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如何认定(口头委托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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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如何认定口头买卖合同的效力
认定口头买卖合同有效力如下:1、双方都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且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2、一方当事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完全明白其内容时要约生效;3、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后,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口头约定的内容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除外。
一、如何认定口头买卖合同的效力
1、认定口头买卖合同有效力如下:
(1)双方都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且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一方当事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完全明白其内容时要约生效;
(3)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后,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口头约定的内容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口头合同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口头合同协议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三、口头委托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
口头委托是“书面委托”的对称,是以口头形式委托授权的代理。口头形式灵活、简便,便于当事人采用。但口头形式因为没有书面凭据,发生纠纷往往很难查证。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一般都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口头形式的合同如何认定呢?法院一般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1、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3、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实,而不是证明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