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老兵补助
农民也有退休金了
“噼噼啪啪……”窗外一阵阵的鞭炮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忙翻身下床看个究竟。只见敬老院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敬老院的老人们个个春风满面,聚在一起谈开了。王奶奶神秘地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政府呀,决定每个月给我们这些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发两百元补助费,这下日子越过越好喽!”王奶奶还没说完,就裂开嘴笑了,几个零星的牙齿一览无遗。李奶奶抢着说:“那太好了,赶紧告诉孩子们,下个月不用给我寄钱了。”郭爷爷高兴地说:“这下,我们的温饱就不成问题了,政府真是太体贴我们了。”郭爷爷乐呵呵地笑着,银白色的眉毛笑成了一轮弯月,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沈奶奶说:“我不愁吃不愁穿,就用两百元给我孙子买玩具,我那大孙子肯定开心得不得了。”她仿佛看到了孙子抱着玩具爱不释手,甜甜地叫一声:“奶奶真好。”想到这儿,沈奶奶“扑哧”一声笑了。黄爷爷说:“我就把每月的这两百元攒下来,几个月后咱也买部手机。让年轻人教教我,以后想儿子想孙子就和他们视频一下。”陈大爷兴奋地说:“党的政策就是好,咱以后可以享清福了。”大爷乐得胡子一抖一抖的,样子可滑稽了。欢笑声此起彼伏,汇成了一曲欢乐的交响乐。
我一溜儿小跑进屋,想把这一个消息告诉爸妈,却听见了他们的谈话。
“政府给老年人的补助费让老人们过上了好日子,我们再也不用担心爸妈的生活过得不好了。”这是妈妈的声音。
“是啊,自从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后,老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滋润了。”爸爸接着说,“祖祖辈辈,只有老子给儿子钱花,现在共产党每月给老人发200元,共产党就像咱老子一样。”
“不,不是咱老子,是咱儿子。你想想,咱农民老了,是儿子给我们钱养老,现在党给咱钱,党不就是咱的另一个儿子吗?”妈妈反驳道。
“对,对,你说得对!老婆你真聪明。”爸爸打趣着说。
“扑哧”一声,妈妈笑了,我也乐了。
“噼噼啪啪……”外面又想起了一阵鞭炮声。这仿佛是一首对党的赞歌,它们在村庄上空久久回荡,回荡……
人员退休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关有单位,各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1X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X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1X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X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巳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上述人员再按本人20xx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2%。
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xx年12月份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7%。其中,退职人员的基数按最低职务(职投)人员平均养老金确定。
(三)适当倾斜
1.高龄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月养老金低于3105元的调整到3105元。
3.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将调整情况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9月份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请各地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退休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公会领导:
本人xxx,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妻子(注明出生年月);子女(注明出生年月)我们均住xxx。(家庭成员都要写)
本人在xxx工作(或者务农),妻子(工作),子女(学习院校,或者工作单位)
家中贫困,无固定经济来源,我们目前只能靠亲朋好友帮助过日子,现我们无法生活,恳请公会领导们能给予我们困难补助。让我们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们全家万分感谢。
特此申请。
xx
20xx年x月x号
老兵归家
现在学生居然这样学习,受教了!
0元领取学霸秘籍,不熬夜不刷题不心焦
回想起十五岁那年,我正值青春年华。却离开了家乡与家人,来到了那个无情的战场。如今,我八十多岁,我已在那硝烟四起的战场上经历了六十五年的风霜。一想到我马上就能回到我那朝思暮想的家乡,与我离别已久的父母、兄弟团聚,我的心情便无比激动!
可是,当我看到眼前那长满野谷的院子,不经发出了惊叹:“这是我与兄弟们嬉戏的地方吗?”那总无忧无虑的生活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记得,院子里有一只小黄狗,我们时常与它一同玩耍。可爱的小狗从狗洞里穿过,我的小兄弟也跟着往狗洞里钻进去。可是头进去了,身子却还在洞外。我们拍手大笑。欢乐的嬉笑声充满庭院。看着我们这帮顽童,母亲那张因操劳过度而疲乏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母亲总在厨房里做着我们爱吃的饭菜,嘴馋的我们总趁母亲不注意时跑进去偷吃。有时凑巧被母亲发现了,便被她揪着拉到了院子里。现在回想起来脸上总会浮现隐隐笑容,这一幕幕依然历历在目,难以忘怀!可是,最终,这些仅仅是我仅存的美好童年回忆。
厨房里到处都是蜘蛛网,残破的餐具里都是蟑螂;老鼠在厨房里到处乱跑,铁锅锈迹斑斑,破了好几个大洞;灶台上都布满了厚厚的灰尘。母亲那昔日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不见了,院子里不再有欢乐的嬉笑声了;然而代替这一切的却是死亡般的寂静!
望着东方,再回头望望院子,死一般的沉寂!没有了家人呼唤我的声音,没有了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也没有了那战场上的喊杀声。只有我对家人那份沉重的思念!
