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转岗需要重新签合同吗(员工转岗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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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内部转岗了,没给重新签劳动合同,合理吗要看具体情况,严格来说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一份变更岗位协议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公司调整岗位通常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其中部分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员工调换工作岗位,视所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不必变更劳动合同。但是,此种情况下,仍建议进行书面约定,留有协商证据。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类容。变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该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劳动者被公司强制性换工作岗位的时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但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员工转岗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一、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给员工更换工作岗位,员工有权不同意吗?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类容。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相关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如果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导致了公工作性质较之前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的是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签署一份附加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工作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等问题没有太大的改变,不用签订也是可以的,但是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三、员工转岗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转岗,属于员工的内部异动。和内部调岗类似的含义,但内部调岗是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定义,而转岗则是从个人的职业生涯的角度来定义。转岗属于工作内容、岗位、性质、时间、地点、薪资等发生了变化,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对其进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客观方面的原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