接待有关行业检查;负责对实验室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培训和定期检查;对其业务管理要等同于检验科各专业组质量管理要求。
2、实验室:为临床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检验科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检验科报告质控结果。
3、医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所有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在检验科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定期质量监督工作。(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二十九、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三十、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盛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盛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并麻风并精神并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1.化学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本文由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5.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必须酌情赔偿。
6.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校纪处理及赔偿物质损失。
化学实验室规则
1、根据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实验前要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实验方法。
2、遵守纪律,准时上课,对号就位,保持安静,注意安全,听从指导,注意节约。
3、要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问题,及时做好记录。
4、根据原始记录,联系理论知识,深入分析问题,认真整理数据,按时写好实验报告。
5、爱护公共财物,实验前后应对本组仪器进行检查(包括数量,完好程度及清洁情况),在实验中如有破损,要及时登记补领(如拒不登记,经查出则加重经济赔偿分量)。
6、纸屑、棉花、火柴梗等固体废物,以及具有强腐蚀性、强毒性的废液,应投入废液缸(桶)里。
7、实验完毕,必须清洗玻璃仪器,按原定位置有序放置好,清洁桌面,洗净凉好毛巾,对电挚、水挚进行安全检查,最后由值日生清理废液缸(桶),拖洗地面,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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