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证明范本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系我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写)____________,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其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以来,一直请假护理,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误工费证明怎么开
由单位开具,把事故 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一份,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且最好是有单位的财务章,不然不会被认可的,误工费需开几样证明。而且还要有单位的一份书面证明,证明本人在这里工作,平均月工资多少,多长时间没上班,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盖上,就行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规定,你需要证明误工事实与误工期间,以及工资收入水平等。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纳税证明的,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缴纳个税。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范文《误工费需开几样证明》。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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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单位员工,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_________部(或科、处、室、)工作,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______(亲属关系)__________(姓名)发生交通事故次日即已请假护理,我单位依规章制度已停发其全部工资。
证明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执照号码:
索要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如何出具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三、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个陪法: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的相关内容都是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希望对您进一步了解误工费和主张误工费赔偿有一定的帮助作用。我们知道,民事诉讼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希望得到的赔偿数额都是需要相关证据来佐证的。如果你在主张相应的赔偿时,相关权利受到侵害需要专业律师帮您维护权利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每年在交通事故中伤残的不在少数,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这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主要解决的就是这一问题,欢迎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咨询!
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十级是最轻的,以及是最严重的伤残,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
一、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三、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五、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十至二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六、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七、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残疾者为恢复肢体功能或弥补伤害所造成的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装饰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
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
身体伤残的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的条件而要求赔偿安装假肢费的,不予支持。
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价格为准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八、三级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十、定残后的治疗费用
受害人定残后,请求今后治疗费的,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虽未定残但以出院后尚须继续治疗为由仅凭医院证主张赔偿今后治疗费,依该证明不足以确定今后治疗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诉后在诉讼期间又发生的治疗费用,有相应证据支持的,可按医疗费的标准审查计算。
十一、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经审查确有赔偿必要的,也应给予合理赔偿。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希望在交通事故后,小编整理的这些内容能够帮助你实现你的权利和利益。
交通事故如何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身陷交通事故中的人们普遍关心的事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如何在交通事故后正确更多的赔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何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事故发生后积极同对方肇事者商定责任,争取对伤者更有利的责任。
办出院时让医生在病例资料上注明如下事项:1、出院后加强营养(争取营养费),2、住院期间护理人数(一般为一到二人,争取护理费),3、出院后全休多长时间(时间一般为3-6个月,争取更多的误工费),4、后续治疗费为多少钱(即拆除内固定的费用为多少,一次性争取后续治疗费)。
选定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权威的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级别越高最终所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越多(同样的伤情可能鉴定出不一样的结果,建议咨询律师,由律师协助委托鉴定)。
如果是农村户口且在城镇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则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据材料,争取按照城镇户口赔偿。
关于如何争取到更多赔偿的问题这里只能给出一般意义上的回答,在实践中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的事情时有发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是最严重的后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赔?如何安慰死者家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一、一般(特指未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哪些赔偿项目,分别应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主要有如下赔偿:医疗费(指非当场死亡的即经过抢救后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亲属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在法律中以上统称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如要按城市标准计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镇户口,要么是连续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100%,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户口性质来确定的,我国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个标准,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是两个标准,但是不同地区赔偿金额也会不一样。
3、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100%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100%
抚养费、赡养费的计算原则同上面一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计算赡养费的时候是用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然后需要除以共同抚养及赡养的人数。
具体操作时可能会出现其他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一、异地发生事故如何索赔
车主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最好将事故现场拍摄记录下来,因为异地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不能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事故现场的图片能够做为定损依据。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时,需要将事故现场的情况尽可能详细的称述给定损人员,并配合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尽快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严重的,可以就地前往专业的修理店修理车辆,车主可以在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后,将受损车辆送回保险地修理。
车主想要异地出险获得理想的理赔时,需要对事故现场做出足够的记录,以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事故造成的经过和损失,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
异地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既要等待交警处理,又要考虑车险理赔,类似问题有很多车主遇到过。那么,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到底该注意些啥
