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了解交通法规,遵守法规

  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交通也越来越便利。马路上行驶着各种各样的车辆,十字岔道口有红绿灯—-但是,朋友,你知道每年全国由于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有多少人吗?据统计,平均每年由于交通事故死亡的就有上百万人。车祸曾经夺过多少人的宝贵生命,又有多少人因车祸而终身残废。在出行中,你是否了解能减少事故的交通法规呢?你是否能安全地保护自己呢?你也许会说“不”吧!那么,你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学习交通规章呢?在十字路口,往往会看到一盏指示人们过马路的灯,它叫做红绿灯。红绿灯是相当重要的,只要完全按它的指示做,就能避免出事故,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人,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们应该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这一条规章制度。可是却有一些人对它不以为然,根本不在乎,这就可能会酿成大错。

  有一次,我在绿灯亮了之后,准备过马路去。于是我慢慢地走着,刚走到几步,一辆蓝色的小四轮突然从我的左边飞奔过来,一边“嘀……”地按着喇叭,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立刻停住了脚,这辆小四轮从我前面横行驶过,过了好久,我的心还怦怦直跳,真是险呀!要不是我刹住了脚,可能就已经被那辆小四轮撞着了呢?刚才开车的到底是谁呀?这么不守法规,明明亮着红灯还横冲直撞地冲过来,不就等一会吗,干嘛非要乘红灯这几秒钟冲过来呢?如果为了这几秒钟就撞到了人,那多不值呀!到那时来后悔可就来不及了。不仅自己车翻人亡,严重的还是会把别的无辜的人撞死。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别人在绿灯亮了过马路时认为两旁的车都停车了,根本不会注意,而在这时就冲过去很容易就会撞到人。开车司机不认真或酒后驾驶,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这样出事故的例子并不少。

  2005年8月,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油松路段时,就有一名司机误将油门当刹车错用,导致了幼儿园中巴里的19条鲜活的生命而含冤九泉。就因为司机这一点小小的马虎,汽车碾压了38名行人及摆地摊的人后,冲到一隔离带方才停下,除车内死伤人员外,还另有10人不治,12人受重伤,这是深圳市建市以来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的交通事故。而这完全因为司机的不小心造成的。

  在出事之后,我们就应该吸取教训,以后谨慎开车,不要酒后开车或疲劳驾驶。今年,国家还规定如果是过马路被害人自己违反法规被撞,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我们在今后的出行一定要多加小心,并且多了解交通法规,遵守法规。金秋季节,马上又是十一长假了。在这期间的出行,你准备好了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遵守交通规则

  随着经济繁荣的发展,交通事业的发达,车辆川流不息地在公路上行驶,交通事故时常走进我们的生活,直接面对,而无法回避。因此,交通安全,人人须知。

  有的人为了图便利、或好奇、好玩,不顾交通安全,结果不仅自己,也给他人造成了痛苦和不幸。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一旦事故发生,受害者往往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后果可能更为惨重。我曾目睹过这样的一件事,至今还心有余悸。

  那是放暑假的一天,我看见我的同学小杰、小伦俩骑着单车在马路上玩车技,时而快,时而慢。有时侯为了显示的自己的车技,不顾一切地踩,甚至还放开双手进行比赛,真是险象环生啊!看见这,我便连忙跑过去劝告他们:“你们还不到13岁,竟然敢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还做出这么多的危险动作,万一你们出事了怎么办?”小伦不以为然地说:“骑单车这简单的玩意,我早就学会了。有什么好怕!”我见他们毫无半点安全意识,就着急地说:“小伦,你知道吗?据统计,全国每分钟平均伤于车祸的有1人,每两分钟平均死于车祸的有1人。我们宁可多一分细心,也不能有一丝侥幸,有很多人就像你那样偶侥幸的心理,违反了交通规矩而酿成了悲惨的车祸的!这样值得吗?”他们俩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一溜烟似的又骑着单车飞快地走了。

  下午,我跟妈妈去逛街,在途中,只见马路中间围着一群人,我好奇地走过去,原来又是一场交通意外事故,一辆卡车的面前停着一辆被撞得扭曲变形的自行车。一位叔叔抱着伤者,急冲冲地向医院走去,我认真一看,这不是我的同学小伦吗?哎!我早上才劝告过他,可他就是不听,现在果然出事了。这就是血的教训啊!

  只要我们注意交通安全,悲剧就不会重演。俗话说:生命重于泰山。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您的生命,请遵守交通规则吧!

