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范本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销售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 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白金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部负责人是所负责年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如下: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机电管理奖惩制度

  掘进三队

  按照矿领导的要求,为了提高我队的机电管理水平,增强机电工的责任心,减少由于机电事故造成影响生产的时间,特制订机电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和奖惩措施如下:

  1、电气保护试验

  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次不试验,对当班电工处罚50元。

  2、电气防爆检查

  要求每班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电气失爆,若当班电工检查不细,没有发现电气失爆,对当班电工一次罚款50元。

  3、配电点使用

  每天必须对馈电开关进行一次漏电试验,若发现没有试验,对试验电工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试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设备安装检修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检修一台设备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带病运转,若当天检修过的设备当天出现问题,对检修人员一次处罚50元,造成事故的检修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5、风电闭锁

  每班必须对风电闭锁进行试验一次,必须是风机停电时,主回路自动断电,若哪班没有试验,一次罚款50元。

  6、风机倒台

  每班必须倒台一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风机倒台必须灵敏可靠,操作熟练,发现一次不倒台试验的,对当班电工罚款50元,由于没有检修到位造成双风机停电的,停止工作,并交矿处理。

  7、皮带机检修保养

  每班保证皮带机不跑偏,不缺托辊,无不转的托辊,托辊不能被埋,皮带保护设施灵敏可靠,皮带卡子接头完好。每班必须对所有皮带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若不处理,一次罚款3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班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8、小绞车管理

  绞车一坡三档设施必须齐全,声光信号灵敏好用,绞车安装符合标准,钢丝绳选型合适,绞车绳无断丝、断股现象,钩头、保险绳齐全,当班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现一次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3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负责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9、**电工

  每天必须对所辖工作面的全部电气设备、机电运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气无失爆,机电设备无隐患,若**电工出现一次电气失爆,罚款100元,机电设备出现安全隐患一次罚款30元,若出现事故,由**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10、**电工、小班电工、机电维修工

  在当月工作中,不出现有罚款,设备达标不出事故,完成生产各项任务者,当月给予100-200元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

  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部门奖惩制度

  第一、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视情节轻重处罚,并警告:

  一、下单错误:

  1、未按规定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2、重复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3、与原始订单不符,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4、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二、收银失误:

  1、未按规定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错误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三、配发货错误:

  1、未按规定配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少发货、欠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多发货,造成库存不正确。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同时补上多发产品的货款。

  4、未及时发货,故意拖延,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5、库存不平,但不能说明原因,造成误差。处 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并自费补足缺货产品的货款

  6、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二、工作区域:

  1、仓库布局及库容不整洁,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 元(处罚轻重明细)

  2、工作台面资料、单据不整齐、规范,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 元(处罚轻重明细)

  3、分公司展区、地面、洽谈区、会议室、厨具展示厅等不整洁,有灰尘,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 元(处罚轻重明细)

  4、所有设备、设施,人为原因出现的故障,照价赔偿,并处 元(处罚轻重明细)

  5、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三、严重情节:

  1、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处记过、降职、辞退

  2、其他处罚明细

  第四、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少先队员奖惩制度

  关于少先队员的奖惩制度《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共青团给予表扬和奖励。”《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予处分。”

  1、对于在劳动和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少先队员,应评为校级优秀少先队员。

  2、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少先队员,要根据“红领巾奖章”的奖励制度,分为校级、县级和市级,评为“红领巾奖章”或评为“十佳少先队员。”

  3、对于优秀的大中小队集体,根据校级、县级、市级的评优条件,评为市、县或校级的《星星火炬》先进集体。

  4、对少先队员的处分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形式。

  5、给队员的处分或惩罚必须经过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反复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6、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受警告处分的队员仍可以佩带红领巾,参加队的活动,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停止队籍处分的队员要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学校团组织和区县少工委批准。

  8、停止队籍的队员不能佩带红领巾,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可以参加队活动。

  9、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10、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停止队籍的队员经大队委员会通过可以撤消处分,恢复队员权力,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错误后,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应恢复队籍的队员权力。

  虎山镇罗黄小学

  2014年9月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工作技能培训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奖惩制度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 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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