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立法的思考
不论是实行什么制度的国家,不论是采用什么兵役制度的军队,也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其服役都有一定的年龄或时间限制,到了一定的时候都要退出现役,重返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军队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研究和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有关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主要有《兵役法》第60条以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1条的规定。除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就是国家下发的各种通知文件,如《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等。虽然就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有上述这些规范性文件,但无论从该制度的理论依据还是实施状况仍然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
(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不够高
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在《兵役法》中仅有一个条文进行规定,其余内容则是在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中有所体现。正是由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不够高,而且相关政策也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在具体实施这些法律及政策文件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退役士兵对相关政策文件不甚了解,这也影响到他们权利的行使。
(二)相关立法的内容不够详实
如前所述,我国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问题在法律法规层面规定的较为宏观,尽管在各种通知文件中更加详尽,但在该制度的资助对象、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和资助实施等方面还有所欠缺,而且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并没有在立法的层面上体现出来,致其法律约束力较差。
(三)相关组织机构不清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对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这方面的工作是由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如此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该项工作的系统性和效率性。
二、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立法的必要性
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从法律、法规到各种政策性文件均有对相应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在通过给予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中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已有一定的基础,但这仍不能满足现实状态下依法维护我国退役士兵权益的客观需要。一方面是已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全涵盖这一领域所涉及到的问题,相关立法体系并不健全,另一方面,与《兵役法》等法律相配套的下位法,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几乎没有,使得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因此,要使士兵在退役安置时能够确实得到教育资助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体系,是新形势下健全国家军人退役安置法制的需要,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需要。
(一)完善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立法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健全国家军人退役安置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军人作为军事力量的主体,其良莠不仅关乎军队的强大与否,而且与国家安危兴衰攸关。现代法治条件下,国家与军人互负忠诚义务。军人为国家安全付出超长代价的同时,国家必须尊重军人的尊严和社会地位,给予其亲子般的呵护。19世纪的瑞士军事家约米尼曾经说过:“假使一个国家里,那些牺牲生命、健康和财产去保卫祖国的勇士们,还不如那些包租者和交易所的生意人受到尊重,那么这个国家就一定是非常可悲的。”现代国家通过法律确认、保障军人权利以激发其为国牺牲、奉献、履行忠诚职责之热忱已成为主流。
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已明确入宪的当今中国,军人退役安置即为一种公法行为,依法进行安置也是国家法治的自有之意。《国防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专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所以对退役军人进行公平、合理安置是地方政府部门履行自身公法义务的当然表现,同时也是退役军人享有得到妥善安置的法定权利。毫无疑问,对于退役士兵而言,也当然地享有这一权利。为了让其能够更好地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对他们进行教育资助,提高其学历水平、教授专业技能,显然,这是很好一种制度。
(二)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的治国方略,它要求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实现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这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守法的系统工程。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国家的所有工作都必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国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当然也不例外。军队关系着国防建设,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军人退役安置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影响到军队的战斗力与稳定性。因此这一领域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如何,是否严格依法办事,不仅决定着国家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状态,而且对社会主义法治有着相当影响。其中,对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法制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三、完善我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立法的主要方面
我国2009年修改的《兵役法》和2011年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在此前后制定、修改的一些相关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对今天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现实,已显示出某些不适应,加之立法当时的经验不足,在立法质量上难免存在一些问题。这给今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及其效力的实现带来了一定影响。尽管任何立法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但应尽可能周密、协调而统一。适时地修订和补充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协调统一相关立法规定
美国的军人退伍安置立法很注意与现役军人相关法规和民间领域相关法规的有效对接。在纵向领域,为了顺利实现军人从一个社会要素向另一个社会要素的快速转换,关于军人退役安置法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现役军人的规定。在横向上,美国军人退伍法律制度注意与整个社会的联系。因此,我国就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的立法也可借鉴美国相关的立法经验,保证其角色的顺利转换。
(二)完备不同层级法律规范
由于立法者也习惯用政治眼光和政治思维方式考虑士兵退役安置问题,以致在现行有关士兵退役安置的法律层面中关于如何实施教育资助政策的内容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在国家、军队全面法治的今天,看待士兵退役安置的思维方式也必须与时俱进,这就有必要从法律法规的不同层面对教育资助问题进行规范。另外,对退役军人进行公平合理安置既然是地方政府部门履行自身公法义务的当然表现,对退役士兵而言,就是其法定权利。因此,就这一问题也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其明确。
(三)建立相关的具体实施机构
众所周知,美国退役军人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是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牵头,各类机构组织合作完成,其中最重要的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其中充当的角色。我国有庞大的退役军人群体,成立统一完善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机构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助于保证军人特别是士兵退役政策的平衡性和连贯性,确保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保障退役军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可以考虑设立各类专门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构,或赋予中等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或民间培训机构履行这样的职责,从而使退役士兵受到更好的教育或培训,更快地适应社会。
综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问题立法的完善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使其竞争力会进一步提高,能以一种社会认可的方式参与就业竞争,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就业的公正性。
【项目课题】本文系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天津市军人退役安置问题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2012年度TJKS10-018)。
民政局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01、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02、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会审认定的依据应为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应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应以个人档案为准。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居)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 (镇、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建立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资料,并认真做好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