遵守交通法规

  说到""交通""这个词,大家总会把它与安全连在一起,因为它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业为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与此同时,无休止的“马路战争”也时时处处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交通事故已成为社会的重大问题之一。

  由于一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平坦的马路上演出了一场场人间悲剧,响起了一曲曲人生悲歌。朋友,当你看到无辜的生灵惨死在车轮下,听到失去亲人时催人心碎的哭声时,有谁不感到痛心?他们带走的是和谐,幸福,欢乐,留下的是灾难,痛苦,思念。这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难道还换不回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安全的自觉性吗?人生苦短,哪能半途而废

  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才能实现我们辉煌的梦想,幸福和欢乐才能永远半随着我们。亲爱的朋友们,当你沐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当你与亲人一起游玩,当你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你正为着理想而冲刺,你可曾意识到生命的可贵

  如果你拥有一颗爱生命,爱人类的心,那么请提醒你和你的朋友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因为它是你和他人的幸福的保护神。

  交通法规,必须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是生命的纽带。

交通规则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交通安全问题以及我们常见的问题。近来,很多车祸都在人们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生了,那么这些车祸都是可以预防的。有一首儿歌讲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要减速。相信大家对这首儿歌都不陌生,有些人虽然认为很幼稚,但有多少人是只会说,不会做呢!

  车祸有时总是来匆匆,去匆匆,但往往那一瞬间,人的生命有可能就在那一刻结束了。大人们,为了上班不迟到,超速的有;闯红灯的也有;是的,这样是可以让他们能有节约来的短暂的时间,但是这样是非常危险的呀!大人们,你们要记住,你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啊,你们都做不到的事情,更别说孩子们了。记得我亲眼目睹了一场车祸:一辆电瓶车行驶在马路的中央,一辆摩托车要过马路,两辆车开的十分快,像一阵风吹过一样。两辆车在顷刻间相撞了,而后面的两辆车也因速度太快了,看见前面的车祸无法减速,一下子跌倒在地。如此快的速度难道不能控制吗?如果车不超速,非机动车,机动车个行其道,这样就不会发生上面所讲的车祸了。

  不止这些事,还有许多卡车超载,车辆超员行车。有些卡车为了运多一点物品,把货物堆积起来都高与车头,这样很容易出事故的。有一次,一辆大卡车超载了,把柏油路都压的凹下去了一大块呢!最后还是用起重机吊上来的呢!

  如果,我们的城市没有了交通秩序,那我们生活的地方就是一片原始森林。

  最后,我希望所有驾驶车的人,都要牢记千万不能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能闯红灯超车道,不要超载/超员哦!

  祝天下所有驾驶车的人们,平平安安,一路顺风。

中秋道路交通保障方案

  中秋节将至,安徽省道路交通又将迎来出行高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节日期间人流量、车流量大幅增多的实际情况,研判假期道路交通流量变化和交通安全形势,提前发布安徽中秋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提示。

  安徽中秋道路交通保障方案中包括省内高速公路易堵路段,并对中秋节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xx年中秋节短途游探亲游和近郊游将相对集中,省内旅游景区及周边交通压力加大。高速公路进出城收费站、服务区等节点可能出现车辆排队现象,预计出行高峰在9月6日7时至10时,返程高峰可能出现在9月8日15时至20时。芜湖长江大桥、沪渝(合芜)高速试刀山隧道极易出现交通拥堵。另据省气象台预报,节日期间,全省阴天到多云,部分地区有阵雨或雷雨,路面泥泞湿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中秋节假期,准备选择自驾游出行的车友,提前了解沿线天气和道路信息,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及随车工具,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在正规场站、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救援服务热线是“12122”。

  节日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路面巡逻警示,21个省级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将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普通公路交警部门落实5条国道、15条省道夜间勤务联动机制,在定点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旅游线路的疏导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客车超员、无牌无证、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加强主要旅游景点及其线路、旅客聚散地、交通枢纽部位所在地周边道路及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疏导和通行秩序管控,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加强对农村地区“农家乐”、“生态园”和城市市区公园、景点、酒店等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执法检查,及时查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另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也将针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把好出村、出乡、出镇关。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告字[2009]12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7

  【实施日期】2009.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7)

  (市政告字〔2009〕12号)

  为了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保证地铁施工和南北中轴线改造期间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

  二、严禁电动三轮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通行;严禁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

  三、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各类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以及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的轻便摩托车、摩托车。

  四、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管制措施。

  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最

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法规大全律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答复》(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5.《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1)

  6.《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1990)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

  9.《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

  1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强险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强制定损问题的批复》(2001)

  1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

  1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16.《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

  2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

  2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2008)

  2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

  25.《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

  26.《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2000)

  27.《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有关责任认定问题的批复》(2001)

  28.《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2009)

  2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

  3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

  3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意见》(2005)

  32.《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2005)

  3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若干规定》(2007)

  34.《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2008)

  35.《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实施办法》(2009)

  36.《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2009)

  37.《上海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案件若干意见》(2003)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39.《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侵权纠纷办案要件指南》(2005)

  注:本文是以上海为例,整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大全。其他省、市的,加上本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高院或中院的会议纪要、操作指南等,即可定制一份属于自己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大全。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行人交通事故

  1、应急方案

  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22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如行人被严重撞伤,应同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必要时须进行人工呼吸;

  2)遇到撞人后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骨折,不要翻动病人;

  2、预防措施

  1)行人须在马路右边的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侧的路边行走;

