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甲方有利对乙方无利有效吗(合同只对一方有利)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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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甲方有利对乙方无利有效吗(合同只对一方有利)

一、只对甲方有利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只对一方有利的,如果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合同当中全是对甲方有利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只有联合体(也就是临时对工程组成联合体),也就是前提与工程无关(没资格参与工程)。至于甲方要想得到自己利益,不管负责人签的是甲方,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且乙方具有资质按照你如上所说,这样就具有完整的合同关系和利益关系。这个合同一旦签订,从法律上讲,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并不是工程发包方,其实甲方目前的状况,但合同盖章只认可法人公章,并写明利益分成,主体就是乙方和丙方,且不具有资质,最后明确了利益分成,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既然乙方与丙方签订合同,既可以合法受理工程施工。光是与乙方签订授权书是没用的,因此也不存在授权,根本就不能涉足该工程,必须与乙方签订联合体协议,签名只是个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合同只对一方有利***有效吗

合同只对一方有利,只要是出于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订立,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就能生效。但显失公平、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及约定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的合同无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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