核查认定工作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填写的表格,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作,但表格内容应包括民政部制发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附件)中的项目。审定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
拓展阅读: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怎么转
2012年7月1日以后,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提供《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送到社保经办机构。其中:有就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军人本人送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就业单位的,由军人本人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2)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表》,并将此表回执给军队;
(3)军队将补助资金转入社保经办机构后,军人或代办人员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
安徽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战士,每人每月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二、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在乡复员军人分别按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建国后入伍的,由现年生活困难补助3880元、3140元、3020元,增加到4600元、3800元、3620元。提高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由当地财政解决。
三、提高在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的在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由130元增加到170元(其中带病回乡退役人员增加到180元);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由130元增加到170元。以上两项提高标准所需经费按照省与市、县财政6∶4比例承担解决。
四、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生活补助由130元增加到150元。提高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由当地财政解决。
上述对象增加的生活补助费从2009年元月份执行。
1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安置办得到消息,去年安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处于新老政策过渡的第一年,省政府2012年11月中旬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后,安庆市立即开展了201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据介绍,市、区两级财政于2012年12月份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经费拨付到位,合计1998.385万元。从2012年12月下旬开始至今年1月份,城区407名退役士兵已经陆续开始领取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
记者另从市民政局优抚科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下半年“双拥”工作,日前,安庆市为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41.28万元。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经驻宜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并已随队且在3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随军家属。
据统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共215人,发放标准为每月3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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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根据安徽省《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对全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已于10月正式执行。
此次调整涉及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其中,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将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户籍,实行统一发放标准。
调整后,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将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5元提高到505元。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每人每月340元;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
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各县区将于今年年底前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福州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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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2〕1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8月1日起,提高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含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所需经费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7:2:1的比例分担。
二、从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以下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1、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1、2,调标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2、提高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含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4元,地方财政负担21元。地方财政负担的经费,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7:2:1的比例分担。
3、提高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调整后的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55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9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35元。调标所需资金扣除中央负担的25%外,其余部分继续按照《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6〕70号)确定的分担比例,即由省管党费承担60%,省财政承担40%。
三、此次调整所需的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应由本级负担的经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将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四、厦门市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资金除中央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厦门市自行负担。
退伍军人贫困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男,汉族,1985年2月15日出生,家住xxxxxx,现在在xxxxxx上班。
我于20xx年12月14日应征入伍,至20xx年12月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54集团军防空指挥二连(71834部队53分队)服役。在部队服役的5年中,我认真训练,不断进取,对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劳任怨,出色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种各类任务,深受领导的好评,曾经三次荣获三次优秀士兵,两次嘉奖,多次受到营连的表彰。
由于我所在的连队是通信单位,主要是通信保障的后勤工作,如卫星站、125电台、400台、收发报等通信工具,还有包括雷达等高辐射等通信设备。既枯燥又无味,无论是狂风暴雨、烈日炎炎,还是行军300多公里的拉练,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因为做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由于工种的特殊性以及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我患上了*****。时至今日,我一直在家务农,自食其力,累计花费数十万元,也没有把病治好。妻子一直没有工作,把大多时间都用在了看病上。长期的时间和精神上的消耗,给我和家人在经济和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酌情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军人退伍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刚退伍的军人,叫xxx,今年二十四岁,我家住在司铺乡xxx,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考虑到生活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我家主要成员有:父亲xxx患有xxx两年,母亲xxx患有肾结石两年,下有一个弟弟在外务工,而我刚从部队退役。一家四口人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些薄田的收入,家里为父亲医疗费欠下近四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内心深处有不少自责与愧疚。自己的无能,惟有以后加倍努力工作来报答父母以及社会上关心与支持我的所有朋友们:
父亲自我06年12月参军入部队,到07年元旦在横峰县医院诊断出xxx,从07年元旦至08年7月一直在xxx市xx医院治疗花费近两万的资金,后由于病情加重又转到xxx市肿瘤医院治疗也花费了不少资金的治疗费用。在此期间也曾到处治疗过,也用了不少有中草药与民间的各种药材,现如今父亲的医药费近七万元左右,两年中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只能依靠亲戚朋友过日子,由于家庭经济问题,现如今我父亲停止继续治疗,以药物维持着生命。
家母也患有肾结,由于家庭困难重重也只能以药疗养,弟弟在外务工,由于几次平凡有换工作,也没有什么收入,家里的房子也属于危险期,下雨天气就会出现漏水情况,这些对于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压力重重。由于我考虑家里的情况方便照顾父母的病情,为家减轻一些负担,只好今年退伍回社会,现在在家待业,恳请县民政局领导能给予我家困难补助资金,让我一家过上一个平安的新年,同时也希望县领导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家的实际情况。在此我代表我全家感谢各位领导,并祝各位领导在新年来临之际,工作蒸蒸日上,事业有成,合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