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施工方案谁编制谁审核(施工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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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组织设计由谁编制、谁审核、谁审批编制: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建设项目要求、施工组织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统筹安排,以保证按照既定目标,优质、低耗、高速、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扩展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总承包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总承包单位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展程序,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案,建设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量计划及施工现场总体规划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T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T过程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单位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之后、工程开工之前,在施工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分别是谁
编制: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
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报审:项目经理在报审表上签字。
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
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扩展资料: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5、施工技术方案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方案
三、施工方案谁编制谁审核谁批准
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
工程验收所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验收所包括的内容有: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