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7年三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参保满1年以上(含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非因失业人员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提交《失业保险手册》
2、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最近一次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交在三亚市邮政局(市人民医院对面)开户邮政储蓄存折时所填写的《个人结算帐户开户申请书》
5、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二张一寸相片。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个人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受理、登记、审批→按月报市财政局核发→转入代发银行→转入个人帐户→报到签名并领取《失业登记证》→办理再就业培训入学手续→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积极求职实现再就业。
注意事项:办理失业登记需在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延伸阅读:
三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注:三亚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三亚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
三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从2015年7月起,各参保单位以职工实际月工资总额作为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缴费基数计算例子:
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529.6元/月),应以2529.6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648元/月),应以12648元为缴费基数。
2017年鹰潭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鹰潭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鹰潭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
最新消息:社保费率首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失业保险金按鹰潭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鹰潭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鹰潭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延伸阅读:
鹰潭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鹰潭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址
鹰潭市月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环城东路16
电话:0701-6215801
贵溪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鹰潭市贵溪市站前南路3-2附近
电话:0701-3771553
鹰潭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最新消息:社保费率首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鹰潭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鹰潭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鹰潭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
社保缴费例子
若鹰潭市201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3657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3657的300%=10971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0971元
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3657*60%=2194.2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194.2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194.2元至10971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鹰潭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