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怎么审核结算(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注意什么)
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关于总价合同怎么审核结算的知识。在这篇文章里,我们还会和您深入讨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如果你对这些话题还有所疑惑,那就让我们的文章帮你一一解答。期待我们的分享能帮到你,让我们一同开始吧!
一、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固定总价合同需要结算审核。
1)当然要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2)结算时原招标的工程量可以不用再计算,而只审核发生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项目工作量。
在结算阶段,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结算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
这里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指的就是设计变更(可能是增加,也可能是减少),工程签证等
所以如果审价时发现原招标图纸是10项,实际只做了9项,这个少做的一项就是属于设计变更了,承发包双应该要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审价单位才可以按办理的变更手续来核定费用。
3)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工作量:这个应该是合同约定的范围。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必须要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总价可以调整。如果实际确实发生了少做的项目,但是没有相关手续,作为审价单位来讲应该要及时提出双方来补充办理相关手续。不然就不能单方面的来扣除或增加费用。
4)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应该不予增加。根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结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结算时按实际价格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
问题一:固定总价合同该如何结算? 30分 1、物价波动导致价款变化,均不作调整;
2、工程量增加导致价款增加,正负5%以内不做调整。超过5%的部分才据实结算。结算方法为:实际价款为合同价款的106%,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1%,若为94%,则发包人向承包郸支付99%
3、合同条款没有歧义。
问题二:固定单价合同如何结算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问题三:固定总价合同怎么结算结算价=合同价(也就是投标价)+所有变更(即:原来图纸是15个构造柱、现在经建设、施工单位设计部门供同研究改变为20个)、签证价格(一般情况下都与图纸不发生直接联系,例如:施工现场周围填土、伐树等)。
问题四: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你方签订的该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已经很明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风险已考虑再综合单价内,所以工程量你方最初计算错误,结算时不会增加结算值,风险应由你方承担,至于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时也会被扣除,因为结算方式为固定价+变更。
问题五: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顶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问题六: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审核时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明确所谓的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承发包条件范围之内的合同总价是固定不变的。
在工程中标后签订这个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是要对原招投标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核对确认的。并在原中标价格的基础上按核对的工程量情况做出修真确定合同包干总价。真因为这样所以大多数项目如果是明确要固定合同总价的,那么应该要明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该自行按提供的招标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最终提供投标报价。
1)当然要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2)结算时原招标的工程量可以不用再计算,而只审核发生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项目工作量。
在结算阶段,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结算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
这里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指的就是设计变更(可能是增加,也可能是减少),工程签证等
所以如果审价时发现原招标图纸是10项,实际只做了9项,这个少做的一项就是属于设计变更了,承发包双应该要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审价单位才可以按办理的变更手续来核定费用。
3)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工作量:这个应该是合同约定的范围。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必须要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总价可以调整。如果实际确实发生了少做的项目,但是没有相关手续,作为审价单位来讲应该要及时提出双方来补充办理相关手续。不然就不能单方面的来扣除或增加费用。
4)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应该不予增加。
问题七:固定总价合同的注意问题在现代工程中,合同的计价形式有近20种。不同种类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权利和责任分配、不同付款形式和不同的风险分担。固定总价合同是以一次包死的价格委托工程,按合同总价结算,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本文就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严重不均衡,如果盲目使用这种类型的合同,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彻底失败,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商破产。在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比较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承包商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2)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4)工程比较复杂但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有足够的时间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计划。在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范围有放大的趋势,甚至一些大型工业项目也使用固定总价合同。有些工程中业主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却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如果参加投标,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只作为参考而不是必须完成的工程量,对表中的数据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避免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2)承包商报价时必须审核图纸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以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审查合同条件的完备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表达清楚、无疑义。(4)除固定总价合同固有的风险分配外,是否详细规定具体的风险的分担和补偿范围。一般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采用两种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或分项工程表的形式。与单价合同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和分项工程表不作为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的工程内容,只用于决定由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的工程所应得的款额。因此,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注意其计价与单价合同的不同点。2.1采用分项工程表时应注意的问题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分项工程表时应注意:(1)分项的划分应与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一致。因为分项工程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只有分项工程实施完毕,承包商才能得到支付,这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益。(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与工程很容易确定的几个阶段相对应,即各个阶段分界清楚,能准确定义,减少争端发生的可能。如一个建筑物可分为如下分部工程:场地准备、土方开挖、打桩、基础、结构框架(以楼层分)、楼面、围护、隔断、屋盖和装修。(3)在编制分项工程表时,应考虑承包商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果业主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标明分项的划分,承包商在编制分项工程表时除了注意以上几点外,还应注意:(1)在投标时应注意合理划分各分项,以便及早得到工程付款。例如,承包商可以通过在分项工程表中设计“材料到场”一分项,以便提前得到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款项。分项工程表中应包括诸如设计任务和搭设临时工程的分项工程项目。如果业主规定某些特定的分项列入分项工程表,则需在投标须知中说明这些要求。(2)分项的划分应与自己的资金计划相协调,特别应与自己的融资计划相一致。因为付款的时间与分项工程表中项目的划分有关:在分项工程表中设有分部工程,则工程的付款时间为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实施完毕;没有设分部工程,则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为分项工程实施完毕。2.2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考虑每个......>>
问题八: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总价能不能调整根据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结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结算时按实际价格结算。
问题九: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的疑问你先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人针对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拟建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工程量清单、相关报价要求、风险范围及幅度进行的报价不予调整。当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发生偏差、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时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范围核定的总价,不因其他外界因素而变化,
但与合同不符的增加或减少部分是可以调整的,可以约定调整方式,
一般采用现场工程变化签单,完工后第三方审价的方式做调整,
基于这一点,你应该能明白你上面所述的怎么调整了吧?
问题十:请问下各位固定总价合同是不是单价和工程量都定死。做结算书的时候,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固定总价,在双方没有签订另外签证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总价不予以调整。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其工程量是按实际发生量,其单价按合同价计量,其单价不予以调整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没有另外签证增加不予以调整。
三、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注意什么
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计算审核时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若发生设计变更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规定。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的审核一般依据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招标图纸中有明示的内容,投标清单内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的,施工中应该按图施工。
2、需结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进行核对,审核竣工结算单价,项目措施费及规费、税金等是否正确。
3、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合,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还需核对图纸的设计规模(如面积、层数等)是否与施工现场实物相符。