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内容大全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的约束

  在现实生活中法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紧紧地约束着我们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它与道德规范、礼仪规范、宗教规范等其他社会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两条基本途径。制定就是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程序创制成文法;认可就是国家赋予某些已经存在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风俗习惯、道德习惯等以法律效力,法一经国家创制出来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成为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的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法制频道讲了一个故事,在一个地方有一个小偷,他每天以偷为生,而且都没被抓住。不巧的是他有一天偷了一个警察的钱包,并且很不巧的被抓住了,在警局的审讯室中,他告诉了警察自己是为了生活才去偷的,而警察告诉他要学会“用法来约束自己”。这一句话打动了小偷,并且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心中。于是,在他出狱之后,即使在很贫穷的时候当他看见别人后包中触手可及的钱包,他都会想起那位警察说的那句“用法约束自己”,他不仅不会去偷,而且还要告诉那位路人,让他放好自己的钱包。

  你看,有了“法的约束”连小偷也可以把以前让众人痛恨的行为改掉,变为受众人称赞的行为是不是太好了呢?所以有了“法的约束”社会会变的更加美好。我们如果每个人都用法来约束自己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可以说根本不需要用法律来规范人们。法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这种不可怕的感受就要看你如何利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啦!所以只要我们同心协力用行动来守护社会,守护法,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就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的。一起行动,以身作则,用法律来匡正自己的言行,匡正这个社会的无理之处。无论如何请大家在心中千万要记着这一句“用法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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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公安机关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境外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第四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以下简称国家安全部)确认。

  第五条《国家安全法》所称的“敌对组织”,是指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敌对组织由国家安全部或者公安部确认。

  第六条《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资助”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用于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第七条《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勾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内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第八条下列行为属于《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一)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六)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家安全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

  第十条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据《国家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辑、追捕。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紧急任务的车辆,可以配置特别通行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查验中发现的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可以责令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拒绝或者没有能力进行技术处理的,可以予以封存、扣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让法律常驻你我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中国古代的一句古话。的确,一个国家,想要富强,就必须要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好这个国家,让这个国家走向富强。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十六、七岁,正值青春好年华,却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靠偷、抢过日子。其实他们也和我们一样,从牙牙学语的孩子成长到无忧无虑的少年,再到多愁伤感的青年。他们也因该有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只是在他们的生活中曾经出现过阴影,不可磨灭的阴影,让他们的心灵备受煎熬;或是他们从小养成一些坏习惯。如:爱讲粗话,经常打架,习惯性的“顺手牵羊”等。据统计青少年中由于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或从小养成坏习惯所造成的悲剧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下面我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徐某从小家境贫寒,只能将将维持徐某一家的生计。徐某从小就懂得了生活的艰辛,在学校里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有一阵子,学校刮起“四驱热”,他很羡慕,可是他不敢向父母要钱买,于是他打算铤而走险——偷窃。他偷了一位同学的二十块钱,因为只是二十块钱,被偷的那位同学并没有告诉老师,这让徐某形成了侥幸心理。因为有了第一次的侥幸,所以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徐某因偷窃数目较大而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由此可见,触犯法律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更关乎到自己的亲人,自己身边的人,关心自己的人,更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有些同学不认为一些顺手牵羊的行为属于犯罪,单事实不是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学们,面对心理上的困惑和问题,我们应该及时排解,避免因心里的困惑而酿成悲剧,在学习上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在学校里不与同学攀比吃穿,不追赶所谓的“潮流”,不让一些负面的情绪控制自己。

  同学们,我们有幸生活在法律严明的蓝天之下,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万万不可以身试法。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让法律永驻你我心!

请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

  呵护人类共有的家园,享有人类共创的文明,都要遵守社会的规则。规则是历史的财富,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然而,规则便是法律。法律(La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它考验的是我们的道德心,它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律是当今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因为往往有人忽视了或者不了解法律的存在而做出了一些犯法的事情。