1、投保前问清保险公司规模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则进行理赔。简单地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与距离车主最近的分支机构联系,该机构在接到通知后会到现场帮助您进行事故处理。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规模越大的保险公司在异地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经常驾车出差的朋友在购买车险时,应该把这点考虑进去。
2、选择定损先征保险公司同意
异地出险后的定损也是很有讲究的。一般就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但如果碰上节假日,保险公司定损人手不足,部分车主不选择耐心等待,而是选择回到保单所在地后再定损。这种情况,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处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这种定损方式,若事故损失较大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查勘。
3、急需赔款可申请出险地领取
如果车主急需赔款,可否在出险地领取?如选择在出险地领取赔款,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而绝大多数车主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一般需凭借理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索赔。
如何开误工证明
需要务工单位出具,该员工属于本单位员工,最近三个月工资多少,因为某某原因停发了或减发了多少工资,保险公司让开误工证明 怎么开。保险公司会对停发或减发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单位的话,提供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如果没有收入的话,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所属家庭妇女类的职业进行误工补贴。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然后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或者行政诉讼)。
2、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
范文如下: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x职务,月收入x人民币整;在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因发___________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xx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x(小写: )人民币整,证明《保险公司让开误工证明 怎么开》。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财务人员签字
家属误工证明
兹证明:
(性别,民族族,身份证号码,要与自己的户口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系我单位___职工,职务___,___月工资为___人民币整; 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因___(原因),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___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___(小写:)人民币整,家属误工证明怎么写。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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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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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________同志现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累计满_____年。其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盖章
经办人: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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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证明《家属误工证明怎么写》。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其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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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兹有本公司员工XXX,男(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在本单位从事XX工作,月工资收入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发生XX后,由于治疗及调养一直未到公司上班,故其本人工资相应停发。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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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 ,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为 ,其自 年 月 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 工作,月工资为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关系) ,(姓名) 发生 事故住院,请假护理,我单位依规章制度已停发其全部工资。
公司名称
日期
车祸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x职务,月收入x人民币整;在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xx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x(小写: )人民币整,铁路局车祸误工证明。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财务人员签字
PS: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铁路局车祸误工证明》。
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尽量让保险公司多赔。然后尽量少赔给事故方,医院开的证明,基本都是按病人要求,经常会夸大一些。另外单位可能没有扣他工资,《减少收入证明》可能是假的或者请公司行政“帮忙”开的,所以有可能不用赔误工费。让他提供足够证明,比如到税单,最近的工资卡流水等等,因为公司可能没扣他工资,或者只扣了一点。
反正尽量少赔,这样你说不定还可以赚一笔钱。话又说回来,心别太黑,但也别吃亏。
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
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费
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 ?,男/女,民族(汉族?),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是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 元,护理人员误工证明。自 年 月 日 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一直请假护理 ,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期间工资应为 ? 圆角分)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陪护证明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陪护人员数量,这个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你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而不论实际陪护是两个还是三个。
2、实际陪护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工资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住院护理费首先是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实际陪护天数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收入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护理费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比如深圳陪护费用一般为50元/人天。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工资,法院将按照陪护人员的收入和陪护天数计算护理费。比如你父亲住院时是你在陪护,则你应当去你工作的公司开个证明书,证明你父亲住院期间你向公司请假去医院陪护,陪护期间你没有上班,该证明同时写明你的月工资金额(你最好同时提供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收取记录、社保清单);然后你再拿着公司的证明书到医院,让主治医师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医院住院证明专用章,范文《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另外,上面已经说过的,即便你无法拿到上面的证明书,只要出院记录上写明你父亲住院期间有陪护,则法院会根据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的。只是法院计算的金额一般都低于按照陪护人员误工时间计算的金额。
医院开陪护证明, 只能写“兹证明XXX住院期间,由XXX陪护,特此证明”。
单位误工证明
某 某是本单位职工,单位误工证明。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 某每月工资为 元,因其系请事假,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予支付。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应带附带提供该单位的主体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2、误工费不是收入,是指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如果月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19号令),应当提交纳税证明。
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男/女,____族,年____月__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是我公司职工,在我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亲属________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一直请假护理________,我单位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