  2)穿越车行道,须走斑马线,禁止追逐、猛跑;

  3)行走时,思想要集中,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停留,不得进入快速路;

  4)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5)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6)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

  7)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1、应急方案

  1)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并拨打120求助;

  3)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应及时到医院治疗;

  2、预防措施

  1)骑自行车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2)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遇停车等信号时,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的预防

  1、教育学生过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雨天撑伞行走别让伞遮住视线。

  2、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碍物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

  5、对骑自行车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奖惩管理规定

  ZH-GD-1303-04签发:周铁英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在车辆驾驶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或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处罚,以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意识,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减少并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指标,特制定公司。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的全体驾驶员(含劳务工)及因工作需要驾驶车辆的其他人员。

  二、定义

  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制定、修改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室提出制定及修改,经总经理批准。

  四、管理内容

  4.1事故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

  ⑴、工作期间酒后驾车的;

  ⑵、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负同等责任及以上责任的;

  ⑶、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车发生重大事故的;

  ⑷、抢越铁路道口发生交通重大事故的;

  ⑸、事故责任者逃逸或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⑹、事故后不及时抢救伤者,有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的;

  ⑺、私自动用公车,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⑻、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损失金额超过壹万元以上被举报的;

  ⑼、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的责任人,拒不承担超出保险范围的经济损失的。

  4.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的经济考核及事故责任人对公司的车辆经济损失承担补偿:

  ⑴、专职驾驶员

  序号考核类别内容1经济考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人考核200元/次。(无责除外)2经济考核造成道路交通、人为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3经济考核事故车辆未按公司规定在指定4S店或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4资产损失补偿按责任划分的考核比例(责任界定以交警队裁决为准)全责主责同责次责12%10%8%6%

  ⑵、因工作需要驾驶车辆的人员

  序号考核类别内容1经济考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人考核200元/次。(无责除外)2经济考核造成道路交通、人为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3经济考核事故车辆未按公司规定在指定4S店或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4资产损失补偿按责任划分的考核比例(责任界定以交警队裁决为准)全责主责同责次责10%8%6%4%

  4.3在交通事故中对于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损失,如:出租车的班费、死亡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事故车二次拖车费、检测费、停车费、伤者的自费药、货物损失免赔金额等由事故责任人本人承担。

  4.4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或重伤以上事故的,经交警队认定为事故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按考核标准承担车损经济损失赔偿后,须待岗培训,经公司考核合格再准予驾驶车辆。

  4.5长途车辆在配载货物时,驾驶员应与货站签订货运合同,并由货站将货物投保,方可拉运。因无合同,无保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失(如:丢货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4.6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装载货物时不得超高超限、客运车不得超员,凡是因为超高超限超员等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三者损失和货物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或相关负责人承担经济赔偿。

  4.7凡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支付的费用:如事故押金,修车费,伤者医疗费,拖车费等,都由事故责任人个人垫付,待事故处理结案后,持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裁决书,修车发票,修车明细,车辆损失照片,医疗费病历等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待理赔完毕后,按本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人所承担经济赔偿处理后,再将个人垫付的费用余额返还给个人。

  4.8相关奖励:对于连续行驶规定里程数及年数而未发生任何事故的驾驶员将给予一定奖励。

  ⑴、驾驶员安全行驶累计5万公里无违章无事故无其它违法行为的奖励价值300元标准奖励;

  ⑵、驾驶员安全行驶累计10万公里无违章无事故无其它违法行为的奖励价值500元标准奖励;

  ⑶、驾驶员安全行驶累计20万公里无违章无事故无其它违法行为的奖励价值1000元标准奖励;

  ⑷、驾驶员安全行驶累计30万公里无违章无事故无其它违法行为的奖励价值2000元标准奖励;

  ⑸、长途车、市内货车、大客车安全系数为1;小货车安全系数0.9;小客车安全系数0.8;

  安全里程=实际行驶里程×安全系数

  ⑹、奖励形式由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并由公司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其他说明

  5.1凡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各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事故责任人要详细写出事故经过和检查认识,引以为戒。

  5.2当年内发生有责事故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六、记录表单

  6.1《事故调查表》

  6.2《事故处理意见表》

  七、附则

  7.1本管理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2008年1月4日制定的《交通事故奖罚处理办法》作废。

  7.2本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7.3在2013年3月15日前发生的事故按原规定执行。

  7.4在2013年3月15日后发生的事故按本规定执行。

  大连俱进汽贸运输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起草人:董晓峰审核人:于鹏综合管理部下发

  事故调查表

  编号时间地点驾驶员车号车型事故经过及原因(本人自述):责任部门整改措施:部门经理:日期: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室调查结果:部门经理:日期:

  填报日期:年月日

  事故处理意见表

  编号时间地点驾驶员车号车型保险理赔说明: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室意见:部门经理:日期:责任部门意见:部门经理:日期:主管副总:签字:日期:总经理:签字:日期:

  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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