  其实,对于身边的某些事,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一个人对于法律的认知和有没有遵守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人闯红灯,每天都有人酒后驾车,每天都有人违反社会法则。然而,这些人又是怎么对待的呢?例如:我的奶奶她一直好像等不及那几秒钟,就闯红灯。我说:“奶奶,我们应该遵守秩序,不能乱闯红灯的,这样一定会出事的!”“那人家也闯的呀!那我为什么不能闯,我当心点,不会有事的啊!”奶奶气势汹汹地说。“你老了,没年轻人那么灵活,奶奶,生命是很脆弱的。”我振振有词地说道。“什么脆弱不脆弱的,净说些不吉利的话!”奶奶气愤地说。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了。而我的舅舅呢,他真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好公民。他时刻记住“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莫强行”这句交通法则术语。(闯红灯)还有啊,现在某些公司需要应酬。那么,这些人又是如何对待的呢?有些人他们会叫出租车,载他们回家;而有些人呢,还会自己开车回家。(酒后驾车)大家看看呀!我一直闯红灯的奶奶和某些酒后驾车的人,他们明明就是懂法却不守法。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们这样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混乱,多么危险。那么,行政机关应该如何依法办事呢?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①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封建时代“官贵民贱”,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百姓之间无平等可言。②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③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二、学法懂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①学法懂法,依法思维②统揽全局,依法决策三、恪守行政道德,打造“责任行政”①遵守行政道德,奉行公正廉洁②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③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然而,青少年犯罪是每个国家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年有不少青少年沿着凶杀、酗酒、吸毒的道路走近犯罪行列。而我国,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环境的日趋复杂化,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经济,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直接干扰,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特别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你们知道吗?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青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

  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当中,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我们一定要告诫自己要遵循戒“贪、奢、骄、假、黄、毒、赌、惰、散、妒”这些行为啊!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所以,我们一定要懂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祖国)有许多针对我们的法则,大家一定要了解!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权益啊!在这里,我呼吁大家“请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懂得法律,保护法律,更加合理的适用法律!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的美好,更加的和谐!”

法律法规记心间

  世界已被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给套住,无论你在哪里都逃不脱天网的控制。这张天网可以算是祖国进步的、发展的“大功臣”--它就是法律。也就是因为有了它,世界才变得更加辉煌,更加灿烂,人类社会才更加稳定、和谐。

  危险常常在我们身边,一不小心它攻击的对象就是你。现代科技正迈向高峰,汽车已开进千家万户,它给人们带来了快捷,但同时也带来灾难。

  亮油油的公路如一条长龙在崇山峻岭中蜿蜒盘旋,行驶在它身体上的便是各种各样的汽车。汽车在马路上尽请地行驶着发出愉快的呼声,万物都给它让出了一片空地。可是由于谁都想早点到达目的地便加快了速度。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飞快行驶的情况下,我们的生命也因此受到了伤害,在相对运动的力量下,两辆汽车撞在了一起,撞得头晕眼花也因此来到了医院,弄得自己遍体鳞伤还差点失去生命,有的倒是自己一走了之,留给亲人的却是泣不成声的伤心难过。为了一时的快捷、开心,事后却造成这么多的遗憾与痛苦,还不如安安心心,健健康康的生活。

  上当受骗是我们经常听说也是熟悉不过的了,世界那么大,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不可能一一了解也不可能改变。但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

  人的脸就像彩灯一样一会儿一个颜

  色,我们也就是因为坏人狡猾的相貌给迷惑了。例如:对我们小学生进行诈骗拐卖的也是比较广泛的,就像有时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问路——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告诉他在哪里,他装着不知道让你带他去,他会趁没人你自己也不注意捆走你拿去卖。还有让你服用加工过的糖果,让你晕后再卖,他们的花招真是多得不能再多,而当我们面临这一系列事的时候应正确对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也是一件不可小视的问题。正是由于我们好奇的心理,任何事都想去尝试一下,特别是网络游戏,可以说是成了大家共同的爱好,它就像一条虫,只要你接触了它,它就会进入你的生活,占据你的所有精力和时间,带着你误入歧途,真正成为它的永久的奴隶,为它服务而离开学习。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它,让它成为我们的工具,别让他的阴谋得逞。因为光明大道上很宽敞,平凡世界里也很美丽,我们何必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呢

  我们正是初升的太阳,是大地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爸妈的收获,是祖国的接班人。每个人活着都有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成就未来。生活就像一条怪石多多的“小路”,在小路上有许多荆棘与坎坷,我们要有信心,也要正确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幸福健康地成长,今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法制征文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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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法制知识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刚看了一个网站,就使我大吃一惊:一位同学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后却害的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心想: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电视上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有关知法守法的相关知识范文

  大家好!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以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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